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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入井及井下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5110

我千米钻机项目部在国阳二矿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和相关辅助设备入井需要运输,其中矿方负责运输以及运输中的信号、一坡三档等,井上、下运输过程中的材料装卸和车场兑车、材料到位后的搬运等,由千米钻机项目部钻机队自行完成,为确保吊装及井下运输安全顺利完成,保证设备及材料及时到位,特制定本措施。

一、入井前准备

设备、材料入井前,必须选用符合需求的运输车辆,装车不得超长,超高,超重,并用紧绳器捆绑牢固,经由入井检查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机电设备入井前,应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二、装车

2、1井上

2、1、1根据需要运输的设备或材料选用合适的运输车辆和捆绑材料。

2、1、2井上装卸时,先把车辆放置在预定轨道位置,闭合下坡方向阻车器,并用道木在车辆前后打好十字掩,稳好车辆。

2、1、3人工装卸时,注意同时动作,轻拿轻放,防坠落,防挤伤。

2、1、4机械装卸时,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钢丝绳做起吊绳环,并确认设备重心平稳后,方可起吊,起吊时要平缓,人员要站在安全距离外,严禁站在重物下观望指挥。

2、1、5固定设备材料时,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钢丝绳做绳环,钢丝绳接头用不少于3道的u型卡固定(u型卡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选用钢丝绳直径的3倍),并用紧绳器紧固,紧绳器与设备接触的地方衬垫胶皮,避免损伤设备表面。设备装车前要先在板车上横向摆放不少于三根200mm×200mm×1000mm的方木,并且根据设备底部形状在方木上做槽,将设备镶嵌于槽内,然后将设备、方木、平板车牢固的捆绑为一体。

2、2井下

2、2、1井下人力装卸车时,要求和井上一样。

2、2、2采用起吊锚索装卸车时,先用索具将连接链牢固连接在顶板锚索上,再将符合要求的起吊锚索钩头挂在连接链上,进行起吊,起吊要求和地面装卸时一样。

三、安全注意事项

1、入井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并遵守国阳二矿有关外来单位人员进矿施工的有关规定。

2、井下运输时,必须有跟班队长跟班,并统一指挥货物的装卸,严禁无指挥作业。

3、绞车牵引过程中,绞车硐室口附近5m和硐室内禁止闲杂人员逗留,牵引区域内不得有人。

4、斜坡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5、除专职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打点。

6、斜巷运输车辆必须挂安全绳或车尾巴。

7、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7、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矿车两侧推车。同时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7、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口、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7、3过车场时,必须确认道岔在正确位置;

7、4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8、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关闭下坡方向的阻车装置或打好十字掩。

9、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小绞车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篇2:井下变电所设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项目及内容:

井下变电所开关及变压器装卸运输

二、施工地点:

由地面经副井巷道到井下变电所

三、施工时间:

2012年10月31日8点~12点

四、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李成安全负责人:汪强

跟班矿长:徐爱强

施工人数:5人

五、施工注意事项及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2、运输前,跟班矿长、施工负责人,要对所使用的运输设备、安全设施、装置、钢丝绳、轨道质量和吊梁高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确保所使用的钢丝绳、运输设备、信号和安全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并且吊梁高度不影响运输。

3、运输前,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要持证上岗,正规操作,按章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4、所有参加运输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备查。现场施工时,杜绝“三违”现象,做到自保、互保、联保。

5、绞车运行时,必须有司机、上、下把钩工三人操作;必须正确使好“一坡三挡”。

6、绞车司机要严格按信号指令开车,精力必须集中,必须做到“六不开”,即:

绞车不完好不开;

钢丝绳打结、磨损、断丝超限不开;

安全设施不灵敏、不可靠不开;

超挂车不开;

信号不清晰不开;

无措施不开;

7、运输时,信号把钩工必须做到“六不挂”,即:

(1)安全设施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不挂;

(2)信号联系不通、不清晰不挂;

(3)无运输措施不挂;

(4)装封车不合格不挂;

(5)连接装置或防脱装置不合格不挂;

(6)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8、斜巷运输的信号装置必须声光齐备,灵敏可靠,必须使用单独的通信信号。

9、运输前,必须对设备的装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设备一定要用钢丝绳绑好,设备固定捆绑不牢的不准运送。

10、运输时,要使用标准连接装置联车,要认真检查连接装置的完好情况,不合格的连接装置严禁使用。

11、运输时,严禁行车行人,严禁不带电松车,严禁有曲绳松车,严禁放飞车,严禁用绞车的主钢丝绳或保安绳封车运输。绞车运行中禁止用手或其它东西拨弄绳,双手不能离开闸把。下放车辆时,底车场不打回铃司机不得开车。

