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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安全技术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2024-07-23 阅读 2787

(1)协助总经理管好安全工作,并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指示。

(3)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4)负责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5)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设立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人员,保证其进行安全监督的效能。

(7)审定技术文件和技术方案时,必须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规程与标准,并且按规定提取、使用劳动保护经费。

(8)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结合技术改造,制定和实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规划,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使生产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抓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督促隐患整改,保证公司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10)组织事故抢救,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采取预防重复性事故的措施。

(11)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

篇2:局分管安全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处室和部门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局机关各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应急预案、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组织制定和完善局机关安全应急体系和“三防工作”。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简称“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督促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及属事业单位逐条落实。

篇3: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经理抓好公司的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本公司安全经营负有领导职责。

2、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负责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3、认真了解公司安全经营情况,督促各部门履行安全职责,监督、检查员工对安全经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隐患。

4、负责组织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保证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等安全设施能有效使用。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尽快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对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临时的安全预防措施。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经营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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