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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024-07-23 阅读 6958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培训等内容。还应明确各项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及考核标准等。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适用范围、领取程序、使用前检查标准;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

(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器具的种类、使用前检查标准、定期检验、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

(4)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作业的一般安全措施要求等。特殊作业是指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包括作业的组织程序,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内容。

(5)岗位安全规范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除特种作业岗位外,其他作业岗位保障人身安全、健康,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一般安全要求。

(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禁忌的岗位名称、职业禁忌症,定期健康检查的内容、标准等,女工保护,以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相关内容等。

(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现场作业的组织管理制度,如工作联系单、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以及作业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等内容。

(1)三同时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组织、执行程序;上报、备案的执行程序等。

(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日常检查的责任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置等内容。

(3)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

(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或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取得和管理等内容。

(5)安全操作规程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对人身安全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等内容。

(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通道、照明、通风等管理标准;以及人员紧急疏散方向、标志的管理等内容。

(3)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尘、毒、噪声、辐射等涉及职业健康因素的种类、场所;定期检查、检验及控制等管理内容。

当然,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各不相同,这里所指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其中每个制度又可以分解成若干个制度制定。但是,只要每个制度能够做到目的明确、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标准明确,就能够用于规范管理或作业行为,就是一个好的安全规章制度。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应认真策划,建立起严密、完整、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并按照体系的运行管理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就有了基本保障。

篇2:人员安全管理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事故统计,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生产安全必须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而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

人员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构成事故的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有4类(即事故的4M构成要素):人的错误推测与错误行为(统称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危险的环境和较差的管理。由于管理较差,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发生接触时就会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事故都与人有关,如果人的不安全行为得不到纠正,即使其它三方面工作得再好,发生工伤事故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例如,机床安全性能很好,但工人戴手套操作旋转物件,手被卷入而出工伤;女工不戴女工帽头发被绞而出工伤事故等等。

在各种事故原因构成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在生产过程中,常常出现物的不安全状态,如传动部分没有罩壳,电气插头塑料壳已损坏,临时线有裸露接头等。也常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车床戴手套,冲床加工中手入模区内操作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一定的时空里发生交叉就是事故的触发点。例如,人违反交通规则横过马路(不安全行为),汽车制动系统失灵或路面太滑(物的不安全状态),当人横过马路的不安全行为和车或路的不安全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点相遇(交叉)时,就会发生车祸事故。

伤害事故是一系列有序事件的结果,是人的行动轨迹和物(机械、设备、装置、工具、物料等)的运动轨迹在时空中发生非正常接触而引起的。因此,从事故发生的过程来看,要想不发生事故,根本的措施只能是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物质的不安全状态)和使人不发生误判断、误操作(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存在。必要且充分条件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不安全行为在一定的时空里发生交叉,并产生了超过人体承受能力的非正常能量转移。所以,预防事故发生的根本是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在事故发生之前一定存在危险行为或危险因素,原则上讲,只要人们认识并制止了危险行为的发生或控制了危险因素向事故转化的条件,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但是,要完全消除物质系统的潜在危险是不可能的,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因素又非常之多。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此外,任何事故发生都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人与物的状态都是随时间而变化的,事故的形成和发展是时间的函数。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企业为了防止工伤事故,制定各项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等,其基本目的就是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然而,就设备来说,使其符合安全要求还是可以办到的,但对操作者来说就很难做到事事、处处保持行为正确,因为影响人安全性的因素很多,有生理、心理、社会等等。所以由违章和不慎造成的事故是大量存在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构成事故的“桥梁”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不善搭成的,所以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人、物、环境和管理四个因素是相互牵连的,就像正方形的四条边一样,其中的一条边变化,另外三条边也就跟着变化。决定另外三条边的就是人的因素。因为管理规程是人制定、修改、补充的,也是由人执行、监督的;设备是人按规章购置、安装、操作、维修的;企业作业场所的环境也是由人安排的,这就不难看出,一个企业出不出工伤事故,人的因素是起决定的作用。所以,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对于企业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员安全管理的任务与内容

人员安全管理的任务就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安全意识差而做的有意的行为或错误的行为;二是由于人的大脑对信息处理不当而所做的无意行为。前者如使机器超速运行、未经许可或未发出警告就开动机器、使用有缺陷的机器、私自拆除安全装置或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未夹紧工件或刀具而启动机床、装卸或放置工夹量具不当、没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人处于不适当的工作位置或接近危险部位、在机器运转中进行维修和调整或清扫等作业。后者如误操作、误动作;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忘记关闭设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错误等。引起行为失误的原因有物缺陷、人方面缺陷、作业不合理和管理缺陷等。

要预防事故就要减少不安全环境和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提高人员的安全性。提高人员安全性的途径主要是通过选拔和配置、提高人员素质、规范人的行为等(如图所示)。

选拔和配置主要通过职务分析、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选拔测试等方法保证人的特性与所从事职业或工种更加匹配,减少事故倾向者,从而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提高人员安全素质的主要方法是宣传、教育、培训,包括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等。规范人的行为主要是利用各种控制力来实现,如激励措施、纪律措施、组织管理措施、文化力作用等。

对人员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提高人员安全性的途径选拔与配置提高安全素质利用各种作用力规范人行为

职务分析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选拔测试宣传、教育、培训心理调试激励措施纪律措施组织管理措施文化力作用-安全文化建设

图提高人员安全性的途径

把好选人关

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新选人员应保证符合岗位安全特性的要求,尤其对于比较危险的作业、特种作业岗位,必须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要求选拔作业人员;二是在职人员的动态考核,对于那些由于生理、心理等变化不再胜任本岗位操作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调整。此项工作的主要技术方法有:安全素质分析法、职务分析法、职业适应性测试法等。

