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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采后防灭火注氮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9587

一、工程概况

为有效抑制+812m采空区遗煤自燃,做好采空区防灭火工作,经研究对+812m停采后采取注氮措施,为确保注氮期间安全,并达到预期注氮效果,根据《广源煤矿防治采空区自燃发火的设计方案及措施》,特编制本措施。

二、成立注氮领导组

组?长:兰玉学、张用

成?员:薛兴魁、程云龙、张维军、马双喜、王焕丑、马福珍、

职责分工:

1、组长:张用负责注氮期间通风安全及注氮的指挥工作。

组长:兰玉学负责+812m注氮期间安全和密闭监督检查工作。

2、成员:

马福珍:负责注氮期间矿井上下通讯及联络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张维军:负责注氮期间安全管理及一氧化碳、瓦斯、氧气的检查工作。

薛兴魁:负责注氮机的安全操作,根据氮气浓度适当调整注氮流量。

王焕丑:负责巡查注氮管路完好情况,保证管路无漏气现象。

马双喜:负责注氮机的开关,保证注氮设备正常运转。

程云龙:负责地面束管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及气样分析。

三、注氮前的准备工作

1、调度室保证注氮期间通讯系统畅通,在注氮机房、+812m南北

顺槽各安装一部电话,以便井下人员反馈信息。

2、注氮严格坚持“少量多注”多循环进行注氮。

3、由安通科科长负责组织人员,立即对所有注氮管路进行气密性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直至不漏气为止。

4、由安通科科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熟悉矿井防灭火系统,明确各阀门的安设地点及作用,熟练掌握阀门切换工作。

5、由机电科负责组织人员对地面和井下的制氮机进行检查和试机,并安排人员每班的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

6、制氮机试机期间,由安通科安排人员在制氮机的出口采取氮气气样进行分析,确定制氮机的出口氮气浓度和氧气浓度符合规定浓度后,由安通科向调度室汇报。

7、上述所有工作完成后,向调度室及矿分管领导汇报。安通科再根据调度指令进行注氮。

四、施工方法

1、注氮防灭火惰化指标

注氮灭火惰化指标不得小于3%,注氮防灭火惰化指标不得大于7%;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97%。

2、注氮系统

我矿制氮机采用rdz97-400nm3/h型地面固定式制氮机,其主要技术参数如下:制氮量400m3/h;输出压力0.6mpa;氮气纯度≥97%。

3、注氮量计算

确定注氮量主要是根据防灭火区的空间大小及自燃程度确定,+812m水平是新布置的采面根据我矿2012年已经采煤(2、5万吨)、吨煤注氮量、瓦斯量进行计算。

⑴按工作面已采煤产量计算

此法计算的实质是在单位时间内注氮充满采煤所形成的空间,使氧气浓度降到防灭火惰化指标以下。

qn=[a/(1440ptn1n2)]×(c1/c2-1)

=[25000/(1440×1.26×330×90%×75%)]×(20.8%/7%-1)

=1.73m3/min

式中:

qn-注氮流量,m3/min;

a已采煤产量,取25000t;

t-年工作日,取330d;

p-煤的密度,1.26t/m3;

n1-管路输氮效率,取90%;

n2-采空区注氮效率,取75%;

c1-空气中的氧浓度,取20.8%;

c2-采空区防火惰化指标,取7%。

⑵按吨煤注氮量计算

此法计算是指工作面每采出1t煤所需的防火注氮量,根据国内外的经验,每吨煤需5m3氮气量,根据我矿的现状计划停产两个月,每天用一班注氮6小时可按下式计算注氮流量:

qn=5ak/54×60×6

=5×25000×93%/54×60×6

=5.98m3/min

式中:

qn-注氮流量,m3/min;

a+812采煤产量,取25000t;

k-工作面回采率,取93%。

⑶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n=qcc/(10-c)

=900×0.2%/(10-0.2%)

=0.18m3/min

式中:

qn-注氮流量,m3/min;

qc-工作面通风量,取900m3/min;

c-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取0.2%。

⑷注氮量确定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注氮流量取大值5.98m3/min,考虑1.3的备用系数,全矿井注氮量按400m3/h考虑。

4、管路选型及铺设

我矿选用一台rdz97-400nm3/型地面固定式制氮机,注氮管路从地面到井下均选用d59×5mm无缝钢管一趟,

制氮机房设在井口工业广场南侧,风井东侧,管路通过氮气房→斜立风井→+822m集中回风石门→+822m北巷→专用回风上山→+812m北巷→工作面架后采空区等形式埋设到工作面,注氮管路采用?59mm无缝钢管,每隔3m利用托架来固定在巷道帮。采空区一段通过耐压橡胶软管连接到工作面架后采空区,对工作面架后采空区进行实施注氮。