12、运输车辆若出现掉道进行复轨时,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运输车辆掉道复轨时,所有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辆及其重物下滑、歪斜的范围内进行作业,确须站在其两侧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歪斜的措施。

(2)进行复道作业前,首先检查车辆封装和连车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将掉道车辆固定,然后由现场负责人制定上道方案。索具要规范使用,要认真按技术操作规程谨慎操作。

(3)用千斤顶、起道机等工具复道时,两端接触点必须加垫木板等防滑材料。掉道车辆不准用绞车等设备牵引强行复道。

(4)复道必须实行“先稳车﹑后处理”的作业制度。车辆掉道后必须清理好现场,设“禁止通行”标志牌或设岗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该地点引起事故。处理掉道时,严禁两端同时复道。要用木料随起随垫。

(5)新工人及学徒工不准参加复道。

(6)起吊作业时要有经验的工人检查好顶板情况,选择好起吊点,起吊时人员要躲开吊点下、起吊梁下、重物下和受力回弹方向,不得站在被吊设备倾斜面的下方。要采取防歪倒措施。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并时刻注意观察顶板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设备起吊时要找好物件的重心,平稳起吊。

(7)用手拉葫芦起吊进行复道时,钩头必须拴牢,易滑部位要垫木板防滑,起吊重量不得大于葫芦的额定提升重量。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葫芦,

(8)采用人力杠杆复道时,杠杆必须定位固定,严防杠杆转动或滑动。压杠人员要号令一致,下放杠杆要慢慢进行。防止碰打人身。一次撬抬高度不得超过150mm。

(9)处理掉道时严禁摘掉绞车钢丝绳及保险绳,提升钢丝绳必须张紧,严禁有余绳。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篇3:X煤矿井下电机车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第一节概述

一、矿井电机车的分类

窄轨电机车(轨距小于1435mm的铁轨称为窄轨),以后简称电机车。

井下电机车分类:

(1)按供电方式分,可分为架线式、蓄电池式和复式能源式三种。

蓄电池式电机按安全性能可分为增安、隔爆型和防爆特殊型三种。

(2)按粘着质量分为1.5、2.5、3、5、7、8、10、12、14、20t等。

(3)按轨距区分为600、726、900mm轨距三种。

(4)按电压等级可分为48、90、110、132、140、250和550v等。

二、电机车的适用条件

(一)适用条件

架线电机车是由牵引变流所供给电源。它的适用条件为周围空气温度最高+40℃,最低为-25℃。海拨不超过1000m。空气相对湿度为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不高于25℃。巷道坡度一般限制在3‰~5‰之间,局部轨道坡度不超过30‰。

蓄电池式电机车的适用条件为周围环境温度-20~+40℃,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5%(同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不高于+25℃)。某些防爆特殊型蓄电池胶套轮机车,可使用在10‰坡度(约5.7°)巷道中牵引列车。

第三节矿井轨道

1、矿井轨道的作用

矿井轨道的作用是把车轮的集中载荷传播、分散到地面和井下巷道的底板上,使列车沿轨道平稳、高速运行。

《规程》对轨道运输中安全距离的规定

《规程》第二十二条的具体规定是: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砟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为0.5m)。

(2)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第(1)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室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3)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砟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规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列车的制动距离

《规程》第三百五十一条第八款规定: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机车在规定制动距离内停车应采取的措施

(1)按规定数牵引车辆,不超载行驶。

(2)不超速行驶,不开飞车。

(3)保证电机车完好,特别是制动装置要符合完好标准的规定。

(4)操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规程》对电机车运输信号的规定

《规程》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规程》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确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规程》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九条对运输信号的有如下规定:

(1)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3)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降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4)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5)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在新建和改建的大型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设置信号集中闭塞系统。

(6)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

第六章架线电机车

第一节架线电机车的机械结构

架线电机车接电源性质不同,可分为直流电机车和交流电机车两种。

矿用电机车的机械部分包括车架、轮轴及传动装置、轴箱、弹簧托架、制动装置、撒砂装置、连接缓冲装置及空气压缩系统。

第二节架线电机车的供电系统

供电系统主要由牵引变流所、馈电线、架空线、轨道、回流线组成。

一、架线电机车牵引网络

井下电机车牵引网络由馈电线、架空线、轨道、回电线、分段开关、分段绝缘等组成。牵引网路的作用是供给架线式电机车的直流电源并组成电机车电流通路。

第三节架线电机车的电气设备

架线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有集电器、自动开关、电阻器、控制器、照明装置和牵引电动机等。

一、控制器

控制器是用来操作电机车启动、调速、停止、电气制动、前进或后退。控制器由换向器和主控制器两部分组成。

1、主控制器

主控制器具有完成电机车的启动、调速以及电气制动等功能。

主控制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1)有良好的灭弧功能,电弧熄灭要快,以适应电机车频繁操作的工作条件。

