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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生产中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9543

煤气安全生产的特点

煤气作为气体燃料,具有输送方便,操作简单,燃烧均匀,温度、用量易于调节等优点,是工业生产的主要能源之一。在冶金企业里,煤气是高炉炼铁、焦炉炼焦、转炉炼钢的副产品,又是冶金炉窑加热的主体热料。

煤气安全生产技术

煤气中含有大量一氧化碳,散发在作业场所时,容易使人员中毒。

(1)煤气的性质。煤气的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氢、甲烷等可燃气体,其中一氧化碳有毒。煤气中还含有少量不可燃气体,如氮、二氧化碳等。因此,煤气安全事故分为三类:中毒、火灾和爆炸。

(2)煤气的中毒原因及安全对策

煤气的中毒原因:

煤气泄漏。存在泄漏煤气的部位有高炉风口、热风炉煤气闸阀、高炉冷却架、煤气蝶阀组传动轴、煤气管道的法兰部位、煤气鼓风机围带等处,作业人员在这些区域作业最容易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安全对策:

煤气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制订煤气设备的维修制度,及时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对煤气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一氧化碳的含量,将作业区域分成一、二、三类煤气危险区域。在一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戴氧气呼吸器或通风口罩,并应有人在现场监护;在二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应准备好氧气呼吸器或有人监护;在三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虽然可不用氧气呼吸器但也要加强检测。

(3)煤气爆炸的原因及预防措施。煤气爆炸是煤气和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遇明火、电火花、燃点以上温度等可产生。煤气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煤气浓度在爆炸限范围以内;二是受限空间;三是存在点火源。只有这3个条件同时具备,煤气才能爆炸。

事故原因:

工业炉窑内温度尚未达到燃点温度时就输入煤气,使炉窑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点火时发生爆炸事故;强制送风的炉窑未开风机,煤气由闸阀窜入送风管,点火时,发生爆炸;工业炉窑送煤气点火时,操作人员误把煤气旋塞的开启当成关闭,将煤气送人炉窑,点火发生爆炸;工业炉窑第一次点火时,送煤气未点燃,未经处理的剩余煤气就第二次点火,发生爆炸;工业炉窑的送风机突然停电,煤气不能完全燃烧,部分煤气从烧嘴窜入空气管道,发生爆炸;煤气设备停产后,未将煤气处理干净,又未经爆炸试验,动火发生爆炸;煤气发生炉的送风机突然停电,煤气倒流窜入空气管道,发生爆炸;准备投产的煤气管道,与有煤气的管道没有用堵盲板隔断,煤气由闸阀漏入新管道,未经空气分析检查,动火发生爆炸;煤气设备停产检修,设备内的煤气已清除,检验合格,允许动火,后因蒸汽管未与煤气设备断开,另一台正常生产的煤气设备的煤气沿蒸汽管道及闸阀窜入检修的这台设备中,第二次动火时未经化验检查,发生爆炸;煤气设备着火时,未通入蒸汽或氮气充压,未切断煤气来源,发生回火爆炸。

安全对策:

在员工中广泛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凡直接接触、操作、检修煤气设备的职工,都要熟悉煤气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知晓煤气的危险性,掌握煤气设备的安全标准化操作要领,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煤气设备停产检修时,必须将煤气处理干净,并将其与正常生产的煤气设备用盲板或闸阀和水封隔断,把煤气设备上的蒸汽管、水管断开。

在煤气设备上动火或炉窑点火送煤气之前,必须先做气体分析。一般停产检修的煤气设备内空气中的氧含量应在20.5%以上,炉窑点火送煤气时,煤气中的氧含量应不大于1%。

(4)煤气火灾。煤气燃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足够的空气,二是有明火或者达到煤气的燃点。

事故原因:

在焦炉地下室或者在平炉炉台下一层带煤气抽堵盲板时,煤气大量逸出,与火源接触,发生着火事故;带煤气作业时使用铁质工具,撞击火花,引起火灾事故;带煤气作业时,附近有火源或裸漏的蒸汽管道,引起火灾事故;煤气管道停产检修时,管道内的萘等存积物或硫化铁自燃起火;煤气设备动火时泄漏的煤气引起着火;煤气设备停产检修时,煤气未清扫干净,又未准备好消火设施而动火,发生火灾事故;雷击或焦炉煤气放散口积存硫化铁,引起着火事故。

安全对策:

带煤气作业时,40m以内禁止一切火源,不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严禁在焦炉地下室带煤气作业。

带煤气作业应使用铜质工具或铝青铜合金工具,禁止使用铁质工具。

在裸露的高温蒸汽管道附近,设备应做绝热处理。

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应备有防火消火设施。停煤气动火的设备必须清扫干净。

煤气生产安全预防措施和技术

1)爆炸事故抢救

煤气设备或炉窑一旦发生煤气爆炸,不仅损坏设备,还会造成人员伤亡或中毒。爆炸事故发生后,应首先救人,同时切断已发生煤气爆炸设备的煤气来源,防止二次爆炸。如煤气设备未损坏,应查明爆炸原因后再送煤气。

