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劳动保护作业指导书
化工厂安全作业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项工作都有其注意要点,其中包括化工厂动火作业、动土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高处作业注意事项等。
一、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一)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化工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二)动火作业前的隔绝、清洗、置换准备工作是安全动火的关键。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大修时应将设备、管道内的可燃易爆有毒介质排净,再用空气置换,分析合格。
二、抽加盲板作业注意事项
(一)在易燃、易爆系统进行动火作业或罐内作业,该检修的设备、管道必须用盲板隔绝或卸下一段管道隔绝。
(二)抽加盲板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绘制盲板图,并编号、登记、落实到人。盲板的材质、厚度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抽加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时进行。检修人员配备适当的防毒面具和灭火器材,并挂盲板标志牌。
(三)动火作业的其他要求按《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动土作业注意事项
(一)动土作业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隐蔽工程)调查,挖土深度超过0.5米,面积在2米2以上,必须按规定办好动土许可证。
(二)在厂区内凡推土机、铲车、压路机、载重卡车、重型物件对地坪压力在5吨/米2以上,进入非正常行驶区域应视为动土作业范围,必须办理"动土许可证"。
(三)动土许可证应由施工单位经总图、水汽、电气、工艺、基建、安全等部门会签,在道路上动土还应办理断路联络票,经保卫消防部门签证,并设围栏,挂警示牌,夜间亮红灯。
(四)动土作业应遵照《建筑安装技术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高处作业注意事项
(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或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斜度上方及附近有坑、池、罐和传动机械等易伤人地段作业,均视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分级、种类遵照《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83执行。二、三级高处作业由安技部门审批,报主管厂长备案;特殊高处作业由主管安全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三)在易散发有害、有毒气体上方的厂房、塔、罐上部施工,应禁止放空,同时高处作业人员应注意站在上风侧,佩戴防毒面具并派专人监护。
(四)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携带工具袋;在同一垂直下方多层次作业,必须有防止落物的安全措施。
(五)直接攀登高塔、烟筒的爬梯、平台、栏杆必须在作业前严格检验是否牢固,作业完毕及时撤离。严禁作业人员依、靠、坐在栏杆及脚手架护栏上休息。
(六)高处作业人员所带工具、材料能触及的范围内,应符合电气安全间距规定。遇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七)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使用单位的操作要求,同时要遵守最新《架子工安全规程》。
五、罐内作业注意事项
(一)进入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入罐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隔离、清洗、置换的规定。做到物料不切断不进入;清洗置换不合格不进入;行灯不符合规定不进入;没有监护人员不进入;没有事故抢救后备措施不进入。
(二)入罐作业前30分钟取样分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氧含量合格方可进入作业。视具体条件加强罐内通风;对通风不良环境,应采取间歇作业。
(三)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有害、有腐蚀残留物时,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毒面具。在作业过程中注意检修环境的变化,如有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进入设备作业后,应每隔2小时取样分析一次气体成份;罐外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密切内外联络。
(四)在罐内动火作业,除了执行动火规定外,还必须符合罐内作业条件,有毒气体浓度低于国家规定值,严禁向罐内充氧。焊工离开作业罐时不准将焊(割)具留在罐内。
(五)参加检修的作业人员,除了遵守本系统、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本专业的有关安全规范,并接受检修现场安全监督。
篇2:有害作业劳动保护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从事有毒物危害作业的工人要定期进行体检;
2.对可能存在毒物危害的现场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3.患有皮肤病、眼结膜病、外伤及有过敏反应者,不得从事有毒物危害的作业;
4.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5.不得在有毒物危害作业的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洗手、漱口;
6.注意劳逸结合,应避免疲劳作业、带病作业以及其他因作业者的身体条件不行、可能危害其健康或受伤害的作业;
7.搞好工地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可采用自然通风和局部机械通风;
9.凡有职业性接触毒物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措施限制毒物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0.有害作业场所,每天应搞好场内清洁卫生;
11.当作业场所有害毒物的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处理。
二、油漆涂料作业卫生防护措施
1.油漆配料应有较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并减少连续工作时间;
2.喷漆应采用密闭喷漆间。在较小的喷漆室内进行小件喷漆,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通风良好。在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管道和容器内进行油漆、涂料作业时,应根据场地大小设置抽风机排除有害气体,防止急性中毒;
4.在地下室、池槽、管道和容器内进行有害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作业时,除应使用防护用品外,还应采取人员轮换间歇、通风换气等措施;
5.以无毒、低毒防锈漆代替含铅的红丹防锈漆,必须使用红丹防锈漆时,宜采用刷涂方式,并加强通风和防护措施。
三、沥青作业卫生防护措施
1.装卸、搬运、使用沥青和含有沥青的制品均应使用机械和工具,有散漏粉末时,应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2.从事沥青或含沥青制品作业的工人应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并根据季节、气候和作业条件安排适当的间歇时间;
3.熔化桶装沥青,应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防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时,操作工人应站在上风方向。
四、焊接作业卫生防护措施
1.焊接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可视情况在焊接作业点装设局部排烟装置、采取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措施;
2.分散焊接点可设置移动式锰烟除尘器,集中焊接场所可采用机械抽风系统;
3.流动频繁、每次作业时间较短的焊接作业,焊接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以减少锰烟尘危害;
4.在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应有进、出风口,设通风设备,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
5.在密闭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设置良好通风和有人监护,且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五、施工现场粉尘防护措施
1.混凝土搅拌站,木加工、金属切削加工、锅炉房等产生粉尘的场所,必须装置除尘器或吸尘罩,将尘粒捕捉后送到储仓内或经过净化后排放,以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2.施工和作业现场经常洒水,控制和减少灰尘飞扬;
3.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的卫生标准。
六、施工现场噪音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的噪音应严格控制在90dB以内;
2.改革工艺和选用低噪音设备,控制和减弱噪音源;
3.采取消声措施,装设消声器;
4.采取吸声措施;采用吸音材料和结构,吸收和降低噪音;
5.采取隔声措施,把发声的物体和场所封闭起来;
6.采用隔震措施,装设减振器或设置减震垫层、减轻震源声及其传播;
7.采用阻尼措施,用一些内耗损、内摩擦力大的材料涂在金属薄板上,减少其辐射噪音的能量;
8.做好个人防护,戴耳塞、耳罩、头盔等防噪音用品;
9.定期进行体检。
篇3:气割作业应具备劳动保护措施
劳动保护就是要把人体同生产中的危险因素隔离开来,创造安全、卫生和舒适的劳动环境,以保证安全生产。
在气焊和气割时应具备下列劳动保护措施:
(1)在气焊和气割时应具备下列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手套、鞋、有色眼镜、口罩、毛巾等,以防止高温的火焰刺伤眼睛,飞溅的金属氧化物和炽热的工件烫伤人,避免扬起的灰尘及有害烟气吸进入体内。
(2)气焊和气割场地要求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减小操作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
(3)修理各种容器或管道时,在焊割前,应了解管道或容器内装的是什么液体或气体,残存的液体或气体应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阀门全部打开,否则不能进行焊、割操作。
(4)若焊、割储存过原油、汽油、煤油或其他易燃容器时,需将容器孔、盖全部打开,用碱水将容器内壁清洗干净,并用压缩空气吹干后,方可进行焊、割操作。
(5)在高空焊割操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并设置接火盘,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或切掉的余料落下砸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