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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油系统着火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9492

1、油系统管道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2、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门。

3、油管道的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的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它热体的保温应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4、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应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5、机组油系统管道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油系统的排烟风机要保证运行良好,排烟风机系统的疏油水门要每班排放污油水一次。轴承箱负压维持在20~40mmH2o柱。

6、事故放油池应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内部积水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经常检查润滑油管道不漏油,密封油差压阀、平衡阀工作正常,各油系统母管油压在正常范围内。

8、油系统运行区域,要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如:沙箱、灭火器等。

篇2:防止发电机氢气系统爆炸着火事故措施

1、运行中氢冷发电机及其氢系统范围内严禁烟火,如需进行动火作业或检修试验等工作时,事先必须检测漏氢情况,对气体取样分析,确认气体混合比在安全范围内,方可办理动火工作票,经审查批准后,由专人监护下方可工作,上述工作如需超过4h,应重新进上述检测化验工作。

2、运行中的发电机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且禁止在充氢管道上搭接电焊机地线。

3、为防止氢冷发电机的氢气漏入封闭母线发生氢爆事故,在发电机出线箱与封闭母线连接处应装设隔氢装置,并在适当地点设置排气孔。还应加装漏氢监测报警装置,当氢气含量超过1%时,应停机找漏消缺。

4、发电机运行中应检查排烟风机可靠运行,并且定期从排烟机出口和主油箱取样,监视其中含氢量是否超过规定值(2%),如超过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消除。

5、交、直流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6、密封油系统差压阀必须保证动作灵活、可靠,密封瓦间隙必须调整合格。

7、运行人员发现补氢异常增大,则应迅速联系维检部汽机检修人员查清漏点,及时消除。

8、机内氢气纯度应不低于96%,含氧量应不大于2%。超过这些限度时应排氢,然后再充入纯净的氢气,直到氢气纯度合格。

9、发电机供气系统、密封油系统检修完闭,气密试验合格后才可进行气体置换。严禁空气和氢气直接接触置换,必须采用中间气体置换法进行气体置换。

10、发电机充、排氢操作时,应使用铜制工具操作,开启和关闭阀门的速度应缓慢,严禁携带钥匙、使用手机、对讲机,以免因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11、平时应维护好发电机氢气在线纯度仪、湿度仪、氢气检漏柜使之正常工作,并定期检验其是否符合标准。

12、发电机内充有氢气时,压缩空气向发电机内充气皮管应脱开,阀门应关闭严密。

篇3:防止发电机封闭母线氢爆着火技术措施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所属4台发电机型号为:QFQS-200-2型(#4发电机型号为:QFSN-200-2),发电机采用水-氢-氢型冷却方式,即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出线套管采用水内冷,转子绕组采用氢内冷,定子铁芯及结构件采用氢气表面冷却,

近年来,我公司20万发电机本体密封性能不够完好,一直存在着漏氢、漏油等现象,给发电机组的安全运行构成一定威胁,且漏氢严重时,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据统计,国内200MW、300MW同类型发电机组中,因氢气渗漏,导致多起氢气爆炸事故的发生。我公司#1发电机于1992年5月,由于定子出线冷却水没有投运,造成套管密封件发热,氢气大量泄漏,最终发生氢气爆炸事故。因此,发电机各部件密封性能的好坏,对发电机的稳定运行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杜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确保发电机组能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下列技术措施:

1.对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统计运行中存在的各类缺陷,查阅运行记录,借助发电机相关图纸、资料,确定重点处理对象,对影响发电机组正常运行的缺陷进行彻底消除;

2.检修和运行人员应熟悉发电机内部结构和运行方式,对发电机氢、油、水系统的操作应熟练掌握;避免发生操作失误;

3.做好发电机事故备品计划和材料计划,必须使用的专用工器具应提前准备齐全并检查合格,需要更换的备品、备件须经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负责人验收确认后,方可使用;

4.发电机停运后,应采用CO2中间置换法进行氢气置换工作(氢气置换过程中不得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拆卸螺丝等检修工作),检修人员开工前必须对现场进行氢气化验,确定合格后,方可开工;

