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文明施工专项技术措施

文明施工专项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9546

1.工程概况

*************************

2.工程施工特点、难点、重要分析及对策

2.1工程施工特点:

(1)本工程主要施工项目为明渠、施工临时工程等。按施工进度要求,施工顺序组织施工。

(2)本工程施工时间相对较长,总工期13个月,共计390日历天。

2.2工程施工难点重点分析

(1)本明渠工程施工的重、难点之一:是明渠开挖,进度的快慢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的施工;受雨季的影响较大,易阻挡施工,施工进场道路至渣场道路,一下雨容易造成路面滑,车辆无法通过。

(2)重、难点之二:渠线开挖中、房屋建筑50米范围内禁止放炮等。

3文明施工专项技术措施

1、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落实文明施工现场责任区,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做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有章可循。

2、挂牌施工,画出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期、工程主要负责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施工作业时,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洒漏、污水外流、车辆沾带泥土运行等措施;

4、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为保证道路畅通,对部分施工道路进行扩宽、硬化;

5、施工地段采用钢护栏的围蔽形式,路口采用硬性围挡进行全封闭,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警示灯,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

6、施工场地外撒落的碴土派人及时清扫干净,以避免尘土飞扬。

7、建筑基筑基坑周围保持清洁;

8、在施工道路和场地边缘设排水系统,并畅通不堵。

9、弃方和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弃置,必须集中堆放,然后运至规定的弃土场。

10、砂石分类、堆放整齐,集料随用随清,无底脚散料。

11、钢筋、钢板、型钢等钢材分规格集中存放,整齐成线。

12、模板成堆放稳,角度正确。

13、钢模板及零配件、钢管、扣件分类分规规格,集中存放。

14、竹木杂料,分类堆放,规则成方,不散不乱,不作它用。

15、袋装、散装水泥及粉状外掺剂不混放,分清标号,堆放整齐,专人管理,限额发放,分类插标挂牌,记载齐全而正确,牌物帐相符。

16、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与监督,从严要求,持之以恒,使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真正抓出成效。同时经常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对文明施工的批评意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搞好文明施工。

17、现场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一律佩戴胸卡和安全帽,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8、在施工中,工班组必须做好操作落手清,施工材料随做随清,物尽其用;

19、加强内业资料的管理。在工程施工中,文明施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内业资料的管理,各种资料做到分类合理、齐全,字迹端正,内容详实,手续完整,存放有条有理。

20、建立文明施工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分考核,成绩上牌公布。

21、生活卫生应纳入工地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责任制。

篇2:建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7)

建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七)

安全、文明施工是建筑企业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的特征表现。不文明的施工,不仅影响一个工程、一个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各界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1、安全施工

1.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征2%;

2)、施工设备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大事故,定期检修、保养,不出现失控伤人。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公司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岗位责任制的组成部分,是所有保护制度的核心,有了这项制度,就能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

本工程项目经理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而领导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部门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起相应的责任。

1.3、安全教育

现场作业人员与施工安全生产最为紧密,要使项目的现场作业人员都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制度,使他们正确理解、全而认识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解,树立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因此,我公司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人员确定了不同的安全教育内容,并且制定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

1.4、安全检查制度

事故的发生一般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交叉发生的,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就可以对可预知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和专业安全检查制度;因本工程施工处于雨期,还要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风、防雷、防触电、防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1.5、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1.5.1、土方工程

(1)挖土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基坑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护坡措施后,方可开挖;

(3)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4)操作时要随时观测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5)基坑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并悬挂危险标志,夜间施工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不得在基坑边和陡坡下休息;

(6)土方开挖时,确保排水畅通,并特别注意边坡稳定,下大雨时要停止施工;

(7)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8)作业区内应无行人和障碍物,挖掘前先鸣声示意,并试挖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9)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轮胎或履带楔紧。

(10)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须待清除后,方可挖掘。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11)挖掘原建筑物基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发现有塌方危险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12)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13)装车时,铲斗要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分。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14)作业时,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和履带。

(15)在作业或行走时,严禁靠近架空输电线路,机械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时,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

(17)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1m左右。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容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档滑行。

1.5.2、基坑周边防护

1)、基本规定

(1)土方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止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临时架子作业中的安全带、工具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施工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雨天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5)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搭设临时马道。

(7)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并加挂安全绿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3米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专业责任管理

(1)项目对各专业资质必须认真审核。

(2)各专业进场必须具备进京许可证,市建委盖章的花名册及“三证”齐全,根据市建委盖章的花名册组织专队长、工长、安全员教育考试合格及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交相片二张,按规定填写审批表后,经安全科审查合格方准进入施工生产,考试不合格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各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由劳动部门登记注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教育、项目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根据进场教育考试情况,未经教育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参加施工生产。

(4)各专业设一名专职安全员。

(5)各专业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统一归口项目专职安全员。

(6)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架子工、信号工、机动车辆司机,必须持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

(7)严禁违章用工,不准使用18岁以下童工、残疾人等不符合条件的外包工,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清退。

(8)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保持稳定,需要调整人员时,要提前提出调换计划,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调、换、重新入场的人员按第3条规定,进行三级教育和注册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施工生产,未经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分包方领导的责任。

(9)每周一上午班前应有一小时综合安全交底教育,但分项工程应有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的签字。

(10)项目管理人员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法制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无论是队长、工长或工人均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服从企业安全部门人员的管理。

(11)项目经理部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违章、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和执行现行的一切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信守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认真落实本规定的要求。

1.6、生产安全

(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安全员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者,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施工谁对安全负责。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纪律、查隐患,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机械车辆事故、防火等措施的落实。

(2)工地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值班检查制度,每项施工工序必须有详细的安全交底,签字齐全,方可施工。

