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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责任倒查制度

2024-07-23 阅读 529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精神,及时排查、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煤矿事故发生。公司结合矿井实际,牢固树立“隐患排查零盲区、隐患治理零搁置”和“制造隐患有代价、排查隐患有奖励、整改隐患有报酬、未改隐患严追责”的安全理念,积极推行班组联保安全管理模式和隐患责任双倒查机制(隐患产生原因倒查和隐患责任倒查),推动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隐患排查、治理和倒查坚持“全员参与零盲区、全程跟踪促整改、责任倒查严追责”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部室室、区队。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隐患倒查领导小组,负责矿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部室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倒查和奖惩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对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进行登记建档。

第五条隐患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召开隐患排查分析会和隐患治理总结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专项措施和应急预案;对隐患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管控;对隐患产生的原因和隐患责任进行倒查,追究相关部门及个人的责任。

第三章?隐患排查

第六条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班排查、日排查、周排查和上级部门检查组成。

1.班排查:由带班领导和值班领导组织人员每班开展一次井上、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现场“三违”情况等。

2.日排查:入井干部(部室、队长、跟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矿进行全面排查隐患,由安全管理部汇总落实,每人一档,月底考核。重点排查瓦斯、水害防治、顶板治理等措施落实情况等。

3.周排查:每周一由主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对井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所查隐患,在安全例会上进行落实。重点排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上级部门检查:上级部门检查包括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和日常督查等,检查隐患由安全管理部汇总上报隐患倒查领导小组。

第四章?隐患治理与验收

第七条?隐患治理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原则。

1、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现场能够解决的立即整改到位,由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并出具证明,解决报酬。

2、对必须立即处理的隐患,必须停止生产,将隐患排除后方可生产,确保工人生命安全。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经矿长审批后实施。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监控,重大隐患必须指定领导人挂牌督办。明确矿领导、专业部门、生产区队、班组四级监控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监控程序和监控办法,进行跟踪落实。

第八条?隐患验收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验收销号。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要对收集筛选出的隐患分类登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排查一项、治理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形成闭合管理,避免遗漏。

第五章隐患责任倒查

第十条?隐患倒查范围

1、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和无整改合格的责任人和原因。

2、未认真履行职责和无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作业人为导致产生、存在的隐患、重大隐患责任人。

3、重大隐患漏查的责任人和原因。

4、上级查出的而下一级没有查出的隐患的责任人和原因。

5、对隐患整改验收不严格导致隐患重复出现的责任人。

6、对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无采取措施致使其转变为隐患的责任人和原因。

7、对一时难以治理的潜在隐患,没有进行论证和制定整改计划、措施及应急预案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责任倒查程序

1、安全管理部每天对所查隐患由部室长组织对其责任人和原因进行分析追究,并填写隐患整改方案和责任追究处罚通知书,并报安全矿长签批后执行。

2、对矿井自查隐患由安全矿长组织安全管理部牵头对其隐患责任人和原因进行分析追究并编写隐患整改方案和责任追究处罚通知书,并报矿长签批后执行。

3、对上级检查所查隐患由矿长组织倒查领导组参加,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对其责任人和原因进行分析追究,并填写隐患整改方案和责任追究罚款通知书,由组长签字后执行。

4、对隐患不按期整改的责任人由安全管理部通报处罚。

第十二条?隐患倒查期限

1、对因违章生成的隐患,立即追究。

2、对未按时整改的,永久追究。

3、对自查造成的隐患一般为2个检查周期。

4、对上级检查隐患为1个检查周期。

第十三条?责任倒查追究:对规定的隐患责任人进行倒查追究。在排查、整改、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对人为原因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对当班查出隐患,当班带班领导负领导责任,现场主管队长和跟班安全管理人员负现场监管责任,最后追究岗位操作人员责任,层层责任追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2、带班领导查出的安全隐患追究现场主管队长和跟班安全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管责任,最后追究岗位操作人员责任。

3、现场主管队长和跟班安全管理人员查出的隐患追究岗位操作人员责任。

4、上级查出的隐患而矿上或下级没有查出的隐患除按第五条执行外追究系统管理负责人和管理部室的责任。

5、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有漏洞,追究其编制和审批者的责任。

6、安全管理人员后者查出前者没有查出的隐患,追究前者的责任。

7、对隐患整改没有按期完成或无按标准完成的,根据原因追究整改责任人(包括资金、措施等责任人)的责任。

8、对不及时验收或验收不负责任的,追究验收责任人的责任。

9、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所有隐患产生内部条件、外部因素实行倒查,在查明原因积极整改的同时,制订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人为责任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每次隐患倒查后,由安全管理部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隐患的类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产生的主要原因、整改要求和制定的防范措施,并实施严格考核。

第六章?奖惩

第十五条?制造隐患有代价。隐患倒查过程中,凡发现符合第十条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

1、发现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后,未进行治理的责任人罚款200元。

2、因非自然因素导致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产生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3、属于第四条范围的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4、在治理期限内未完成治理进度的罚款50-100元。

5、对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的罚款100元。

6、现场管理不到位,教训不汲取,导致同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反复出现的罚款200元。

7、属于联保班组的每人罚款50元。

8、按规定入井干部每天少查一条罚20元。

9、对验收不负责任的每次每条罚验收人50元。

第十六条?排查隐患有奖励。根据每人的查除隐患指标,每月由安全管理部对隐患进行分类,对能查出重大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和当场处理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要进行奖励。

1、按规定入井干部每天多查一条隐患奖20元。

2、主动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管理部评估对个人奖励500-5000元。

3、对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人员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与安全绩效工资挂钩,安全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其中三分之一做为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工资,安全管理部每月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整改隐患有报酬。对因整改隐患影响生产的,员工报酬不受影响,对积极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视其情况给予100--500奖励。

第十八条?未整改隐患严追责。对各级各部门和本矿排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一律对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采取罚款、停班脱产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开除等严厉处罚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2:煤矿隐患责任倒查制度范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54号)、《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回头看”活动》的通知(郑煤〔2013〕21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2〕33号)精神和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增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我矿的安全生产中存在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和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职责对各煤业公司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二、严格制度,促进排查治理。各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追究倒查制度,凡是因安全生产分工职责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管理工作不落实、监督整改职责不落实、事故隐患管理与复查工作不落实、不及时,甚至酿成事故的,要实行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三、严格追究,落实“一岗双责”。减少事故必须从防范抓起;坚持预防为主,必须从安全隐患排查抓起。今后凡是安全检查,必须把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检查工作中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发生事故,都必须倒查其是否因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所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在追究事故责任人时,要一并追究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环节中不作为而酿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

四、严肃查处,坚持“四不放过”。各职能部门对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中不负责的人员,以及对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致酿成事故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给予严肃处理。

五、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隐患不能消除的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