5、注氮方式及方法

当+812采空区一氧化碳经连续观测持续升高并超过24ppm时,采用连续性注氮。

6、注氮工艺

选用埋管注氮工艺,即在工作面的进风顺槽沿密闭采空区埋设一趟dn59管路,其中第一个氮气释放口埋入采空区30m(2202采空区氧化带)后开始注氮,同时再埋入第二趟注氮管路(注氮管口的移动步距暂时选定为30m,可通过实际注氮效果考察进行修正)。当第二趟注氮管口埋入采空区20m后向采空区注氮,同时停止第一趟管路注氮,如此循环,如果发现注氮压力异常或管路堵死,必须立即倒换管路。

7、注氮效果的评估

注氮期间,从地面束管监测监控站连续不断的对+812采空区进行气体采集分析,当+812采空区氧气浓度低于7%时方可停止注氮。

六、安全技术措施

(一)注氮设备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注氮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注氮埋管期间通修队要与采煤队密切配合好,确保氮气管路及其附属安全装置完好,检查各阀门开闭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制氮装置完好性。

2、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制氮机操作人员应通知调度室。

3、调度室同意后,通知采面注氮人员打开注氮阀门,同时通知制氮机司机按规定时间及质量要求开机制氮、送氮。

4、制氮机根据用气压力和用气量调节流量计前面的调压阀和流量计后的产氮阀,不要随意调大流量,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空气进气阀和氮气产气阀开度不宜过大,以保证纯度达到最佳。

6、调试人员调节好的阀门不要随意转动,以免影响纯度。

7、不要随意动制氮机电控柜内的电器件,不要随意拆动气动管道阀门。

8、操作人员要定时察看机上显示屏压力,对其压力变化作一个日常纪录以备设备故障分析。

9、机电队操作人员做好注氮机运行记录。

(二)注氮安全注意事项

1、为确保安全,注氮前通修队巡管路人员必须巡视管路的完好情况,确认完好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采煤队工作面当班第一安全负责人和采面专职瓦检员后,方可进行注氮。

2、注氮前必须认真检查管路、注氮位置和各阀门开关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3、注氮初期,使管路内“憋气”,通修队指定专人迅速巡视注氮管路系统检查有无漏气,发现漏气立即处理。系统无问题后先进行排空,管路中o2低于3%时方可向采空区内注氮。

4、定期对氮气出口的安全阀进行可靠性检测。

5、为了防止氮气涌出造成人员窒息,在采面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携带多功能气体测量仪随时进行检测瓦斯、co、o2等气体浓度。检查地点包括总回风、密闭、+812皮带顺槽回风流,当检查发现co浓度超过0.0024%或氧气浓度小于18.5%时,必须立即撤离受威胁地点,并汇报调度室,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巡视管工要保证注氮管路三通阀门关闭,不被人打开,以免发生氮气泄露,造成人员伤害。

7、为保证采空区氮气不泄露或少泄露,时刻检查密闭的漏风情况,发现漏风立即汇报调度室,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812轨道顺槽内工作人员一旦有呼吸急促等缺氧征兆时,要立即外撤到新鲜风流中。

9、地面束管监测系统监控分析+812上隅角、采空区等处的气体成分,监测采空区内氧气浓度是否控制在7%,以便验证注氮效果。

10、注氮泵处人员安排:注氮司机一名,管路工一名,负责对注氮管路进行巡视,一旦有问题立即处理。

11、在注氮过程中,如发生主扇停风,造成工作面停风,瓦斯检查员或综采队值班队长应立即将人撤至进风巷,并通知制氮车间立即停止注氮。

12、注氮结束后,继续检测工作面及回风流的各种气体浓度。

13、所有参与注氮及相关的人员,必须由各有关部(队)组织学习,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七、避灾路线

注氮期间受威胁区域:+812密闭、+812轨道顺槽、+812皮带顺槽、轨道上山、斜风井。

避灾路线:工作面氮气管泄漏或瓦斯超限时:人员通过工作面→+812m南巷→+812m车场→轨道上山→+772水平井底车场→副立井→地面。

篇2: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总则

1、矿井开采的煤尘都属于自然发火煤层。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成立以企业法人为首的,矿长和工程师参加的防灭火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

2、井下火灾的定义

1)明火,井下煤层自然发火或红炭。因生产过程中进行特殊工作,如电焊、放炮引起着火等。

2)井下煤炭、矸石或其他可燃物出现灼热,温度超过70度的。

3)井下某区域内出现火、烟或风流中连续四次出现CO浓度达到或超过0.01%。

4)烟雾进入井下,影响采掘工作的。

5)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的电火,放炮及其他原因等。

6)井下发生自燃不能直接灭火而加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

3、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仓库,并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地面消防仓库应有铁道与井下直通,消防仓库的器材做到有消必补,保证足够的材料和器具。

