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危险化学品苯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危险化学品苯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2024-07-23 阅读 1671

特别警示确认人类致癌物;易燃液体,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闪点很低,用水灭火无效)。理化特性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芳香味。微溶于水,与乙醇、乙醚、丙酮、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和乙酸混溶。分子量78.11,熔点5.51℃,沸点80.1℃,相对密度(水=1)0.88,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77,临界压力4.92MPa,临界温度288.9℃,饱和蒸气压10kPa(20℃),折射率1.4979(25℃),闪点-11℃,爆炸极限1.2%~8.0%(体积比),自燃温度560℃,最小点火能0.20mJ,最大爆炸压力0.880MPa。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溶剂及合成苯的衍生物、香料、染料、塑料、医药、炸药、橡胶等。危害信息【燃烧和爆炸危险性】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健康危害】吸入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重者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可引起白血病。具有生殖毒性。皮肤损害有脱脂、干燥、皲裂、皮炎。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6(皮);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10(皮)。IARC:确认人类致癌物。安全措施【一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加强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生产、使用苯的车间及贮苯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等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接触。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特殊要求】【操作安全】(1)一旦发生物品着火,应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灭火。(2)苯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系统漏气时要站在上风口,同时佩戴好防毒面具进行作业;——接触高温设备时要防止烫伤;——设备的水压、油压保持正常,有关管线要畅通。(3)生产设备的清洗污水及生产车间内部地坪的冲洗水须收入应急池,经处理合格后才可排放。(4)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储存安全】(1)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或储罐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2)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在苯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围堰的容积等于储罐的容积。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3)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4)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各储罐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跑、冒、滴、漏等隐患要及时联系处理,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运输安全】(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2)苯装于专用的槽车(船)内运输,槽车(船)应定期清理;用其他包装容器运输时,容器须用盖密封。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器,车速不超过5km/h。(3)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不得在人口稠密区和有明火等场所停靠。高温季节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暴晒。运输苯容器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装运时,应妥善固定。(4)苯管道输送时,注意以下事项:——苯管道架空敷设时,苯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苯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苯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管道不应穿过非生产苯所使用的建筑物;——管道消除静电接地装置和防雷接地线,单独接地。防雷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防静电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Ω;——苯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苯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室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中或直接埋地,室外地沟敷设的管道,应有防止泄漏、积聚或窜入其他沟道的措施。应急处置原则【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泄漏应急处置】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5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300m。

篇2: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化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便于化验人员明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规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GBl2268)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化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化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化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化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备有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必须合格,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应明显标示其中废弃物的种类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适当场所,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勿堆高或放置于近火源处,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最好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地点。

(二)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的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可混贮。各化验室要根据本化验室的废弃物情况列出废弃物相容表或不相容表,悬挂于实验室明显处,并公告周知。

(三)具有放射性废弃物和具有感染性废弃物的化验室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种类、性质和数量,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加以适当屏蔽和隔离。

(四)对已收集的废弃物应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以避免遭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第四条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处理,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由化验室逐级申请。由化验室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公司安排有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时间、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处理单位及处理方式等,做好备案备查工作。

(一)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管理。安排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二)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第五条化验室不得自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丢弃、埋入地下及排入下水管道,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各责任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公安局、环保局报告。

第六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0年1月1日

篇3: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

处置要点:在所有可能产生液态污染物和洗消废水的应急处置过程中,都必须修筑围堰、封闭雨水排口,收集污染物送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大量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该有应急池和应急处理装置,一旦发生事故,尽量将污染范围控制在厂区内,减少影响。

