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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互保联保管理标准

2024-07-23 阅读 3763

一:目的

改善全公司安全工作氛围,提供互帮互助的安全作业指导平台,

落实员工之间的互保工作,确保人人安全作业,人人健康下班,

落实员工之间的联保工作,做好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保全厂的安全工作。

二、范围

全公司所有作业编制人员及委外施工人员都必须实行安全作业互保、联保制度。

三、职责

1、作业长、班组长根据工作区域具体人员情况、工作情况,落实互保、联保对象。

2、作业长负责指导和监督日常互保、联保工作的落实。

3、安全员负责核查《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内容,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保管《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落实教育与责任考核。

4、检修作业时,点检员负责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并于检修作业前交给公司专职安全员确认。

5、委外作业时,公司申请人负责指导委外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并于施工前交公司专职安全员确认。

四、管理要求

1、每个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度,互保对象要明确,最终要以图表或文字的方式记录。

2、每班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当天的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并签字确认。

3、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害事故。

4.班组各互保对象之外、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5、作业长与班组长需保证事实作业中,工作人员确实形成了事实上的互保、联保,履行了互保、联保职责。

五:考核标准

1、作业中出现违章情况,对违章者的考核按公司考核制度执行,依此考核标准,考核其互保对象20%,考核其作业区域联保人10%。

2、作业中出现违章情况,经互保、联保人提醒、教育后依旧未改正者,将按公司考核制度加倍考核。

3、检修作业时,点检员在未安排好互保、联保对象的情况下提前作业;或在未通知具体作业人员的情况下虚假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考核100元,作业过程中互保、联保落实不到位,视情况考核点检员50~100元。

4、委外施工单位未组织填写好《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前擅自施工考核500元。施工过程中经专职安全员抽查发现互保、联保工作执行不到位的视情况考核100~500元,考核公司施工监护人监护责任100~200元。

六:文件与记录

《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保存1个月。

附表:

起草:审核:批准:

篇2:附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医疗、生产、设备、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安全管理小组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某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科室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5、各科室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事故科室要上报人事科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六、全院广大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科室进行相应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层次的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相应的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篇3:附二医院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二医院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医院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每季度由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召开应急安全生产会议。

二、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

2、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3、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4、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5、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6、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通报,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7、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8、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医院贯彻落实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