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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2950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抽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达到预期效果从而为开采煤层提供安全保障。特编制本瓦斯抽采安全技术措施。

1、钻场设计瓦斯抽放钻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避免瓦斯积聚和超限,为便于施工管理和安全施工。钻场设计必须满足扩散通风要求和钻孔布置钻机操作的要求。布置钻场位置的岩层应完整不破碎断面符合施工要求,支护可靠无空邦、空顶,布孔岩壁应平直以利钻孔施工封孔和安设瓦斯管。

2、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人员应该注意的问题发生意外时的处理方法发生灾害时的避灾路线等。

3、抽放瓦斯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实行先封孔,后钻进,边钻边抽瓦斯的施工工艺,避免孔内瓦斯大量涌出到钻场造成瓦斯积聚和超限。

4、钻孔要严密封孔,不得泄漏。钻场内全部钻孔验收合格后,撤出钻机,清理钻场,安好混合器、放水器等,连入抽放管道。

5、所有抽放钻场都必须设置栅栏,使其与巷道分离,同时设置免进牌,除检查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准进入钻场。

6、钻场投入使用后,由于受采动影响会使钻场的状态、瓦斯流量、瓦斯浓度、负压等发生变化,而影响抽放效果。因此,要对钻场和钻孔进行巡回检查。在巡回检查时,应指定专人携带测试仪器,在所负责的的区域内进行检查。同时钻场必须设置测量牌板,检查牌板等认真记录检查结果。

7、抽放线路检查。瓦斯管安设要尽可能地平直,有合理的流水坡度、吊丝、垫墩齐全牢固。在管道低洼处安装放水器。

①、检查吊丝,垫墩齐全牢固及时填补和更换;

②、检查管路是否漏气、积水,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③、检查安设瓦斯管道巷道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钻场检查。定期检查抽放负压、瓦斯流量、温度、气体成分,随时掌握钻场的抽放状态。

保证抽放浓度在20%以上;

设置调节阀门,及时调节抽放负压和抽放流量;

对采孔区抽放负压、温度、气体成分严格控制。当温度超过50℃或co浓度超过0.005%时,及时采取措施。

9、参加采空区密闭墙施工及抽放管路撤装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施工的岗位作业标准,熟悉瓦斯的基本知识,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10、在采空区密闭施工中必须使用铜质工具,以防火花产生。

11、密闭墙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不得超0.8%否则必须停工,处理瓦斯。

12、在管路安装和拆除时,要轻拿轻放,避免碰撞。

13、在瓦斯抽放系统运行前,必须对瓦斯抽放泵及管路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包括水电闭锁、风电闭锁、供水和排水系统等。

14、瓦斯抽放泵运行前,应在负压册低洼点安装负压放水器管路在使用前用压风冲刷,安装过滤网。

15、瓦斯抽放泵在运行过程中,抽放泵司机应认真观察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即使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16、瓦斯抽放泵20m范围内,不得有明火,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置4支干粉式灭火器和不少于0.5m3的黄砂。

17、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瓦斯抽放泵室。

18、瓦斯抽放泵的操作程序为:

开启:检查→供水→启动泵站→检查运行方向→检查水位→启动电机→打开阀门。

停泵:关闭闸门→停电机→停水。

19、在钻机搬运过程中应当防止因碰撞而损坏机械部件和油管在上下上提升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散件运输时保护好油管及螺纹接口,防止杂物进入。

20、进入工作地点后,选好适当位置将机架放到最低点然后将动力头部分起吊到机架上方,用螺栓固定在机架上,调整好放位角,用立柱锚固机架。

21、接通电源,开机前,先检查整体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盘动电机,液压系统连接是否正确,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启动系统进行试运行,检查有无漏油现象。

22、按钻机说明书的操作程序进行钻孔施工;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站在钻机侧面,不能与给进方向成一直线。

23、在钻孔过程中如遇到喷孔应立即停止钻进,待喷孔结束后再慢速给进。

24、在回风区域或掘进工作面进行钻孔施工时,应定时检测瓦斯浓度,同时应在钻机5m以内的回风侧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施钻地点的瓦斯浓度应低于0.8%,否则不准送电开机。

25、每班开机前均要全面详细检查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情况,运行中轴承、油泵、电动机等温度不得超过60℃,否则停机处理。

