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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4751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10、高处作业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楚。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篇2: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①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②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③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②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③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④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⑤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篇3: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高处作业

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1.2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1.3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4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5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可靠的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6高处作业的防护门设施在搭拆过程时应相应设置警戒区,派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7无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施工的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6m宽的双层水平网,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

1.8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不大于100mm,并且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

1.9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1.10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1.11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

1.12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1.13高处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投掷物料。

1.14高处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

1.15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1.1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线路行走,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起重臂、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2交叉作业

2.1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2.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2.3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2.4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2.5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设双层防护。

2.6建筑物外围设置安全挑网(每四层一道)首层挑网必须为双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