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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起重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3883

1.撬棍

橇棍是一种工具式拉杆,长度一般为1.5m左右,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撬棍工作时要承受较大的弯矩,选用时其形状、大上应便于操作;不要用其它杆件替代,以免造成难以操作或折断、压扁、变形等。

(2)撬拨重物时,支点要选用坚固构件,不要用易滑动、易破碎或不规则物体,以免因打滑而伤人。

(3)高处使用撬棍作业时,其临边危险处禁止操作。防止撬棍滑脱,人体重心失控,造成人员坠落。

(4)使用撬棍时,不可随意加长和松手,防止滑倒,掉落伤人,多人同时作业须有统一指挥。

2.滚杠

滚江是人工搬运重物进行短距离运输时,将重物与地面的滑动磨擦转为滚动磨擦的圆形杆件。它可大大地减小重物与地面的磨擦力,但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同一重物下所用滚江一定要保持规格一致,即直径、长短、材质相同。滚江长度须大于重物底宽,且两端应露出不少于15cm的长度。

(2)在摆放滚江时,应注意手的位置,当滚杠为钢管时,应拇指在外,其余手指伸在管内以免压伤手指。

(3)滚江在滚动时应注意观察,发现有歪斜、偏位时应用大锤或撬棍拨正,严禁用手、脚直接与滚杠接触。

(4)滚杠可用圆木、圆钢、网管或钢管内灌入砂子、混凝土做成。

3.手拉葫芦(倒链)

手拉葫芦是以环形链条作为它的起重柔性件的手动起重工具。即可垂直吊物,又可横向拉物,是一种结构紧凑、使用方便的链式起重机械。主要有WA、SH、SBL三种类型。起重量为0.5~30t,起升高度为2.5~3m,特制的量大起升高度为12m。这一起重工具,在施工中应用相当广泛,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手拉葫芦必须按其额定起重量范围使用,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使用时,起重量减半,操作时拉动环链不得过快、拉力要均衡,拉链方向始终应与链轮的切线方面一致。

(2)垂直吊物时,拉动环链的操作人员应站在葫芦的侧下方。接链人数可依据吊物轻重设置,最多不可超过4人。但在正常吊物中,若突然拉力增大,应先查明原因,不可盲目增加人力。

(3)起重前要认真检查吊钩、链条、齿轮是否完好,制动力矩是否有效。如传动齿轮有裂纹、断齿或齿厚磨损达30%应报废;链环产生塑性变形或直径磨损10%应报废;制动力矩可采用试吊方法检验,认定确定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作业。

4.绞磨

绞磨是一种以人力为动力的卷扬设备。

这构造简单,操作方便,只要推动推杆,鼓轮转动,依靠钢丝绳与鼓轮产生的磨擦力,带动钢丝绳即可牵引或提升重物。

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绞磨需用地锚固定,用钢丝绳锁牢。绞磨前第一个钢丝绳导向滑轮必须与鼓轮卷入的钢丝绳在同一水平面上。

(2)钢丝绳缠绕在鼓轮上的圈数一般为3~5圈,缠绕方法是拉稍绳头在上,牵引绳头在下,顺序缠绕不准压绳。

(3)绞磨转动时,拉稍绳应随之绷紧,即边牵引起绷紧。拉稍力较小时可用人力,较大时可借助其它物体。

(4)绞磨应有制动设施。停止时应用别棍将鼓轮别住,将拉稍绳锚住,以防推杆受反作用力回转伤人。

(5)应根据起重物的牵引力配备推杆和人力,人均推力可按150N(15kg)计算,其牵引力不宜超过5t,推杆人应用力平稳,精神集中,互相呼应。

篇2:起重吊装不吊规定范文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局,吊砖必须使用砖龙,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联、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篇3:吊装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工作职责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5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GB5972《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7.1.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a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b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c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d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e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f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g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h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i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a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b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c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d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e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f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g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h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信号不清不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物不吊;斜拉斜牵物不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吊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a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b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c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d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e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f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