4、火灾处理完毕后一星期内整理火区卡片并向煤管站和煤管局报告。

二、井下火灾的预防

1、硐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进出口处设置防火铁门,并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包沙袋。

2、井下设备不能超负荷运行,并定期检修,低压电网每条线都要按负荷大小装设漏电、过流、短路等保险装置,当电流增大发热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3、井下进风流中需要电焊或喷灯时,必须写出安全措施,报煤管站或煤炭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4、预防摩擦产生火花,如溜煤筒、提升绞车、回柱绞车等机械设备,都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洒水装置,防止摩擦火花引燃瓦斯煤尘。

5、放炮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糊炮、挑杆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大块煤矸,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黄泥封堵,严禁使用粉煤或易燃物代替炮泥,炮眼的封泥量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煤层自然发火的预防:

1、矿井必须对已开采的煤层进行煤炭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并严格按照煤炭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2、开采自然发火煤层时,应选择丢煤少、坑木消耗低、回采速度快、采掘切割工程量少、巷道与采空区的密闭性好等原则进行巷道布置和合理的采煤方法。

3、开采自然发火的煤层必须后退工开采,在发火期风留隔离煤柱,在隔离煤柱间设置防火门套,防火门套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在煤层发火期内采完。

4、采区隔离煤柱在巷道设计上应力求上下阶段沿倾斜方向一致,在采煤过程中严禁超采、偷采破坏防火煤柱。

5、沿空留巷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的上段联络巷道必须随采随封,一般应在15天内封闭结束,长壁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如果回收困难时,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封闭,必须报告并说明帮因。

6、同一水平同一煤层在火区附近开采时,必须沿走向留20-40米的保护隔离煤柱,靠近火区边缘和通向火区的巷道必须注浆或筑2米以上距离的黄土隔离墙,并配合其他防火措施才能在采区外回采。

7、在火区下方开采时,沿倾斜留足10-20米的隔离煤柱(当煤层倾角变化大于45度为25米)并编制回采措施报煤管站和煤炭局批准后,才进行回采。

8、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巷道掘进时严禁用茅草、树枝背帮背顶,必须用竹笆或搪材背帮背顶。

9、地面的小煤窑开采情况在开采前必须调查清楚,对开采深度较大的小煤窑必须设置砖石密闭,黄土填实或注浆。

10、采区内通风设施(如风门、密闭)应设置在围岩坚固、

地压稳定的地点,并保证严密不漏风。

12、在布置新水平和下部采煤工作面时严禁利用遗留风眼作为回风巷。

13、煤层巷道掘进巷道过程中因发生冒顶或突出,棚梁上的浮煤应采取注浆或注石灰水等措施,防止煤炭自燃。

14、上段采空区严禁兼作下段回采工作面的排瓦斯巷,若因瓦斯大,无法解决,非利用不可时,由矿工程师写出措施报煤管站批准后方可实施。

15、回采工作面出现CO,有发火征兆时,可以采用均压通风,调节风压等措施,但必须写出措施报煤管局批准实施,并做好调压后观察工作,包括调压后的风量、风压、漏风、气样分析等。

16、矿井在编制采掘作业计划的同时,应根据生产采掘作业地点编制防灭火工作计划。

四、井下火灾处理

1、井下从业人员当发现井下着火,有权迅速报告矿业主及矿长,业主和矿长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着火性质和地点进行处理。

2、矿井火灾处理工作应由矿长、工程师担任总指挥,参加处理火灾的人员应服从指挥,任何人不得干预火区的处理工作。

3、处理火灾过程中应指派专人负责检测火区气体成分和井下风流的变化状态,并定时定点地观测结果及时报告矿井灭火指挥中心和井下灭火总指挥。

4、井下电气设备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如干粉灭火器、四氧化碳灭火器等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5、井下火灾处理时,工作地点的空气中各种气体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沼气在2%以下时,非救护队人员可在进风侧处理或直接灭火。

6、火灾在处理过程中严禁改变通风系统、风量或风流方向,只能在可能情况下采取降压措施,但必须监视火区气体的变化情况,当瓦斯超过2%时必须解除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

