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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2024-07-23 阅读 5234

为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杜绝安全事故,针对目前施工进入冬季,工期紧,任务重。气候变化等诸多因素特制定本措施及违章惩罚决定,望各施工人员认真遵守执行,互相监督落实。措施内容如下:

一、各工种、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野蛮施工。

二、各工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内容后附)

三、施工人员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并严格按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十项基本安全要求进行作业。(内容后附)

四、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进行操作。(内容后附)

五、电气操作人员及施工用电应熟知并按照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内容后附)

六、架子工在搭设脚手架时必须严格按脚手架搭设方案进行作业,且在接主杆时必须两面人同时操作,并配备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严禁出现探头板,作业层板下用16#铅丝绑扎水平网(随层网)。

七、拆除模板时必须填写拆模报告经工长及各段负责人以及经安全员检查后确认拆模安全措施以按下面第八条的规定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否则因拆模造成落物、击打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私自拆模者自行承担。

八、拆除每层模板前必须周边外用密目网,内用大眼网重叠做双层围护。拆除模板处用安全网在兜一层不能使钢模、钢管直接落下,且拆除钢管、钢模必须有专人传递,不允许随意抛掷,以防跌落网外伤人。(拆模安全措施如木工无法承担时可由架子工代做围护,但由木工负责一定的工费)

篇2:县医院防范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县人民医院关于防范及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1、成立防范及处理医疗事故的领导小组

⑴组织机构

①人员组成: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②在医务科设立患者投诉咨询办公室,由zz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职责

①领导小组职责:根据“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方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情况,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②相关职能科室职责:

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患者的投诉和咨询。对医疗事故争议的相关科室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并及时向总支、院办报告医疗事故争议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并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安全培训。

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处理与护理有关的纠纷。

门诊部负责门诊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参与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纠纷。

政工科负责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职称审核。

总务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质量、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参与处理与医疗器械、设备安全相关的纠纷。

信息科负责医疗文书的保管及查阅工作。

保卫科负责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和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

药剂科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参与处理与药品有关的纠纷。

院感办负责疾病控制方面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处理与院感有关的纠纷。

2、防范措施

⑴、全院各科、各级、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与病人沟通,加强科间沟通。

⑵、医院必须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定,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医疗制度,做到管理工作制度化、技术操作规范化、各项设备正规化。

⑶、建立院、科二级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和管理方案,由相关职能科室对管理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患者的投诉。对于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⑷、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人员的执业情况,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3、处理措施

⑴、在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院各科各部门各司其职,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后,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及时、正确、妥善的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⑵、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由科室负责人向相关职能科室报告,同时迅速地组织最强的技术力量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⑶、对有可能发生纠纷或医疗事故者,相关科室应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相关资料,以便查阅;疑因输液、输血等原因引起不良后果的,应由医患双方立即对现场实物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

⑷、根据事态的发展变化,各职能科室应迅速报送总支、院办,以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妥善处理。

⑸、根据相关规定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篇3:中心医院防范医疗事故预案

Z中心医院防范医疗事故预案

为强化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根据《医疗事故实施条例》中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院长领导下的包括:党办、医务处、护理部、感染办、病案室、各科室、药械科及后勤处等多学科多部门的“防范医疗事故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二、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党办:负责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卫生管理法规、行政法规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感染办:负责医院内感染的监控及人员的培训、宣教工作。

病案室:负责病历的整理、分类、归档及质量的监控工作,同时负责患方对归档病历的复印或复制的工作。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随时接受患方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封存有关医疗争议的资料及实物,告之患者的权力、义务与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药械科:负责药品质量的监控,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并向临床科室反馈;监督医院执行药政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全院医疗器械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后勤处:负责对全院房屋、水电、氧气、电梯、锅炉等的维修及供应,确保医疗行为的正常进行。

防范医疗事故办公室:负责与上级行政部门及有关机构的联系,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随时接受各科室上交的医疗服务投诉,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动态监控。

三、实施细则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各科室应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科主任责任制为中心的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3、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的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大缺陷的病历归档。

4、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任何人涂改、伪造、销毁、隐匿、抢夺、窃取病历。①严禁病历丢失,病历用后及时入病历柜,白天由值班医生及主班护士共同管理,夜班由夜班医生、护士负责管理。病历丢失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上述人员共同承担。②病历复印:患者及代理人申请复印病历或公检法机关申请复印病历须经院医务处登记(包括姓名、复印内容、身份证号、病历号),并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查验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患者的身份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收取工本费后出据复印证,方能复印客观病历资料,复印后加盖医务处公章,主观病历资料不在复印之列。复印现病历:科主任根据复印证安排其主管医生或责任护士与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复印其按“条例”时限完成病历的相关内容。复印归档病历,按“条例”要求可以复印20**年9月1日以后归档病历,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与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5、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并签署同意书。

6、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临床上的一切治疗方案及措施,要有适应症,要有依据。

7、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抢救措施得力,其交接班床前口头交接并有文字记录。危、急、重病人的抢救会诊记录、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科主任或上级医务人员向病人家属进行解释,并请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如果家属拒绝抢救,应让签字承担不抢救的后果,签字后应尽快让患者离开医院,防止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

8、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患者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泄露。

9、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或截肢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处、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手术。

10、术前准备充分,术前应检查血常规、胸透和胸片、心、肝、肾功能。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向患者及家属交待清楚,解答患者及家属的提问,并让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同时要再次向患者家属讲明,谈话内容须签字。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后,应记录在病程中。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

11、各级医师不得收治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员,特殊情况下收治的患者,待诊断明确后,及时转相关科室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拒转或拖延转科时间。对一些特殊检查(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的配合。

12、护理人员要做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严格按《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对患者认真负责,医、药、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

13、加强对抢救设备、手术器械和药品等的管理,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确保治疗抢救病人的需要。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类手术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确保手术安全。

14、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可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必须经带教老

师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具体参照病历书写规定执行),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对其医疗行为负有全部责任。

15、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负有责任。接到120急救电话,5分钟内出车,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需要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

16、全院全体工作人员要相互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免纠纷扩大、复杂化。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或借病员之口达到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

17、违反卫生部医德医风规范,对患者屡次投诉服务态度差,并经查证属实的医护人员,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及时调离临床一线,进行离岗培训,以观后效。

18、建立医疗事故病案讨论制度和全院通报制度,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保证医疗质量。

19、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在2小时内向医务处和院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患者姓名、性别、就诊或转入院时间、治疗经过、目前状况;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医务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调动相关科室的技术力量,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并及时组织调查,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按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于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20、本预案最终解释权归**市中心医院。

21、本预案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上述细则,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同时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有关责任。

附:1、授权同意书;

2、术前谈话记录;

4、死亡送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