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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煤回采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2222

一、概述:

我矿+2115m水平5701、5702回采工作面回采已结束,5703工作面准备回采,为提高煤炭资源回收利用率,在准备回采5703工作面前,决定对+2090m以上水平三角煤开采回收,提出两套开采方案;

二、资源赋存条件:

1、对5702绕道三角煤、+2090m皮带上山采取同一套开采方案:巷放式开采保护煤柱;5702绕道三角煤长度40m(为保护5701密闭墙破坏距5702开口处剩余15m不采取巷放)可开采长度25m、煤层厚度8.3m、预计巷放垮落高度10m、原煤储量4482吨,可采储量2801吨;

2、+2090m皮带上山巷道长度90m(为保护5701密闭墙,由密闭墙向下15m位置布置巷放炮眼,15m位置与5702运顺顺槽垂高7m;皮带机头处留有15m位置打密闭墙)可开采长度60m、煤层厚度8.3m、储量8403吨,可采储量6302吨;

3、+2090m轨道运输上山采取两套开采方案:+2090m轨道上山总长70m(由于轨道上山与5702回风上山、5701密闭墙距离较近,巷放炮眼由密闭墙处向下15m处开始布置炮眼,下口处留有15m密闭墙位置),可采长度40m,煤层厚度5.3,原煤储量4293吨,可采储量1431吨;(放顶煤高度垮落5m能够充分充填巷道)。

三、方案对比

经过综合分析,并结合矿务会意见,提出两套回采方案

方案一:

采取在+2090m轨道巷顶部布置深孔爆破炮眼,轨道上山与5702回风上山、5701密闭墙距离较近,巷放炮眼由密闭墙处向下15m处开始布置炮眼,下口处留有15m位置结束炮眼布置;爆破钻眼间距1.5m/眼,排距1.2m,每排3个炮眼(第一个炮眼距离巷道左手帮1.0m),钻进角度控制在85o-60o之间,炮眼深度7m,角度垂直巷道或顺层向上钻眼,禁止朝老塘侧或推进侧倾斜打眼,采取深孔爆破只爆破,充填巷道,爆破落煤,不进行对跨落原煤回收,采用2×30局扇风机供风;

方案二:

在+2090m密闭墙先下15m位置处使用风煤钻先在+2090m轨道巷底部布置3-5m深的爆破炮眼,5703回风巷开口处留有15m位置结束炮眼布置,提前对+2090m轨道巷进行预爆破,+2090m轨道巷预爆破结束后,进行对5703回采工作面进行正常推采,在5703回风顺槽布置超前预爆破炮眼,孔深为根据5703回风顺槽与+2090m轨道上山垂高适当调整,进行爆破与+2090m轨道巷放通;提高5703放顶煤回采率;

推荐的两套回采方案优缺点主要为:

方案一优点:

1、轨道上山爆破后,根据煤炭松软系数计算,爆破高度垮落5m时,充分充填+2090m轨道上山巷道,防止+2090m轨道巷瓦斯积聚;

2、+2090m轨道上山爆破充填后,为5703回采工作面正常回采时,深孔爆破眼布置提高了安全系数,避免5703深孔爆破在+2090m轨道巷内瓦斯积聚时爆破;

方案一缺点:

1、需要安装局部通风机进行对施工地点供风;

2、由于a7煤层中间存在1.6m夹矸,+2090m跨落原煤在5703正常回采时有可能不能再次回收;

3、+2090m轨道当在爆破前需要安装超前支护,回撤支柱,增加工人劳动强度。

方案二优点:

1、5703回风顺槽深孔爆破与+2090m轨道上山放通后,确保+2090m轨道上山贯通,避免了+2090m轨道上山瓦斯积聚,提高了安全系数;

2、先在+2090m轨道上山底部布置5m炮眼预爆破,为今后5703工作面正常回采与+2090m放通创造了条件,提高了原煤回采率;

方案二缺点:

1、5703回采工作面在与+2090m轨道上山贯通后,巷道顶部有锚杆支护,顶部不能垮落,形成采空区悬顶;

2、5703工作面在正常回采时出现工作面一进风两回风,a5运输顺槽进风,a7回风顺槽、+2090m轨道上山回风;

两套方案综合比较,各有优缺点,两套方案资源回收利用率相对都比价低;

篇2:残矿回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现对残难矿体回收规范化、制度化的安全管理,确保残难矿体回收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井下残难矿体的回采。

3术语

残难矿体:以正常的回采方法和作业程序难于达到工业技术指标的部分采场,主要是指采场安全状况差、地质条件复杂、矿体分支复合现象严重,矿体面积极小,周边环境复杂的部分矿体,以及采掘边残、零星矿脉,已采矿块顶、底、间柱,淘汰老矿、帐外矿等。

4主要职责

4.1地测部:提供较为可靠的地质资料和较为完整的周边环境测量资料。

4.2生产部:回收方案设计。

4.3安全部:检查、监督回采过程中的安全。

4.4生产工区:负责回收方案的实施。

5工作程序

5.1残难矿体回收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5.2回收工作在组织上、技术上、管理上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讲效益必须将安全的工作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多方面的预防措施,确保残难矿体回收的安全。

5.3对残难矿体回收要严格按照《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井下单体设计或制定回收实施方案,由总工程师牵头,会同生产、安全、地测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待方案批复签字正式出图后,方可施工。

5.4单体设计或回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5.4.1当时未被回收的原因和图文记载记录。

5.4.2周边关系和所处的空间位置。

5.4.3地质情况、回收条件、安全状况等。

5.4.4地压管理和采空区管理工作。

5.4.5回收的可行性分析。

5.4.6作业过程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5.5设计或方案批复后,设计人员应到现场将详细情况向回收作业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6技术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应对残难矿体回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如确需改变作业地点或过程做法,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同意。

5.7对残难矿体回收,应成立专项小组,回收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

5.8采矿回收作业面,应保持两个安全出口。作业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5.9残矿回收应遵循自上而下、从里向外,后退式回收原则。不具备回收条件而采取前进式回收,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管理好顶底板和两帮松石采取强采快出方式回收。

5.10严禁在以下区域和地点进行残矿回收:

5.10.1地压活动明显区。

5.10.2永久保安矿柱和间柱。

5.10.3围岩严重破碎,危及现有采场的正常生产。

5.10.4通风条件不好,粉尘浓度高。

5.10.5无法建立可靠的安全出口;可能激发和导致大规模地压等区域。

5.10.6其它规定禁止残难矿体回收的区域。

5.10加强残难矿体回收地压和采空区顶板管理工作,应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地压预报预测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离人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11凡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废井、废巷道、采空区、地压活动严重区域,都应封堵、隔离、圈定危险区域或者设置醒目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进入。

5.12残难矿体回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勤检查现场安全,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13爆破作业应有关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工程贯穿,必须事先测量准确位置,并在相邻井巷布置警戒。

5.14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地点,首先要检查周边环境,敲帮问顶,看有无异常变化,在处理好松石、加固支护,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5.15公司、工区对残难矿体回收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安全管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检查、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章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作业和提出处理意见。

5.16搞好场地文明生产。

6相关文件

6.1《矿山安全生产法》。

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3《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

7相关记录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除记录。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回采工作面支护工

1、回采工作面作业,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对工作面支护。

2、负责做好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作业区段顶帮及支护情况,所用工具完好情况。

3、作业时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回采打眼放炮工作业安全。

4、放顶时有挡矸措施,窜入工作面的矸石及时清除。

5、遇特殊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