7、井下火灾不能采取直接灭火时,应采取封闭方法,封闭火区时,用不燃材料砌筑密闭。

8、封闭火区时,应先封闭火区相关连的供风系统,简化火区系统,然后再由救护队同时封闭火区进回风巷的密闭,并迅速撤离灾区。

9、火区封闭的全过程,必须有救护队待急,救护队施工时,必须一个小队工作,一个井下待急,一个在地面待令(共计三个小队)。

五、火区防爆

1、在抢救火灾处理中,严防沼气积聚,要采取措施防止风流变化、倒转,严格控制沼气浓度确保灭火人员安全。

2、尽量减少火区内的人员,参与运料人员,在运完后迅速离开,煤矿要指定专人负责清点人数并向火区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3、当火势较大,用水直接灭火时,先从火源周围慢慢向火源中心供水,切不可用水直接向火源中心灭火,以免引起火灾气体、瓦斯和水分解氢气爆炸。

4、火区封闭后,24小时以内禁止人员进入灾区工作或检查,只有在24小时后,由救护队人员沿进风侧至回风侧依次对火葬区封闭进行检查,48小时后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恢复工作的计划。

5、火区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先采取防爆打电话,预先在火区的进回风巷中设立隔爆墙,隔爆墙的长度不小于4米,24小时视火区稳定后,方能设置永久密闭或采取先封进风,后封回风的方法,减少火区的爆炸危险。

6、永久设施的施工必须由救护队进行,永久设施必须安装取样管、注浆管、放水管和反水池,取样管和注浆管安在密闭的中上部,其余安装在密闭下部。

六、火区的管理、启封和注销

1、每形成一个火区,都要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关系图,由矿井通风部门永久保存,此卡片建立在火区后10天内报煤管局、煤管站。

2、火区封闭,防火领导小组制定火区密闭观测,注浆等积极措施继续灭火工作,并作好处理和观测记录。

3、井下永久性火区密闭的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凡属火区永久性密闭前都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的警示牌。

2)发现密闭质量不好,闭温升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封闭的火区必须经常取样化验分析,掌握火区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

5、火区的启封条件:

1)火区内的CO绝迹或稳定在0.001%以下。

2)氧气在5%以下。

3)二氧化碳在大量增加。

4)火区内气温低于30度或水温低于25度。

6、火区启封前,应在启封的密闭外侧设置严密的锁封风门,由救护队员在保持封闭渠完好的状态下,进行启封和侦察火区内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的含量情况以及巷道的完整情况。

7、锁封风门内应备足重新封闭的材料,如果发现火区内有异常变化和复燃现象时应立即重新封闭火区。

8、启封火区的工作由救护队佩带呼吸器在锁封风门内进行,先将回风巷的密闭打开一个小口,进入火区侦察,其余人员应撤离火区。

9、救护队员进入火区检查后,确无问题时,打开封闭风门,让火区气体在主扇负压作用下进行排放,待1小时后,再由救护队员进入火区检查情况,确认无问题时,由指挥小组决定开启火区进风巷密闭。

10、恢复正常通风后的火区,观察三天,三天内都要对火区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火区无复燃迹象后才能恢复火区内的修整和采掘工作,但要采取快采快封的措施。

11、火区面积较大,封闭后火区稳定,要采取措施进行锁封,按启封密闭的方法,由救护队进行锁封。

12、火区经处理以后,通过取样分析,判断火区火的熄灭,并符合熄灭条件时,可写出火区注销报告,报煤管站、局核准。未写出火区注销报告的火区,都应该按照火区进行管理,启封后采完的火区,又无复燃即为自然注销

篇3:轨巷防灭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41120轨巷防灭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因我矿41120轨巷是在11#煤层掘进,11#煤层存自然煤层,加上其运输采用皮带溜子运输,易摩擦起火造成火灾,为加强防灭火管理,杜绝“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特编写此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开门前,防灭火管路系统应健全且到位,防灭火系统与防尘系统共用管路。

2:在掘进过程中,若采用皮带运输时,每部皮带机头应配齐不少于2个灭火器,与不少于0.3m3。

3: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屑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地面处理,严禁将棉纱、布头和纸屑乱丢乱放及剩油、废油泼在巷道内。

4:巷道冒顶时,若遇煤层必须在处理高顶时采用充填、封闭并注阻化剂,加强对CO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严禁采用易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台、休息间,严禁携带烟火等自燃品下井。

6:按防突管理,采用远距离放炮,放炮线严禁有明节头,在放炮时除加强工作面的“一炮三检查”外,还必须加强钻场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放炮

7:若因放炮线原因放炮不起爆在检查放炮线时,必须将放炮线回收到全负压通风的巷道内检查,且加强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采用短路法检查放炮线。

8:任何人员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及灾区通风、瓦斯、煤尘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灾,并迅速汇报矿调度,在灾区现场的区队、班排长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火灾威胁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器材灭火。

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未切断前只准用不导电的器材灭火。

10: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CH4、CO2、CO等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变化及煤尘情况,采取防此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