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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2024-07-23 阅读 9487

(1)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①替代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代替有毒有害化学品,选用可燃化学品代替易燃化学品。②变更工艺采用新技术、改变原料配方,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③隔离将生产设备封闭起来,或设置屏障,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④通风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降低,通风分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两种。局部排风适用于点式扩散源,将污染源置于通风罩控制范围内;全面通风适用于面式扩散源,通过提供新鲜空气,将污染物分散稀释。⑤个体防护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质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主要有呼吸防护器具、头部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身体防护器具、手足防护用品等。⑥卫生卫生包括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和作业人员个人卫生两个方面。经常清洗作业场所,对废物、溢出物及时处置;作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附着在皮肤上。

(2)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①防止可燃可爆混合物的形成监控、防止可燃物质外溢泄漏;采取惰性气体保护;加强通风置换。②控制工艺参数将温度、压力、流量、物料配比等工艺参数严格控制在安全限度范围内,防止超压、超温、物质泄漏。③消除点火源远离明火、高温表面、化学反应热、电气设备,避免撞击摩擦、静电火花、光线照射,防止自燃发热。④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采用阻火装置、阻火设施、防爆泄压装置及隔离措施。

(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①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到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于托运单上所列的物品相符。②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品的性质,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示,堆放稳妥。③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车后必须洗刷干净。④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时,不宜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⑤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⑥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使和停留。⑦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⑧蒸汽机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2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⑨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①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于其他物资混合储存。②危险化学品应该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间距、通道及通风口。③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该隔离储存。④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还应该采取降温和隔热措施;⑤容器、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⑥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应该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治自燃、爆炸。⑦不准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实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⑧库房内不得住人,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篇2:剧毒化学品经营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发生剧毒化学品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时,及时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三、剧毒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储存、使用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四、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并派员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六、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示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七、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3:石油销售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石油销售公司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失控和中毒事件。

第二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分为一级事件、二级事件和三级事件。

第二章应急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工作组,接受产品经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负责应急事件的处理执行。

第四条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总担任副组长,综合办公室、销售部、市场信息部、物流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和现场的实际情况作出应急救援措施。

第五条现场工作组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派,公司有关人员参与现场工作,现场工作组负责协助、指导、督促现场应急工作,调配相关应急资源,及时准确提供应急现场的各类信息,以供领导小组进行决策。

第三章应急响应

第六条报告与接警

公司发生泄漏中毒事件,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以及重大社会影响的,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同时立即向产品经销公司值班人员汇报信息。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产品经销公司领导直接汇报,同时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预警

(一)预警条件

发生一级、二级、三级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的,立即启动预警程序。

(二)预警程序

1.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落实领导指令;

2.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领导小组、有关专家、上级单位有关人员到公司集中办公;

3.及时收集和掌握事件发展动态及现场抢救进行情况;

4.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分析、判断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向相关单位提出事故抢险指导意见;

5.根据事态变化,适时通报预警信息。

(三)预警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根据态势发展,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落实指令,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公司值班室负责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接受并传达指令。必要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到公司集合,协调应急联动。

3.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

4.销售部、物流管理部负责业务及运输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车辆、物资供应以及组织起草应急事件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及新闻媒体的应急准备工作。

6.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开展相应准备工作。

第八条预警解除

当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危险已经解除,经过评估确认,应急领导小组可适时下达预警解除指令,并将指令信息及时传达至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九条响应行动

(一)响应条件

1.符合一级、二级、三级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的,立即启动响应程序。

2.接到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相应应急联动要求的。

3.重点区域、敏感时期等可能引发严重事态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

(二)响应程序

1.立即召开首次会议,宣布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2.通报事件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审定应急有关事项;

3.向事发单位派出现场工作组;

4.协调应急专家、专业队伍和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判断是否需要协调外部应急资源;

5.向上级单位报告事件有关信息;

6.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的应急工作指令。

(三)响应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首次会议,宣布进入应急响应状态。传达上级单位指令,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召开后续会议,协调各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负责跟踪并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3.销售部及物流管理部负责业务及运输方的组织管理工作。

4.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车辆、物资供应以及组织起草应急事件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及新闻媒体的应急准备工作。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开展相应准备工作。

6.现场工作组按要求及时赶赴事发地点,协助开展应急工作。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反馈有关信息。

7.事发单位负责现场应急工作,针对事态发展制定救援工作方案,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有关应急联动工作。

第十条现场检测和评估

当地和支援的环境检测及化学品检测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分析,并对水源、大气、土壤等样品进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区域范围,据此设置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次生灾害防范

(一)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制定次生灾害防范措施;

(二)现场应急指挥部安排有毒有害气体和环境检测,防止人员中毒或引发次生环境事件;

(三)现场指挥部进行动态评估,当有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指挥撤离。

第十二条响应解除

当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解除,受伤、中毒人员得到妥善救治和安置,现场和周边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经过评估确认,并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同意,由事发单位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解除现场应急状态建议,向已经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第四章应急保障

第十三条通信与信息

公司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确定联系,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应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通信手段,保障信息通畅。

第十四条物资与装备

公司应按照规定储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整合公司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应急物资台账,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管用有效。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救援物资合理有效调配使用。建立应急救援物资信息库,建立健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关于救援物资生产、供应和储备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五条应急队伍

建立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

练,强化员工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合作交流,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建立公安、消防、医疗结构等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消防力量、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信息库,取得有效联系方式,作为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预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