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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特殊工种的安全管理要求

2024-07-23 阅读 2567

1.目的: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工种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特种作业人员。

4.程序

4.1特殊工种的范围

4.1.1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1.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4.1.3压力容器操作;

4.1.4高、低压电工;

4.1.5电焊、气割。

4.2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人力资源部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4.3.3.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4.3.3.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4.3.3.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4.3.3.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

篇2:车间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1、凡从事电器、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作业的人员均属特殊作业人员。2、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4、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调离该工种。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或其复印件上岗,严禁无证作业。6、车间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严格管理,否则给予处罚。7、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复岗的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8、对于新入厂职工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在实习期满,具备独立上岗资格后,方可申报办理证件。9、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须报分厂安全科备案,如转岗后又从事其它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见习期后,方可申请培训考核、取证。10、凡特种作业人员属无证上岗者,工段、班组应责令其下岗,若不及时制止,处罚该单位500元,一切后果自负。11、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其违章操作行为必须进行制止与纠正并记录登记。12、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违章,除立即制止纠正外,还要视情节分别给予扣分、吊销《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处罚。(1)、扣分:特种作业人员严重违章,吊销《操作证》,被吊销《操作证》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被吊扣《操作证》的同时,扣4分记入《操作证》和管理档案。(2)、吊销:特种作业人员违法乱纪章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事故的,或累计扣分达10分者,吊销其《操作证》,首次被吊销的可重新申请登记,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重新发给《操作证》;再次被吊销的,不得从事该特种作业,调离此岗重新分配。(3)、扣分:特种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每次扣1分,并记入《操作证》和管理档案,扣分累计达10分者,吊销《操作证》。

篇3:特殊工种安全施工规程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严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本项目的安全,促使安全检查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提高检查实际效果。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一、定义

特殊工种: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工种。如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起重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架子工、锅炉工、爆破工、采掘工等。

二、特殊工种应具备的条件

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年满18周岁以上(从事爆破作业和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三、特种作业规定

作业时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必须做到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且所有上岗证书均为有效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