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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评估修订制度

2024-07-23 阅读 111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88号)等法律和规章,制度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3、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2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3本地区、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5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3.7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8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4、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公司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5、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7.1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7.2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预案。

7.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7.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7.5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7.6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四、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1、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2、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3、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相关人员。

4、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从业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3、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贯综合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5、应急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6.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6.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6.3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6.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6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6.7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进行备案。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评估。

六、附则

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

篇2:应急救援预案评审修订规定

1目的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和修订等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职责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编制、修订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其他相关岗位人员根据本实际安全情况,参与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2应急预案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发至岗位,并逐级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3.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AQBZH-JL/1-3)

3.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后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填写《应急救援培训记录》(AQBZH-JL/10-9)

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至少每3年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内部评审、修订一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进行评审和修订。评审应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应急预案经评审、修订后由矿长重新签署公布。

4.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4.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修订的程序应为:修订稿草拟→演练→评价→修改→专家论证→定稿。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需填写《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AQBZH-JL/10-10);《应急预案评审表》(AQBZH-JL/10-11);《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记录》(AQBZH-JL/10-12);《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AQBZH-JL/10-13)

5相关文件

《文件发放登记表》AQBZH-JL/1-3

6记录

《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记录》AQBZH-JL/10-9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AQBZH-JL/10-10

《应急预案评审表》AQBZH-JL/10-11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记录》AQBZH-JL/10-12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AQBZH-JL/10-13

篇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效果评审方法及内容

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的效果做出评价,提交演练报告,并详细说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分为下列3种情况:

1.不足项

不足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可能导致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应急救援体系有能力采取合理应对措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策划小组负责人应对该不足项进行详细说明,并给出应采取的纠正措施和完成时限。

2.整改项

整改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以下两种情况的整改项可列为不足项:某个应急组织中存在两个以上整改项,共同作用可影响保护公众安全与健康能力;某个应急组织在多次演练过程中,反复出现前次演练发现的整改项。

3.改进项

改进项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不会对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视情况予以改进,不要求必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