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山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山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024-07-23 阅读 8620

为了保障全区各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从我区学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报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各校所在镇乡派出所。

(2)报元宝山区教育局(电话:3510464、3517662),各校所在镇乡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教育局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⑴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⑵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要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要明确,要等到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镇乡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用电器具、用电线路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乡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镇乡政府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镇乡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乡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和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突发传染性疾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防疫站、镇乡政府领导,学校传染病防倥工作小组,学校值班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乡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向教育局、防疫站、当地政府报告。

(3)根据疫情,立即将传染病患者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传染病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4)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防控安全预案,实行隔离等防控措施。

(5)根据事态程度,分别向区政府、市教育局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2)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要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篇2: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格式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教师,值周教师。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以学校教师和周围群众成员为主(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使用器具:水桶、脸盆、铁锨等。

(3)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学校值周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当地行政村领导和辖区民警。

(2)教育局、乡镇党政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周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学校值周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当地派出所领导,学校值周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上级主管领导。

(3)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陪护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和当地村委会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立即转送定点医院并通知其家属。

3、师生若发现传染病,学校班子成员应立即亲临现场,在第一时间内送定点医院诊治。

4、对传染病所在的班级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前往探望。染病学生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7、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2、安全员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3、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则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4、暴风、暴雨天气,各班要有秩序地组织学生安全返家,对低年级学生做好必要的护送工作。

篇3:区学校安全预案演练制度

1、为了让“预案”确实发挥“保护生命,减少损失”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2、单位法人代表是落实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

3、对《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基本预案目录》中的12个“预案”每学年至少要逐一演示一次:

(1)《学校预防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学校预防失火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学校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4)《学校预防流行疾病应急处置预案》

(5)《学校预防突发伤病应急处置预案》

(6)《学校预防盗抢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7)《学校预防突发滋事行为应急处置预案》

(8)《学校预防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9)《学校预防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10)《学校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处置预案》

(11)《学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应急预案》

(12)《学校预防踩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演练要以“检验方案的有效性”为目的,形式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5、每次演练之后,都要进行分析总结,找出缺陷,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完善预案。

6、每次的分析材料都要归入台账,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