26、钻头、钻杆的拆卸时,不准敲打,以免损坏接头部位的梯形口。

27、加强钻机的维护检修,每班对运动部件进行注油,特别是对要六方轴进行润滑,并定时清洗或更换过滤器。

28、每班工作完毕后,要检查设备,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开关锁闭后方能离开现场。

29、瓦斯抽放泵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掌握瓦斯泵的结构、性能、能够进行一般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0、瓦斯抽放泵司机负责开、停泵,及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参数的调整、记录工作,并定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

31、检查泵站的进出风气门、循环气门、配风气门、放空气门和利用气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抽放泵螺丝,各部件连接螺丝以及防护罩,要求不得松动。

32、检查并保持油路、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各部位温度计配置齐全。

33、钻机配备的电动机及附属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34、钻孔施工中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或设有瓦斯警报器、瓦斯断电仪,配备隔离式自救器。一旦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钻处理,待瓦斯浓度恢复正常后再重新开钻。

35、钻场内使用的敲击工具必须用铜制造,以防产生火花,引燃瓦斯爆炸;钻机转动部件的防护装置及保护外罩必须完整无缺。

36、扶“给进把”时,身体与“给进把”不能成一直线,应离开一定距离,以免孔内发生故障,“给进把”打伤人。

37、开动钻机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要明确,操纵钻机应动作协调达到准确无误,勿用手脚拉蹋滚筒上的钢丝绳,以防止被钢丝绳绞伤。

38、瓦斯抽放泵房内要设置灭火器,砂箱等防火器材,不准挪用。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39、严禁在抽放泵房内堆放杂乱物品,保持机房整洁,空气流通。监测监控到的抽放浓度小于30%,不得进行利用;小于25%,必须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停止系统抽放。

40、值班人员要每班检查泵房内及抽放泵附近的瓦斯发现浓度达到0.5%,要立即停泵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41、设备运行中,如发现电器设备、电缆等冒烟着火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消防器材进行扑灭火工作,如火势猛烈无法扑灭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请求救援,必要时,请求救护队来矿抢险救灾。

42、设备运行中,如发现瓦斯管道破裂,要立即停抽放泵工作,同时向矿调度室及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

43、设备运行中,如发现瓦斯管道漏气或抽放泵供水管漏水时,要视现场情况积极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及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详情请示处理方案。

44、设备运行中,一旦发生瓦斯燃烧,要立即将抽放泵停泵,同时关闭管道进气阀,打开排空阀并及时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工作,有人员受伤时,要及时将受伤人员抬离现场,并向矿调度室及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积极进行自救工作。

45、设备运行中,井下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及时进行停泵工作,并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同时撤离到安全地点做到现场保护工作。

甘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科

二0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篇2:液化石油气使用瓦斯安全规定

第一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绝对不允许超温、超压、超装、超负荷运行。

第二条?液化气槽车和钢瓶、贮罐的充装系数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0%(引进球罐按设计值充装)。进贮罐的液化气温度界限应保证其蒸气压不超过贮罐的允许操作压力。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对无保温的露天贮罐要采用喷淋水降温。

第三条?要随天气的变化而搞好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的操作。在冬季气温下降时,要减少瓦斯与液化气系统带水带液,并及时脱水排液,防止冻凝或冻坏设备与管线;在大风天要加强巡回检查,谨防炉子灭火和火炬回火。

第四条?各种充装液化气槽车,充装完毕后,管线与接头必须彻底断开,并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检查后,方能开车。汽车槽车进入现场,必须安设阻火器。

第五条?新装置投产,要对液化气及瓦斯装备部分详细检查验收,要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方案、安全措施、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六条?要搞好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的密封工作,做到不渗不漏。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不能制止泄漏时,必须紧急切断一切火源和进料,断绝车辆来往,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所有监测报警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灵敏好用。

第七条?通过道路或繁华区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采取管网固定、管架加强、架桥加牢等措施;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跨越主马路,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警示牌。

