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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巷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9356

一、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1、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不完好现象,回风巷所有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气安全规程》和《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2、回风巷所有电气设备操作的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回风巷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将检查合格后的防爆标志贴于防爆设备内腔的显要位置,入井前运输队进行验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4、矿属各单位及外施工单位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气维修工专人进行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高压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并包机负责,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及施工措施,待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持申请施工措施进行施工。

5、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回风巷检修、测量时,必须有瓦检员配合,测出使用地点的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使用。

6、回风巷中正在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对其性能必须由矿专业防爆检查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按矿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有无失爆和不完好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

7、回风巷中各种电气设备都应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容量、用途、维修人等,高压电气设备上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8、对设有各种电气保护的电气设备,不得将保护私自甩掉,对各种保护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验各保护系统的灵敏度是否完好

9、严禁带电作业,所有开关在停电后都应闭锁,有人工作时要先验电,并设专人看护开关,设挂警牌,严格停送电制度,做到“谁干谁停,谁停谁送”。

10、回风巷所有机电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好维护维修,杜绝失爆,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11、回风巷所有电气操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12、回风巷电气设备检修设备接火时,必须有瓦检员和安全员跟班作业,检修前后由瓦检员检测有害气体浓度,再由设备管理员停掉前级电源并闭锁,用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进行验电,并在瓦斯浓度低于1.0%的情况下进行放电,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并派专人看守。

13、回风巷电气设备维修期间,电缆接头压线处必须去掉屏蔽层,以防误接地,电缆接地要良好地接在设备内部接地螺丝上,不得兼作他用。

14、回风巷电器设备安装后,必须做好漏电试验,并记录上报,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测装置进行远方人工漏电试验,试验后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

15、回风巷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联接,局部接地极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埋在巷道水沟或潮湿的地方,联接导线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或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16、回风巷检修搬迁移动电器设备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17、回风巷电缆悬挂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18、回风巷机电设备中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传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栅栏等防护设施。

19、回风巷所有开关必须上架,电缆、管线盘放要整齐。

20、回风巷电缆的联接,必须使用同电源电压相符的矿用隔爆型接线盒,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1、回风巷所有电器设备的各种整定值必须合理。

22、回风巷所有电器设备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搞质量,挂牌管理。

23、工回风巷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易损备品件存放于箱内,妥善保管。

24、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班检、日检、周检、月检工作。防爆电器必须及时检修,所有电气设备都不准带病作业。

二、回风巷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1、回风巷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回风巷防治电气设备地点备有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通讯系统图,并随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3、回风巷供电系统必须采取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

4、回风巷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并且每季度进行一次测定。

5、回风巷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每1个月检查2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3个月进行1次,主要设备绝缘电阻3个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

6、回风巷电气设备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7、回风巷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并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的规定。

8、回风巷的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它可靠的联系方式,待批准后由专职电工执行,并严格执行谁停谁送的制度,严禁有约时送电现象。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处必须设专人监护。

9、回风巷所有电气设备开关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关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写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0、回风巷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采区移动变电站及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

11、正确选择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并应在运行中加强维护检修。另外还应装设相应的过电流保护装置,进行合理整定,并应在可能发生电火灾的地方,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12、对回风巷电气设备的防爆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①采用防爆外壳:电气设备内部发生瓦斯爆炸时,其压力不能使外壳变形,而且从间隙逸出外壳的火焰,应受到足够冷却,不足以点燃壳外的瓦斯和煤尘,即把爆炸限制在壳内。

②采用安全火花电路:适用于信号、通讯、测量仪表、遥控的自动控制系统。

③采用超前切断电源:有必备可靠出现故障即自行切断电源,使热源不至与瓦斯、煤尘接触,从而达到防爆的目的。

14、回风巷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传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17、掘进工作面供电时,所有局部通风机都应装设“三专两闭锁”设施。

三、电缆使用安全措施

1、井下电缆必须悬挂,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米,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筒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穿墙敷设必须加装套管。

2、巷道内通讯和信号电缆应与动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的地方。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

3、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4、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5、橡套电缆必须使用阻燃电缆,接头进行冷补,必须经过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6、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篇2:氰胺公司电气设备接地保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电气接地装置完好有效,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2、接地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无危险。

2.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2.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2.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2.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2.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2.8设备与接地干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抗腐蚀有镀锌层的钢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应采用漆涂成黑色或黄绿相间的斑马纹。

2.9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

2.10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它断开点。

3、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由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5、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5.1变压器、开关设备、电机、电焊机及手持式电动工器具的底座和外壳、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5.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5.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5.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5.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5.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无避雷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5.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7、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8、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10、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11、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12、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0.5欧。

12.2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总容量在100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4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网中,所有重复接地装置的并联电阻等值不应大于10欧。

12.5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12.6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13、装有避雷针(线)的照明灯塔上的电源线,必须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中的导线。电缆或金属管埋在地下的长度在10米以下时,不得与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行人经常通过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否则应采取均压措施。

14、班组每班对所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汇报上级处理。

15、工段每周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车间每月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3:化工物流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3?2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4.?防爆电气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4.1?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

4.4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

4.5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4.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1?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

5.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均应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

5.3专业维护检查

?更换照明灯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清理控制设备的内外灰尘,进行除锈防腐。

?检查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完好状况。

?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及本安电路参数

?检查控制、检测仪表和电讯等设备和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他缺陷

?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或缺陷记录上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6.1?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6.2小修

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6.3?中修

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6.4?大修

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7.?建立设备档案

公司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