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
附着升降脚手架(移动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800目/100cm2)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
3.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
4.单片式和中间断开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移动脚手架),在使用工况下,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篇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规定
1、应按照设计性能指标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超载,不得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
2、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作业: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或缆索);
3)在架体上推车;
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结件;
5)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
7)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篇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项目检查规定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保证项目检查规定
1、施工方案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脚手架提升超过规定允许高度,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安全装置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2)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应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3)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与建筑结构附着;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倾覆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5)升降和使用工况时,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最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同步控制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构造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度,宽度不应大于1.2米;
(2)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7米,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应大于5.4米;
(3)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2米,且不应大于跨度的1/2;
(4)架体悬臂高度不应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应大于6米;
(5)架体高度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