(一)切断污染源

1、危险化学品贮罐因泄漏引起燃烧的处置方法。积极冷却,稳定燃烧,防止爆炸,组织足够的力量,将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用射流水冷却着火及临近罐壁,并保护相邻建筑物火势威胁,控制火势不再扩大蔓延。若各流程管线完好,可通过出液管线,排流管线,将物料导入紧急事故罐,减少火罐储量。在未切断泄漏源的情况下,严禁熄灭已稳定燃烧的火焰。在切断物料且温度下降之后,向稳定燃烧的火焰喷干粉,覆盖火焰,终止燃烧,达到灭火目的。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贮罐泄漏处置方法。立即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若各流程各管线完好,可通过出液管线、排流管线将物料导入某个空罐。如管道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器、或卡箍法堵漏,随后用高标号速冻水泥覆盖法暂时封堵。

(二)泄漏物处置

控制泄漏源后,及时对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1、围堤堵截或挖掘沟槽收容泄漏物。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为此需筑堤堵截或者挖掘沟槽引流、收容泄漏物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封闭雨水排口,防止物料沿雨水系统外流。通常根据泄漏物流动情况修筑围堤拦或挖掘沟槽堵截、收容泄漏物。常用的围堤有环形、直线型、V形等。如果泄漏发生在平地上,则在泄漏点的周围修筑环形堤。泄漏发生在斜坡上,则在泄漏物流动的下方修筑V形堤。泄漏物沿一个方向流动,则在其流动的下方挖掘沟槽。如果泄漏物是四散而流,则在泄漏点周围挖掘环形沟槽。修筑围堤、挖掘沟槽的地点既要离泄漏点足够远,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在泄漏物到达前修好围堤、挖好沟槽,又要避免离泄漏点太远,使污染区域扩大。如果泄漏物是易燃物,操作时应注意避免发生火灾。对于大型贮罐液体泄漏,收容后可选择用防爆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待进一步处置。如果泄漏物排入雨水、污水或清净水排放系统,应及时采取封堵措施,导入应急池,防止泄漏物排出厂外,对地表水造成污染。泄漏物经封堵导入应急池后应做安全处置。

2、覆盖减少泄漏物蒸发。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或者采用低温冷却来降低泄漏物的蒸发。

(1)泡沫覆盖。使用泡沫覆盖阻止泄漏物的挥发,降低泄漏物对大气的危害和泄漏物的燃烧性。泡沫覆盖必须和其它的收容措施如围堤、沟槽等配合使用。通常泡沫覆盖只适用于陆地泄漏物。根据泄漏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泡沫。常用的普通泡沫只适用于无极性和基本上呈中性的物质;对于低沸点、与水发生反应、具有强腐蚀性、放射性或爆炸性的物质,只能使用专用泡沫;对于极性物质,只能使用属于硅酸盐类的抗醇泡沫;用纯柠檬果胶配制的果胶泡沫对许多有极性和无极性的化合物均有效。

对于所有类型的泡沫,使用时建议每隔30~60分钟再覆盖一次,以便有效地抑制泄漏物的挥发。如需要,将该过程一直持续到泄漏物处理完。

(2)泥土覆盖。泥土覆盖适用于大多数液体泄漏物,一是可以有效吸附液体污染物,防止污染面积扩大。二是取材方便,并能减少向大气中挥发。

(3)稀释。毒气泄漏事故或一些遇水反应化学品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且溶于水,事故地周围人员一时难以疏散。为减少大气污染,应在下风、侧下风以及人员较多方向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汽云喷射雾状水或设置水幕水带,也可在上风方向设置直流水枪垂直喷射,形成大范围水雾覆盖区域,稀释、吸收有毒有害气体,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排放排入外环境。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

(4)吸附、中和、固化泄漏物。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或者用固化法处理泄漏物。

吸附处理泄漏物:所有的陆地泄漏和某些有机物的水中泄漏都可用吸附法处理。吸附法处理泄漏物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吸附剂。常用的吸附剂有:活性炭、天然有机吸附剂、天然无机吸附剂、合成吸附剂。

A活性炭

活性炭是从水中除去不溶性漂浮物(有机物、某些无机物)最有效的吸附剂。活性炭是无毒物质,除非大量使用,一般不会对人或水中生物产生危害。由于活性炭易得而且实用,所以它是目前处理水中低浓度泄漏物最常用的吸附剂。