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

这是预防工伤事故的根本,主要技术方法有:宣传、教育、培训、训练、安全活动等。

有关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

如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劳动组织制度等。

对人员作业过程的监督管理

人员工伤事故大多数发生在作业过程,因此应加强对人员作业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

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要预防事故就必须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因人的行为受生理、心理、社会等因素影响,所以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是整个人员安全管理中的难点。主要技术方法有:心理调适法、激励措施、纪律措施、组织管理措施、文化力作用控制法、行为抽样法等。

2.现场作业方法合理性的监督

现场作业方法不合理就容易导致事故,尤其对于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的程序作业,如动火管理、设备维修管理等。主要技术方法:现场观察法、类比法、功能程序分析法、“六何”分析法等。

3.人员操作动作的合理性监督

合理的操作动作应做到安全、经济、高效。主要技术方法有:现场观察法、动素分析法、人机分析法、模拟分析法等。

人员安全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管理

主要是人员安全台账的建设与管理,如人员的安全心理特征类型、生理状况、身体检查记录、作业工种、违章记录、安全考核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主要技术方法有:手工安全台账建档法、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法等。

篇3:营业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按照《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08]116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营业线施工人员(以下简称施工人员)是指涉及我局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

第四条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本着按需培训、讲求实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分层次、分系统开展培训。

第五条参加培训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送培单位正式职工。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路局成立施工安全培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路局建设管理处处长任组长;职教处副处长和安监室副主任,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多元处主管施工的副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工室,安监室,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职教、建管、多元处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领导小组在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施工人员培训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核汇总培训计划;

(二)负责选定培训机构;

(三)组织审定培训师资、培训教材以及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附件1、附件2)编制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四)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

(五)负责局外施工企业和局内辅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施工人员的发证工作;检查、监督运输站段施工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

第八条各成员部门职责:

(一)建管处: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组织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提报相关业务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与职教处联合组织审定培训教材,并负责施工企业的培训发证工作。

(二)职教处: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负责汇总培训计划;负责选定培训机构,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与建管处联合组织审定培训教材,并负责施工企业的培训发证工作。

(三)安监室: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提报相关安全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制定培训教材;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

(四)有关业务处: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组织本系统的施工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提报相关业务内容施工的施工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制定培训教材;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

第九条培训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领导小组审定的培训计划,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培训师资管理,根据培训内容选择培训师资,组织教学工作;

(三)负责对学员进行管理,规范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四)建立培训考试题库,组织培训考试;定期分析培训效果,掌握培训质量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培训工作情况。

第三章培训方式与内容

第十条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分为进场前培训与定期培训,均采用集中脱产培训方式。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按照路局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由路局统一组织。

计划外需扩增培训人员或培训期数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路局管理项目的局外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培训,由路局项目管理机构填写《施工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脱产培训追加计划申请表》(附件3)报送建管处。

(二)涉及营业线施工的局外建设项目的局外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培训,由路局审批项目部门填写《施工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脱产培训追加计划申请表》(附件3)报送建管处。

(三)局内辅业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由本单位填写《施工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脱产培训追加计划申请表》(附件3)报送建管处。

路局运输站段的施工人员,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培训。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行车组织规则》、《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以及其它相关业务知识。

第十三条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有关行车设备的基本知识、施工作业的卡控知识、施工防护的具体要求、劳动安全的保护措施、非正常情况的应急处理知识及相关技能等。

第十四条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可根据所管项目具体情况,对培训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调整培训内容。

第十五条进场前培训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培训时间不少于18学时。定期培训每2年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18学时。

第四章考试与发证

第十六条培训考试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必须明确组卷人、监考人和阅卷人,并由本人签字。领导小组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第十七条考试方式为闭卷。劳动安全和相关业务知识分别组卷,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劳动安全100分为合格,相关业务知识80分为合格。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完成规定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由培训机构负责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报相关业务部门审核,路局建管处、职教处联合验印、颁发证书。

证书填写要求。施工人员参加进场前培训的,经考试合格后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资格性培训合格证”并注明培训有效期,培训机构在“培训考核单位”处盖章后,由路局建管处、职教处在“发证单位”处联合盖章。已经取得《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施工人员参加定期培训的,经考试合格后,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适应性培训考核记录”,并在“培训内容”栏目内注明培训有效期,培训机构、路局建管处、职教处联合盖章。

培训发证流程。培训结束后,各培训机构将实施性教学计划、空白试卷及答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考试成绩单(附件4)一式三份,报路局建管处、职教处各一份,作为验证的依据,同时报路局施工安全监察大队备案。

第十九条运输站段的施工人员完成规定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按运输站段的培训、考核、发证办法颁发《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初次取证的,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资格性培训合格证”并注明培训有效期。已经取证参加定期培训的,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适应性培训考核记录”,并在“培训内容”栏目内注明培训有效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报路局施工安全监察大队备案。

第五章培训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管理,落实培训责任,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局内施工人员的培训考试试卷、成绩应及时返回施工人员所在单位,归入个人技术档案,存档备查,保存期三年。局外施工人员的培训考试试卷、成绩由培训机构保存备查,保存期三年。

第六章证书管理

第二十一条施工人员上岗时必须随身携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没有携带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失效的,不得进入营业线施工作业。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合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培训、考核。遇规章制度有重大调整时,进行及时培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局内施工人员的培训,纳入全局职工培训计划的,由路局支付培训经费;由运输站段培训的,由人员所在站段支付培训经费。局外施工人员的培训,培训经费由局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爆破员的培训由路局公安局负责。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路局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