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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办法

2024-07-23 阅读 3278

为了加强公司冬季取暖的管理,保障员工岗位室内达到温暖,确保高效、安全使用取暖设施,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各部门、单位对所管理的岗位及所监管的外包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配置采暖设施的,进行统计核定。根据配置的设施要求提出申请报安全环保技术部审查备案,经安全环保技术部现场确认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2.结合岗位室的面积及特点,需采取使用电取暖设备的,由公司统一购置,必须供电设施配备规范。当岗位人员离开岗位室时,必须先关闭电取暖设备的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3.确认使用煤炉采暖的,煤炉必须达到配置标准,规范配备烟筒,并保证岗位室内通风畅通。

4.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私自购买加热器等各种用电设备,杜绝常明灯。

5.所有取暖设施(煤炉或电暖气),本着高效、实用、安全的原则,经使用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每个采暖设备确定/明确一个具体负责人)-报安全环保技术部审查备案--主管副总经理审批--颁发取暖许可证。取暖许可证须妥善保管(可由采暖岗位所属单位集中保管),一岗一证,不得转借,并随时接受安全环保技术部和生产质量部的监督检查。

6.对无《取暖许可证》而违规设置采暖设施和辅助取暖设备不的,予以立即撤销或责令停用,并对所在单位进行处罚100元/次。

安全环保技术部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篇2:冬季取暖用电设备使用安全规定

进入冬季以来,为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员工宿舍安全,给广大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就员工宿舍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请严格遵守:

1、员工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热水器,室内线路荷载未达到负荷要求时,禁止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

2、禁止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安装床头灯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液化气罐、煤油炉、煤炉、酒精炉、汽化炉等;严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宿舍内燃烧物品。

4、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录机、电脑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5、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6、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自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7、冬季取暖(火炉)由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8、火炉四周保持整洁卫生、炉渣进行集中处理,严禁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物品。

9、经常检查火炉,烟筒抽风是否良好,防止煤气中毒,及时添加暖气水位,严禁干烧。

各宿舍设立舍长一名,为各宿舍卫生及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宿舍卫生安全,火炉取暖以及各类电器的管理。项目部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发现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项目部将给予各舍长和当事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如有工作不力,导致出现安全事故者,项目部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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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7日

篇3:冬季取暖安全制度

为了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校产及师生安全,特别是加强冬季生火期间的安全管理,以防引起火灾和煤气中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有液化气罐、灶和生火的房间内坚决不能停放摩托车,冬季生火时,将液化气罐由学校集中存放在无火苗的房间内。

二、宿舍内不得随意安接电线,严禁用电炉做饭、喝茶、取暖,入睡前必须关掉电褥以防起火。

三、生火期间,将气窗打开,保持通风换气。

四、学生取暖由班主任负责生火,火柴由班主任统一提供管理,严禁学生带火柴或打火机,严禁用油品等易燃物生火。

五、经常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火药、油品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在校外点火取暖,严禁走在路上点燃树叶、野草。

六、加强督查力度,学校要经常性的组织专人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监督,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形成机制常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

七、严禁小学生点放烟花爆竹,过节放炮必须经大人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