第八条?液化气及瓦斯不准随便放空,要通过火炬排放燃烧,火炬的点火与引火装备要定期检查,定期试验,保证灵敏好用。

燃用液化气或瓦斯的加热炉或锅炉,在点炉前要采取措施,保证炉膛内不积有瓦斯,以免发生爆炸。

第九条?加强民用液化气站充气、居民炉灶(包括住宅区的液化气管网)和集体食堂等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液化气钢瓶不准超期使用。教育职工、家属正确使用液化气,防止发生着火、爆炸、伤人事故。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液化气及瓦斯管理制度、标准与规范,充实设备检验人员的数量和提高检验人员的素质,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第十一条?要认真做好从事液化气及瓦斯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模拟事故演习。凡是调入易燃易爆岗位的操作员,要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并要建立安全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顶岗。

第十二条?液化气槽车及充装站台,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的静电接地措施,并设置气液回收装置或密闭返回管线,禁止向大气排放,液化气罐区要设置围墙或围栏与大门,非岗位人员禁止入内。

第十三条?液化气及瓦斯管线的低点与胀力点要装排凝阀和引线,定期排凝和自动排凝,排凝要采取密闭方式。

第十四条?进系统管网的液化气及瓦斯的硫化氢含量不大于20毫克/标米。为保证硫含量指标达到上述要求,要尽快建设脱硫装置,未建脱硫装置的,要开好碱洗设备,以防腐蚀设备与管线。

第十五条?凡贮存液化气与瓦斯的设备,包括管线、配件,必须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三部颁发的《钢制石化工业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的要求,不准用沸腾钢。凡材质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使用,及时安排更换。

第十六条?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储运、使用区域要配齐、配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具和必要的环形消防通道,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具有明火又有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装置及系统的防火间距,要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要配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汽幕、水幕、隔离墙、隔离带、防火堤以及灭火蒸汽等。

第十七条?用瓦斯作燃料的锅炉、加热炉、裂解炉等必须装设阻火器和配有燃料油常明灯、火焰监测器、燃烧监测器等安全设施。

第十八条?有液化气及瓦斯的装置和区域,必须配齐瓦斯监测报警器和必要的自保装置。

第十九条?为防止静电积聚,运行中的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管线要有完善的接地设施,并符合标准。

第二十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钢框架与大型钢支架下部,应砌以或衬以耐火隔热保护层,加以保护。

第二十一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仪表要采用防爆型。不防爆电动仪表,要逐步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二条?凡铺设在地下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有防腐涂层、阴极保护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在火炬前要设置液化气的气化和脱液设施,不准将液态烃直接排入火炬管网。

第二十四条?要在火炬系统上设置水封、氮封、阻火器等,防止回火、打炮或爆炸。

第二十五条?火炬管网走向要合理,管线尽量短,拐弯尽量少,管线要有坡度,低点要有排凝设施。

第二十六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与管线的焊接,要有经考试合格的焊工和无损检验人员进行焊接与检验,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及管线在安装或检修完成后,必须按规定做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并要有一定保压时间,达到无渗漏、无显著变形与不均匀膨胀。

第二十八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对在用的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要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和定期专业检查。装置停工检修时,进行宏观检查与无损探伤,并做好记录,建立、健全档案。

第二十九条?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要配齐各种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高低液位报警、紧急排空装置、保温设施等,并要定期检修校验,保证灵活好用。

第三十条?要按规定要求对液化气及瓦斯设备与管线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生隐患要采取可靠措施,结合每年大检修或日常维修进行整改。当隐患发展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篇3:瓦斯气安全管理制度

1、在瓦斯管道、设备20米处,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按工作票所列检查瓦斯方法进行检查瓦斯。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工作许可人方可允许其工作。

2、需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必须由主任工程师牵头按股份公司(2004)第4号“安全技术措施编审管理办法”进行编写和组织审核,报股份公司批准。

3、在瓦斯管道和支架上进行烧焊、敲击等可能产生高温火花和静电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空气置换,管道内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经空气置换后的管道投运前,必须进行瓦斯气置换,经值长确认管道内瓦斯浓度不小于40%时,方可启动燃机发电。

4、所有需要监视、操作、使用瓦斯监测仪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和所有厂区在线瓦斯报警仪的操作方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凡各岗位工作人员,需持要害证进入厂区。外单位进入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厂安全副厂长批准签字后,门卫进行要害登记,方可进入生产区。进入生产区后的行为由引领者负责监督,出现违反我厂瓦斯管理制度要求的行为,按照厂部考核制度落实到引领人。

