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安全处安全职责

安全处安全职责

2024-07-23 阅读 4027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二)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三)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四)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人力资源处,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五)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六)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七)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八)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十)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十一)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二)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十三)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十四)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十六)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十七)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十八)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十九)组织火灾的扑救;参加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篇2:安全处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给予本处室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负责制定本处室的阶级性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工,进行管理控制与协调;

(3)负责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落实,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4)监察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5)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和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基坑、临时用电、支模工程、临边洞口的管理和监察;

(6)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做好事故统计报告的归口管理工作,做到用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上报;

(7)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报告。

篇3:建筑安全处安全生产职责

①要合理组织生产,贯彻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秩序;

③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咨询工作;

④经常检查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部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⑤与上级主管机构建立联系,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信息;

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统计;

⑦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⑧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⑨审查本企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制度,加强管理;

⑩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