2)火灾事故抢救

煤气火灾往往是熊熊大火,煤气管道内起火则往往是黑烟滚滚。根据煤气着火的情况,应局部停止使用煤气,设法关闭闸阀降低煤气压力,并向着火的设备内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煤气管道管径在150mm以下,可直接关闸阀熄火。万一发生爆炸,最大爆炸压力约为0.7MPa(7kg/cm2),管径小的钢管足够承担煤气爆炸压力。管径在150mm以上,关闸阀降低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49~98h,严禁突然完全关闭闸阀或水封,以防回火爆炸。煤气火灾抢救工作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煤气设备已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煤气设备变形,漏出煤气更多。

(2)煤气闸阀、压力表、蒸汽或氮气管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3)蒸气来源有困难时,可调用蒸气机车或汽吊。

(4)如煤气管道内沉积物着火,可密闭人孔隔绝空气使其灭火。

篇2:煤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煤气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煤气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煤气区域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煤气安全知识培训,具备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事故的能力,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从事煤气作业。

二、煤气区域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煤气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三、煤气区域必须配置煤气报警器、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各危险源点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擅自拆卸煤气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

四、空气呼吸器为抢救应急备用,应随时保持有足够的压力,任何人不得擅自乱用。灭火器应保证完好,使用后应及时更换。

五、煤气作业人员应经常检查煤气管道、水封、阀门、仪表仪器及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六、进入煤气区域时,必须两人同行,并随身携带煤气报警器。

七、煤气操作与维修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煤气的上风位置。

八、煤气检修工作计划和许可证的办理,必须在施工前由工程技术人提出申请,经安全部门同意,报安全主管厂长批准后执行。未经厂领导及安全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检修煤气设备或动火作业。

九、煤气区域设备检修时,必须有安全员到场,现场必须配置空气呼吸器和灭火器,必须检测CO含量,当达到安全规定范围时,才能开始检修。

十、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应按照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要制定送气方案,并严格按制定的送气方案送煤气。煤气送上后,经未端取样分析,煤气中含氧≤1%,并做爆发实验后方可使用。

十一、加热炉点火时,必须严格遵守煤气点火安全操作规程,先给火种,后供煤气,严禁先供煤气后点火。

十二、煤气管道设备严禁用铁器敲打,以保证设备完好并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爆炸。

十三、严禁在煤气管道、设备附近休息、睡觉、吸烟、使用明火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为确保煤气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安全照明。

十五、当煤气报警器显示煤气炉区域CO浓度超过规定极限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和有关领导,必要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工作现场,并警戒其他人员进入现场。

十六、发生煤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安全部门及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处理。发生煤气火灾、爆炸事故,同时拨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七、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如下考核:

1、凡违章指挥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安委会成员、车间主任、作业长级人员违章指挥,加倍处罚。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加倍处罚,若触犯刑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除紧急停止以外,指挥行车必须戴好棒线厂行车指挥员标志,否则处罚100元/人次。

(2)多人指挥一台行车吊物件的,每人处罚50元。因指挥混乱而造成事故时,加倍处罚。

2、未经培训合格,从事煤气作业的,罚1000元/次。

3、饮酒上班的,勒令回家休息,当日作事假处理,并罚款500元。

4、进入厂房,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的,每人次处罚100元。不戴安全帽,每次处罚200元。不系安全帽下颌带,每次处罚100元。将安全帽当凳子坐的,每次处罚200元。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处罚200元。

进入煤气危险区域,未两人同行、未随身携带煤气报警器的,罚200元/次。

周三综合检查和周四上级检查查处的,加倍处罚。

5、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离岗、串岗、睡岗的处罚100元/次。

煤气区域睡岗的,处罚1000元/次。

6、操作工进班未检查加热炉汽包和煤气系统,或发现隐患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100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加倍处罚。

7、设备检修,不按设备检修挂牌规定断开电源,未挂警示牌,未写好检修内容,就直接作业的或非挂牌者擅自摘取警示牌的,每人次处罚500元。检修完毕,不及时摘取警示牌的,罚款200元。设备检修时,操作工未在检修记录本上登记签字的,罚100元/次。

8、在加热炉、液压站、氧气乙炔储存位处等易燃易爆区域及禁止吸烟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的,罚1000元/次。

9、其他一般违章行为,罚100元/次;严重违章的,加倍处罚。

篇3:带煤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我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防止带煤气作业时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厂区内的高炉、转炉煤气的生产、输送、使用以及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凡涉及安全方面必须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指带煤气作业包括: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险工作。

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2、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4、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5、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6、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

7、操作人员操作前应认真检查空气呼吸器气瓶等各装置有无缺陷,呼吸面罩有无缺损,试带时气密性要好。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报警报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8、外单位人员在煤气区域工作前,由本岗位责任人组织安全教育,布置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9、外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煤气岗位人员统一指挥。

10、外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岗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护并做好记录。

11、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有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2、操作完毕后,必须认真清点人员、工具。待确认无误后通知有关人员,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