(2)凸轮接触器上的动触头和静触头的开程为10mm;触头压力为15~30n。以适应频繁闭合与断开的要求。

(3)静触头的弧角长度应大于动触头的弧角长的1.5倍。

直流串励电动机空载的危害

直流串励电动机具有机械软件特性,即转速n随着负载的轻重变化而变化,也就是电动机的转动力矩大而转速低,而随着转动力矩的减小,电动机的转速增高。电动机空载时,由于它的转动力矩非常小,其转速将非常高,会产生“飞车”现象。此时不仅会使向条件严重恶化,甚至会损坏转子,引起人身事故等。所以串励电动机不能在空载下运行,在一般条件下轻载运行的最小负荷不得低于额定负荷的25%~30%。

第四节架线电机车的控制

一、架线电机车的启动

架线电机车常用的启动方法有如下两种:

1、串接电阻启动

2、串、并联启动

第七章蓄电池电机车

第一节蓄电池电机车的结构

一、蓄电池电机车的组成

蓄电池电机车主要由特殊型电源装置、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构成。由于工作环境的需要,其电气设备的电源插销连接器、控制器、电阻器、照明灯、牵引电动机及各种仪表都为隔爆型。

(一)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

电源装置由特殊型蓄电池、蓄电池箱和隔爆插销等部件组成,作为电机车电源之用。

(二)电气部分

电气部分由隔爆型直流牵引电动机、隔爆控制器、隔爆电阻器、车载断电稳压装置、隔爆照明灯、蓄电池放电指示器组成。

(三)机械部分

机械部分由车架、行走部件、制动装置、撒砂装置、司机室、顶棚等组成。

二、矿井蓄电池室的安全规定

(1)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2)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必须备有灭火器材。

(3)准备和装添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器具,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磁针围裙,空胶鞋。

(4)充电室必须备有中和电液的溶液,以备电液灼伤时使用。

(5)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如无条件设置水源时,亦要设置临时储水池,以备经常冲洗蓄电池使用。还必须设置必要的仪表如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和温度计等。

第二节隔爆插销连接器

隔爆插销连接器是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源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或蓄电池充电时作为蓄电池与充电电源之间的连通装置。

一、插销连接器的作用:

(1)在无载的情况下,接通或断开蓄电池电源装置与电机车电气设备或蓄电池电源装置与充电设备之间的连接。

(2)插销连接器内装有熔断器,可对电机车主电路起到过载和短路保护作用。

(3)当蓄电池充电时,作为蓄电池与充电电源连通之用。

电机车操作规程

电机车司机的操作规程是根据电机车的工作原理和《规程》的规定而制定的科学的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是司机操作电机车的法规和行为准则。

《规程》对电机车运行中的规定

为了保障电机车安全运行,《规程》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控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规程》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保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规程》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过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4)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5)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6)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7)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8)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9)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在新建或改扩建的大型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设置信号集中闭塞系统。

用机车运送大件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1)必须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执行运送人必须学习领会。

(2)必须配有专人护送。

(3)开车前司机必须检查大件装在车上的稳定可靠性,确认后方可开车。

(4)司机必须在低速、平稳中行驶行车。

(5)行车途中,司机应与跟车人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大件的稳定情况。

用电机车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的规定

(1)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不得小于3m。

(2)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箱,其他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边缘。

(3)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4)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5)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第九章电机车的维护保养与故障处理

第一节电机车的日常维护保养

一、注意事项:

(1)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是在电机车停车状态下进行,不得在行驶中进行。

(2)用拆卸零部件的方法去检查故障、排除故障时,应在车库内进行。

(3)行驶中的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必须取得值班调度同意后方可工作,还应设置警示标牌或信号,预防其他车辆冲撞到检修车辆,确保司乘人员安全。

(4)被检修的车辆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木楔等将机车稳住,预防检查中车辆滑动伤人。

(5)维护电器零件时,要切断电源后进行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行作业。架线电机车要落下集电器,拉开自动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蓄电池机车要拨开电池插销连接器,断开电源。

(6)注意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检修。禁止在装载车场或井下运输大巷的行车途中拆开检修。

脉冲调速电机车常见故障

脉冲调速常见故障是晶闸管(可控硅)脉冲调速中换流失效,关不断主晶闸管的现象,就是常说的“失控”。常见的失控现象表现在下列三方面:

(1)启动失控。表现在电机车启动时猛地向前冲,甚至使自动开关跳闸或快速熔断器熔断。

(2)加速过程中失控。表现在电机车在加速过程中,突然从低速变成全速。

(3)减速调速过程中失控。表现在电机车减速时而速度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