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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三级教育内容

2024-07-23 阅读 4623

三级安全教育的目的

使劳动者在建设工程施工中能够自觉履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哪些人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方面的教育培训。新入场的工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项目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源

安全事故通常是由于:

1、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指挥、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工作中思想不集中。

2、物的不安全状态: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未经同意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操作时未设监护人。

3、作业环境不良:未按规定要求搭设安全防护设施、各种防护设施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

从事故分析结果来看,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懈,制度不严,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是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最大根源。?

事故统计表明,70%的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杜绝违章现象是企业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血的教训说明:部分一线的施工人员,为了追求效益,多拿工资和报酬,在不安全状态下违规作业,不知到自己在工作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结果对自己和别人造成了伤害,给家庭、企业乃至社会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地强化安全教育,不断地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真正做到“我要安全”的自觉性,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公司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法律与法规

我国现行颁布一百多部职业安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标准。与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其中标准规范包括:安全检查验收标准,评分标准,施工技术、安全技术规范等。

《安全生产法》的相关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相关法规对劳动者的权力和义务的规定

一、劳动者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4、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二、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内容

项目部安全教育是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主要针对工程项目的概况,安全生产状况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等,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要让每一个作业人员了解本工程的主要危险因素、危险源是什么,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一、?项目部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本项目施工(生产)特点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

2)本项目(包括施工、生产场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5)防火、防雷、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制度、动火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消防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三、劳动纪律

主要是项目部针对工人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生产生活、休息娱乐等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事故案例的分析

主要是针对公司以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用事实教育工人在施工作业中提高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班组级教育内容

班组教育的意义:

?部分员工由于社会因素,失去学习技术知识的机会,上岗前又缺乏严格培训与安全生产要求不相适应,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相互保护意识,班组成员中违章违规作业现象严重,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隐患。

?部份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形成一些习惯动作。这些习惯动作往往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带有违章动作的因素。这些长期在习惯动作中形成的动作埋下了事故隐患,因此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会。

因此,做好班组安全教育是三级安全教育的重要环节,班组长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对班组成员进行作业环境,防护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

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现场安全基本知识

2、施工现场劳动纪律

3、各工种操作规程

4、安全技术交底

5、班组和个人安全保证措施和要求

6、事故报告和急救方法

7、班组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安全生产的概念、意义和方针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是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政策,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安全生产是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的重要条件

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是社会安定、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

“三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二、基本的安全常识

1、安全警示标志

我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设置、悬挂安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确易懂,便于作业人员识别。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一)、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安全色:

具有特殊性能,表示安全信息的颜色叫安全色。安全色有红、黄、蓝、绿四种。分别表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

安全标志

悬挂安全标志的意义: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机具种类多,高空与交叉作业多、临时设施多,不安全因素多、作业环境复杂,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为了提醒、警示进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要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避免事故发生。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边框,以图像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2、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污染环境的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分七大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过氧化剂、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消防常识

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油漆施工要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有句谚语说得好:贼偷一半,火烧精光。平时学点消防知识,谁也不敢保证不会发生火灾,在碰上的时候这些消防知识会救我们一命,会为我们挽回一些损失的。否则等我们意识到其重要性时,也许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来学习了。

三、电气安全技术

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维修不合理。

2、由于人们的思想麻痹,缺乏电气安全知识,作业中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多。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3、非持证电工或一般人员私拉乱接,不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事故。

安全用电措施:

1、非持证工人不得随意乱动或私自修理生产中的电气设备。

2、工人操作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电气设备不得带病、带故障运行。当电气设备异常运行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按操作规程规定程序停止设备运行。

4、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不要盲目触及。

5、电气设备(含电动工具)必须有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措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的牢固可靠。

6、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电气设备上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和临时设置的安全遮栏。

7、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工人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销必须保证安全完好,不得有破损。

8、需要移动照明灯、电焊机、潜水泵等固定安装的电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再移动。

9、局部照明灯和作业行灯电压一般不能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场所使用的行灯电压不能超过12伏。

10、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四、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所佩戴的安全带进行检查,禁止穿硬底易滑的鞋,禁止酒后作业,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高处作业中思想要集中,应随时将安全带系挂在可靠的拉接点上。

安全带正确的挂法是:高挂低用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6、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五、临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六、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一、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

2、金属结构不应有开焊、裂纹。

3、零部件应完整,随机附件应齐全。

4、外观应清洁,不应有油垢和锈蚀。

5、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各仪表指示数据应准确。

6、传动系统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常冲击、振动、爬行、窜动、噪声、超温、超压。

7、机身不应有破损、断裂及变形。

8、各部位连接应牢靠,不应松动。

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的使用和防护。在施工前项目部应对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改变或拆除现场的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作业时做到自我保护和相互提醒。

实行安全教育主要是使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法则和秩序。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记住: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促进生产

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管理部

2013年1月

篇2: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篇3:二级公司对三级单位管控体系:安全环保管控

二级公司对三级单位管控体系:安全环保管控

二级公司对三级公司在安全环保上的管控主要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专项费用使用情况、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预案、安全隐患、事故隐患整改、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抢险和救援、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十个方面。

1.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三级单位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经公司决策会议审批后组织实施,全资公司向二级公司备案。

2.安全目标责任书。三级单位与二级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二级公司对三级全资公司进行监督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兑现。

3.安全专用费用使用情况。三级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向二级公司报备安全专项费用使用情况,三级参股公司在报备控股方时报二级公司备案。

4.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预案。三级全资公司在二级公司指导原则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经公司决策会议审批后执行,并报二级公司备案,三级控参股公司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5.安全隐患。按照隐患定义,一般隐患,三级全资公司自行监管,重大隐患,三级单位报二级单位备案,三级控参股公司自行组织实施隐患监督与整改。

6.事故隐患整改。按照隐患定义,较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三级单位自行实施,并报二级公司备案,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统一由经销公司组织实施。

7.应急预案。三级单位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上报给抢险救援的相关部门和其他相关方,并上报二级公司,与此同时报地方政府备案。

8.安全事故抢险和救援。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将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管控深度也按照权限划分,其中,小事故由三级单位自行处理,一般事故由经销公司处理,三级单位上报二级公司,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由集团处理,二级公司和三级单位逐级上报。

9.事故调查。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将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管控深度也按照权限划分,其中,小事故、一般事故由三级单位自行调查,并报二级公司备案,较大事故由三级单位自行调查,报二级公司、经销公司审批,重大事故统一由经销公司调查并审批,三级单位上报二级公司并配合,特别重大事故统一由经销公司调查,集团公司审批,三级单位及时上报二级公司并配合。

10.事故处理。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将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管控深度也按照权限划分,其中,小事故由三级单位自行审批处理,并报二级公司备案,一般事故由三级单位提案,上报至二级公司、经销公司审批,较大事故统一由经销公司提案审批,三级单位上报二级公司并执行,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统一由集团公司提案审批,三级单位及时上报二级公司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