B天然有机吸附剂

天然有机吸附剂由天然产品如木纤维、玉米杆、稻草、木屑、树皮、花生皮等纤维素和橡胶组成,可以从水中除去油类和与油相似的有机物。

天然有机吸附剂具有价廉、无毒、易得等优点,但再生困难。

C天然无机吸附剂

天然无机吸附剂制作材料分为矿物吸附剂(如珍珠岩)和粘土类吸附剂(如沸石)。

矿物吸附剂可用来吸附各种类型的烃、酸及其衍生物、醇、醛、酮、酯和硝基化合物。

粘土类吸附剂能吸附分子或离子,并且能有选择地吸附不同大小的分子或不同极性的离子。粘土类吸附剂只适用于陆地泄漏物,对于水体泄漏物,只能清除酚。

由天然无机材料制成的吸附剂主要是粒状的,其使用受刮风、降雨、降雪等自然条件的影响。

D合成吸附剂

合成吸附剂是专门为纯的有机液体研制的,能有效地清除陆地泄漏物和水体的不溶性漂浮物。对于有极性且在水中能溶解或能与水互溶的物质,不能使用合成吸附剂清除。能再生是合成吸附剂的一大优点。常用的合成吸附剂有聚氨酯、聚丙烯和有大量网眼的树脂。

中和泄漏物

中和法要求最终pH值控制在6~9之间,反应期间必须监测pH值变化。

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生成的有毒有害气体,大多数呈酸性,可在消防车中加入碱液,使用雾状水予以中和。当碱液一时难以找到,可在水箱内加入干粉、洗衣粉等,同样可起中和效果。

对于泄入水体的酸、碱或泄入水体后能生成酸、碱的物质,也可考虑用中和法处理。对于陆地泄漏物,如果反应能控制,常常用强酸、强碱中和,这样比较经济;对于水体泄漏物,建议使用弱酸、弱碱中和。

常用的弱酸有醋酸、磷酸二氢钠,有时可用气态二氧化碳。磷酸二氢钠几乎能用于所有的碱泄漏,当氨泄入水中时,可以用气态二氧化碳处理。

常用的强碱有氢氧化钠水溶液,也可用来中和泄漏的氯。有时也用石灰、固体碳酸钠、苏打灰中和酸性泄漏物。常用的弱碱有碳酸氢钠、碳酸钠和碳酸钙。碳酸氢钠是缓冲盐,即使过量,反应后的pH值只是8.3。碳酸钠溶于水后,碱性和氢氧化钠一样强,若过量,pH值可达11.4。碳酸钙与酸的反应速度虽然比钠盐慢,但因其不向环境加入任何毒性元素,反应后的最终pH总是低于9.4而被广泛采用。

对于水体泄漏物,如果中和过程中可能产生金属离子,必须用沉淀剂清除。中和反应常常是剧烈的,由于放热和生成气体产生沸腾和飞溅,所以应急人员必须穿防酸碱工作服、戴防烟雾呼吸器。可以通过降低反应温度和稀释反应物来控制飞溅。

如果非常弱的酸和非常弱的碱泄入水体,pH值能维持在6~9之间,建议不使用中和法处理。

现场使用中和法处理泄漏物受下列因素限制:泄漏物的量、中和反应的剧烈程度、反应生成潜在有毒气体的可能性、溶液的最终pH值能否控制在要求范围内。

固化法处理泄漏物

通过加入能与泄漏物发生化学反应的固化剂或稳定剂使泄漏物转化成稳定形式,以便于处理、运输和处置。有的泄漏物变成稳定形式后,由原来的有害变成了无害,可原地堆放不需进一步处理;有的泄漏物变成稳定形式后仍然有害,必须运至废物处理场所进一步处理或在专用废弃场所掩埋。常用的固化剂有水泥、凝胶、石灰。

水泥固化

通常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固化泄漏物。对于含高浓度重金属的场合,使用水泥固化非常有效。

专家指导,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环境监测、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及施设,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监查等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