5.在发电机本体及其氢系统上进行检修、试验工作时,必须断开氢系统,并与运行氢系统有明显的断开点,充氢侧加装严密的隔板;并会同运行人员确认发电机内部无压力;

6.打开发电机人孔后,人员不得马上进入本体内部,要保持长时间的通风换气后,且经化验氢气含量合格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

7.发电机检修中,对打开的端盖、人孔门、氢冷器、套管、导电螺钉以及阀门等部位的密封垫,必须更换为耐油胶垫、胶板(内冷水系统中的管道、阀门的橡胶密封垫应全部更成聚四氟乙烯垫圈),特别对外部氢气系统管道、阀兰密封垫应定期更换;

8.发电机气密性试验,必须按规定标准执行,试验期间,检修人员应对端盖、密封瓦、人孔门、氢冷器、出线套管、导电螺钉、测温接线板以及氢气系统仪表、阀门等部位仔细检查,尤其要保证发电机6个出线套管无渗漏;发电机修后气密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运行;

9.发电机运行期间,检修和运行人员应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应对高温部位和漏油地点的密封面重点检查,及时消除漏氢和漏油渗点,并根据每日漏氢量,化验发电机周围的氢气含量,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

10.在消除发电机氢气渗漏点时,必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由熟练的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并使用特殊工具(软金属工具),防止在紧固渗漏点螺栓时碰撞出现火花,引起氢气爆炸;

11.发电机主要部件的运行温度应不超过规程规定值,要定时抄记发电机本体温度表,对发电机各部温度进行监督分析;

12.发电机的运行氢气湿度、纯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要加强对内冷水压、氢压和油压的监视和调整,确保发电机水压、氢压和油压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13、发电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可燃性气体,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应定置摆放好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禁止在充氢管线上搭接电焊地线,更严禁用电焊把在充氢管线上打火;

14.发电机本体周围严禁堆放杂物,应定期打扫设备卫生,保持设备清洁,使发电机各部位无积油、积灰现象;

15.发电机本体及周围要设有防火标志,如:“氢气运行,严禁烟火”标志等,严禁将火种带入发电机现场;

16.发电机油系统电气设备应使用阻燃电缆,周围其它电缆要定期进行清扫检查;照明要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或使用防爆灯具;

17.运行中发电机及氢系统5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如需进行明火(电、火焊)作业或检修试验等工作,则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单》,化验监测氢气含量合格经当值值长同意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使用,需长时间使用明火工作,应每隔4小时化验监测一次氢气含量;

18、在发电机大修中,应对发电机封闭母线进行起晕电压试验,并达到3~3.5倍额定相电压时不起晕(防止在正常运行中和系统过电压时,封闭母线产生电晕,为氢气爆炸提供能源条件);

19、在发电机大、小修中应对发电机出线套管、封闭母线内部进行清扫、检查(包括支持瓷瓶);

20、为防止发电机氢气漏入封闭母线,在发电机出线套管箱与与封闭母线连接处之间应装设隔氢装置,在出线套管箱处加装漏氢监测装置;应加强运行中对发电机出线套管箱漏氢情况的监测,使用防爆等级符合规定的便携式测氢仪每昼夜监测一次出线套管箱的含氢量;

21、应按时发电机油系统、主油箱内、封闭母线箱内的氢气体积含量,超过1%时,应停机查漏消缺。当内冷水箱内的含氢量达到3%时报警,在120h内缺陷未能消除或含氢量升至20%时,应停机处理;

22、发电机密封油系统平衡阀、压差阀必须保证动作灵活、可靠,密封瓦间隙必须调整合格。若发现发电机大轴密封瓦处轴颈有磨损的沟槽,应及时处理;

23、空侧密封油泵(直流油泵)必须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况,保证能随时联动成功;

24、发电机运行时,保证排烟风机运行正常,应定期(每周一次)从排烟风机出口取样(漏氢增大时应随时取样检查),监视含氢量是否超过厂家规定(2%),如超过应查明原因并予以消除。

参考文献:《防止国产氢冷发电机封闭母线爆破事故技术措施》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

《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

检修部

200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