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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证管理制度

2024-07-23 阅读 5204

1目的

安全操作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加强票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全体职工。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凡我厂职工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方可从事操作证所对应岗位、职位的生产工作。

3.2我厂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能独立从事本岗位生产活动即可发放安全操作证。

3.3安全操作证由车间申请,报我厂人力资源部核发。

3.4安全操作证上须注明:姓名、岗位及职位。

3.5特种作业人员除须取得我厂的安全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3.6使用管理

3.6.1安全操作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我厂职工在岗期间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操作证放在工作服规定的区域内。

3.6.2凡新入厂职工以及转岗职工必须及时办理或变更安全操作证。

3.6.3安全监察处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安全操作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车间应随时自检。

3.6.4持证者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试,成绩记录在案。考试不合格者,车间安全员须报请人力资源部将其安全操作证收回,取消独立作业资格,并对其进行重新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发回。

3.6.5安全操作证只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3.6.6安全操作证只限持证者从事操作证上所对应岗位及职位的工作,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及职位无关的任何生产工作。

3.6.7安全操作证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撕毁。

3.6.8安全操作证丢失或毁坏的,须尽快重新补办,补办所需工本费用由持证者自行承担。

4附则

4.1本制度自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4.2本制度内容由安全监察处起草。

4.3本制度由企划部审核。

篇2:技术学院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职院安〔20**〕7号

关于印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现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年*月*日

zz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规定

今年四月以来,学生宿舍内连续发生失窃案件。为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财产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保管好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

二、学生带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入住宿舍时,须及时在系部辅导员、宿管员处详细填写贵重物品登记表。凡是没有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出现丢失后,影响查找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请各系部组织学生做好个人笔记本电脑的“麦克码”登记工作。各系以班级为单位逐台登记笔记本电脑的“麦克码”,并及时将统计情况报送保卫处。新增笔记本电脑也要及时登记“麦克码”并报送学院保卫处。

四、有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学生使用后必须入柜加锁(含午休和晚上休息时间),不得随意将其放在桌面上或宿舍内其它地方。离开宿舍时要将笔记本电脑随身携带或入柜加锁,如有特殊原因,应交宿管员临时专柜保管,本人返回宿舍时及时领回。

五、学生笔记本电脑必须安装电脑锁。如没有安装电脑锁的

学生,可到学院财务室缴纳20元押金,凭押金收据到保管室领取电脑锁;学生毕业时凭押金条退还电脑锁押金。

六、学生不得将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提供给非本幢宿舍的人员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暑、寒假返家学生应将个人笔记本电脑带回,不得留在宿舍。

八、为减少不慎失窃带来的损失,建议有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学生参加个人财产保险。

九、要增强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保管好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严防丢失或损坏。

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活动。鼓励学生积极举报嫌疑人,要求各宿舍管理员在学生上课、自习的时段尤其关注安全,对出入宿舍的人员加强盘查,加强防控工作。

十一、凡不按上述规定管理和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而发生丢失损坏的,责任自负。

附件:学生笔记本电脑登记表

zz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笔记本电脑登记表

系部

班级

姓名

性别

电脑型号

电脑色泽

电脑

麦克地址

是否配置电脑锁

备注

篇3:职业技术学院安全防盗制度

职业学院安全防盗制度

一、防盗安全,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都应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和及时报告。发现盗窃作案分子要勇于抓获、报案和检举揭发,不可知情不报。

二、全校师生员工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不给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管理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财物。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盗损失须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门卫制度。门卫执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门卫执勤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守岗位,忠于职守。如因门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的盗窃问题,学院追究其责任。

四、安全防盗是“护校队”、“巡逻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坚持每日夜间的巡逻护校制度,充分发挥在安全防盗工作中的作用。

五、实行学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寒、暑假、重要节日的值班制度,学院行政办公室对此及时做出具体安排。安全防盗工作是行政值班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每日应检查安全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学院寒、暑假期间,由保卫处、总务处会同其它处室确定和安排落实重要部位的专人守护,严防盗窃。守护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盗窃,学院要追究其责任。

七、加强财务室、档案室、图书馆、车库、物资仓库、教学楼、综合楼、微机室、实验室、学生集体宿舍、招待所、配电房、木工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处室的领导和该部位的治安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防盗措施。学院要加强重点部位的技术防范措施,财务室、微机室要落实“三铁一器”,办公楼、综合楼要安排专人守护,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结合确保安全。出纳人员要严格执行现金保管和存取的有关规定,若有失职造成被盗,学院要追究其责任。所有其他教职工不得在办公室的桌、柜内放置现金及贵重物品,若被盗窃责任自负。

八、每逢重大节日或全校性*,各班主任要安排落实学生守护寝室,学生处要督促检查,保卫处要派人加强校园巡逻检查。

九、安全防盗是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在学生上课(含晚自习)期间,要及时清查滞留在寝室的学生出室并作好登记,严防学生内盗。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允许无校牌的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十、学生宿舍、教室等为集体场所,容易给盗窃分子以作案之机。学生个人的现金、汇款单、存折要妥善保管。禁止将现金放在寝室,个人存折、存单应留有密码。

十一学院保卫处要经常检查各重点部位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