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在保卫部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门卫值班、内部巡逻、安全监控、停车场管理等保卫工作任务,维持公司治安秩序,保卫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应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二、负责公司门卫值班,内部执勤、守护、安全防控、监督管理等保卫任务,发现刑事犯罪分子或嫌疑人员立即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制止扰乱内部治安秩序的行为,并对行为人进行教育、规劝以至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加强治安防范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部门值班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抑制事态发展,杜绝安全漏洞。
五、发现火险隐患和其它的治安灾害事故,要及时报警,奋力扑救,排除险情,减少损失,并保护好现场,协助职能部门调查情况;
六、在公司批准,部门领导下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社会治安联防活动;
七、在部门安排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做好安全法规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协助客户、公司及时整改;
九、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公司管理区域内的人员、车辆;
十、完成上级交予的其它任务。
篇2:保卫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安排值班值宿。
二、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三、负责企业的用火、用电管理,负责企业安全“四防”工作。
四、负责锅炉、电路和用电器具、食堂、宿舍等部位的安全管理。
五、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内危险作业管理和审批。
篇3: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入公司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对进入生产区的车辆进行安全保全工作。
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