6、严禁所有人员携带火柴、打火机、手机、对讲机等无线通讯设备、闪光照相器材、有可能因金属摩擦产生火花等物品进入生产厂区。进入厂区前,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及烟火,均交门房存放保管,出厂后到门卫领取,物品交还本人,保证保管妥当无误。

7、进入生产厂区的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准穿带钉皮鞋戴易产生火花的衣物,严禁使用金属物体敲打设备及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物体。

8、厂区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严禁在厂区周围乱放鞭炮。

9、非本单位一切机械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区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时,需经安全副厂长同意方可进入。严禁不带阻火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

10、外委施工单位进入厂区施工,要按照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安全抵押金、人员入场证等)后方可进入,并严格执行厂内的瓦斯等各项管理制度,厂区内要安全人员进行监督,发生违章行为,严肃考核。

11、生产厂区安全规范20米以内,禁止明火及电氧焊。如因工程或工作需要,必须电氧焊时,需办理动火工作票。

12、瓦斯排污人员严禁带火源和穿化纤衣服、穿带钉皮鞋,需到瓦斯小井排污时,首先要打开井盖通风十分钟,用绳索将瓦斯检测仪放入井内,显示浓度小于0.5%、有害气体排出后,排污人员方可下井排污,且井上必须派专人监护。排污阀打开后,排污人员到井外观察,当污水排尽,方可入井关阀。

13、压缩机司机、燃机司机必须对所属机房内的空气每小时进行一次瓦斯浓度检测,并将结果记录在记录本上。当检测结果大于0.5%时,应立即向当值值长汇报并将燃机,压缩机房的防爆风机打开,经查明原因,将隐患消除后,检测结果小于0.5%时,值长方可下令关闭防爆风机。当瓦斯浓度低于40%时,值长必须命令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值班干部、调度及上级领导。

14、运行人员每次巡检时要严格按照巡检路线和运行瓦斯点表的内容进行瓦斯监测,填写瓦斯监测表格,包括检查地点、时间、瓦斯浓度、监测人员姓名等。严禁漏检、少检、假检,当发生轻微泄漏时,要增加巡检次数,每半小时检查一次,以监测泄漏变化情况。

15、维护人员每天要按照维护瓦斯点表的内容进行瓦斯监测,填写瓦斯监测表格,包括检查地点、时间、瓦斯浓度、监测人员名字等。严禁漏检、少检、假检,当发生轻微泄漏时,立即组织人员消除。

16、瓦斯安全警示牌应完好齐全,出现损坏时,先由临时标牌替代,正式标牌半个月之内必须恢复。

17、厂区内所有岗位、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室内空气新鲜畅通,不准有易燃品和杂物。生产场所不准使用非防爆的设备。

18、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没有上级安排不准会客。

19、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理或汇报,不得任其发展或隐瞒。

20、所有工作人员及进入厂区的相关领导,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决不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1、对现场数据要认真填写记录,保证准确无误按规定汇报。

22、厂区内各部位的消防器材,要按规定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在岗人员熟知使用方法和要领。

23、应急处理:

(1)瓦斯浓度安全级别划分及处理办法。

瓦斯浓度

安全级别

处理办法

<0.2%

安全

正常运转

0.2%~0.3%

警告

加大室内通风机功率,如瓦斯浓度仍然>0.3%,则按运行规程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气源,打开厂房门窗,检查处理泄露点,处理完毕后方可重新开机。

>0.5%

危险

立即紧急停机,切断电源、气源,打开厂房门窗,检查泄露点,处理完毕后方可重新开机。

(2)如在巡检过程中发生厂房通风机停机事故,监测人员立即撤出厂房,监控室内运行人员按运行规程停机。

(3)如运行人员在巡检发现火警,立即通知集中控制室停止设备运行,关断气源,必要时关断全厂进气气源,当全厂进气气源无法关闭时,应通知来汽侧停止供气。

24、检查与考核:

根据本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1)违反日常一般管理规定,根据性质的严重程度,处罚50—300元,

(2)运行、维护、技术管理一次未执行,处罚运行、维护人员200元,管理人员300元;一次执行不到位,处罚运行、维护人员100元,管理人员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