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情况和有关信息,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涉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的有关部门。
3报告形式
报告分月报告和年度报告两种。
3.1月度报告
生产单位须以书面方式,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个月生产设备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厂生产设备部门。
3.2年度报告
生产单位须以书面方式,在每年2月1以前,将上一年生产设备运行情况总结,报告生产部。
4报告内容
根据检查表检查的情况,将当月或当年的车间关键装置、设备的运行状况,包括月度、年度内所发生运行事件的发生时间、后果、原因、纠正措施等及对它们的综合分析,以及相应经验反馈活动总结。
5本制度由生产设备部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二、范围
检查内容包括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各个方面。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安全承包,总经理监督。
四、检查内容及形成
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至少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并做成记录或报告形式,交安全部存档,检查内容包括:
(1)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地方的防火安全情况。
(9)安全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安全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2.有关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3.承包人每星期应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平常应不定期地对该部位巡检,并作好记录。
4.在检查或巡检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马上落实措施,排除隐患。
五、附件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AQ-AB-B50
篇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报告制度
(1)公司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帐,记录有关检查、维修、使用等情况。
(2)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制,对承包设备和部位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3)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①安全生产状况;
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③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④隐患整改状况;
⑤事故“四不放过”落实程度;
⑥安全生产中存在突出问题。
(4)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月检查情况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提供书面报告等。
(5)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状况定期提出书面的建议和措施。
6.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发现的安全隐患向安委会、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