(3)各作业队必须设一名安全检查员,严格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改进。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做到思想上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4)对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后进行安全教育,一线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焊工等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5)对施工的每道工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及危险作业部位设安全生产标志,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生产。场内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等,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动。

(6)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遵章守纪。

(7)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人对领导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建立安全否绝制度。

(8)上下垂直运输机械、绳索、部件应在当班使用前由专人负责检查,起吊物体不得过重、过满,并应注意: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钢筋笼时,必须使用卡环。

1.7、用电安全

(1)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规程。现场电器设备要有防漏电措施,非电工不得安装、操作电器设备。

(2)电缆、电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架子上。

(3)电箱内开关及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灰、无杂物、固定牢固。

(4)电箱内应设符合规定的漏电保护及分开关。必须保证“一空一漏,一机一闸”

(5)配电箱要有防护栏、防雨防砸棚,每个箱子上锁并设专人负责。

(6)所有电器设备,一律安装漏电保护器,设备和线路必须良好,各种电动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7)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照明设备,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低压电,潮湿部位的照明也要采用低压照明,电器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线,电器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带防护用具和绝缘手套。孔下施工照明必须采用安全型灯,电压不超过12伏。给井下供电的设备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9)氧气、乙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机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1.8、消防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本着“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将消防安全落实到每项工程施工中去。具体措施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并在施工中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除侥幸、麻痹思想。

(3)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施工用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要求,现场按有关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物品单独存放,专人负责,严格控制。

(5)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设施要随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做到标志明显。不得随意动用或移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

(6)施工现场及作业面严禁吸烟,明火作业要开用火证、采取预防灭火措施。

1.9、机械设备安全

(1)现场所用设备布局合理,安装牢稳,周正,清洁,符合规范要求。

(2)定期对使用设备维护保养、保证不带病运转,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

(3)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发现机械故障及时处理,不得硬行运转,以免损坏或降低设备使用寿命。

(4)施工中遇地下障碍物,必须请甲方清除后方可钻进,不得强行钻进,防止损坏设备。

(5)钢筋机械的使用安全

①进入现场的钢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经项目工程部、安全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作业,并在机械旁挂牌注明安全操作规定。

②钢筋机械必须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设置机棚和排水沟,防雨雪、防砸、防水浸泡。焊机必须接地,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③钢筋加工机械要设专人维护维修,定期检查各种机械的零部件,特别是易损部件,出现有磨损的必须更换。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齐。

④钢筋加工机械处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光线较好的环境下操作。在进行加工材料时,弯曲机、切断机等严禁一次超量上机作业。

(6)钢筋加工机械作业的安全要求

①钢筋拉直盘圆时,必须用专用卡具,两端设挡板(或挡栏),沿线须设围栏,禁止人员通行。

②切断机切断钢筋时,要待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准作业。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并在机械旁设置放料台。机械运转时严禁直接用手靠近刀口附近清料,或将手靠近机械传动部件上。

(7)砂轮机的使用安全

①打磨钢筋的砂轮机在使用前应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开机前检查砂轮罩、砂轮片是否完好,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对有裂纹的砂轮严禁使用。

②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砂轮片运转切线方向的旁侧。

③用砂轮片切割时压力不宜过大,切割件固定必须牢固。切忌使用劣质砂轮片。使用手持砂轮机时,要佩带绝缘手套及防护墨镜。

2、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要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2.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本工程文明施工要实现创本企业CI形象达标工地,施工现场及机械料具管理要严格按总平面设计作到合理布置、方便施工、场容整洁、封闭施工;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工作措施得力、管理严密,符合北京市相关法规的要求,防止有损周围环境和人员身体健康现象的发生;在防止扰民等方面应制定具体的措施,加强内部保证和外部协调,妥善处理所出现的问题。

2.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按专业和工种实行管理责任制,把管理的目标进行分解并落实到有关专业及人员。项目主管领导统一安排布置,项目有关部门和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具体实施时分片区、分阶段制定分解目标,组织实施。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分工、有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布置安排、分头行动、检查考评、奖罚兑现等环节的狠抓落实,保证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2.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及运行程序

成立工地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

组员:责任人作业队队长

2.4、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设硬质围挡,结合场地实际合理进行布置。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要求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场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杂物。

(3)场地设排水系统,并畅通不堵。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密闭、分捡存放,及时处理。

(4)班组必须做好操作活完脚下清,随做随清,物尽其用,废弃垃圾及时清运,不得堆弃。

(5)采用带棚出土车,保证土屑不得散落在马路上。

(6)作冲洗池和沉淀池准备,冲洗池上要有铁篦子,避免土方运输车辆泥土污染市政道路,因此在现场出入口铺垫地毯,在出口搭设拍土架子,方便工人将拍实土方和为车辆覆盖苫布,现场道路作地面硬化处理。

2.5、环境卫生

(1)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保持现场整洁卫生。

(2)施工现场须设有饮水桶,保证开水供应,做到不喝生水。

(3)严禁在办公区和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

(4)作好节能工作,安装节水型水龙头,禁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禁止长明灯。

(5)搞好卫生防疫教育工作,杜*物中毒,煤气中毒。

(6)冬施阶段,如有下雪,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扫,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

(7)噪音的控制:现场在进行钢筋加工及成型时,要控制各种机械的噪音。将机械安装在平整度较高的平台上,下垫木板,并定期检查各种零部件,如发现零部件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以降低噪音。浇筑混凝土时,使用低噪音振动棒,且不要振动钢筋,降低噪音排放强度。

(8)钢筋原材、加工后的产品或半产品堆放时要注意遮盖(用苫布或塑料),防止因雨造成的锈蚀。如果钢筋已生片状老锈,钢筋在使用前必须用铁丝刷或砂盘进行除锈。为了减少除锈时灰尘飞扬,现场要设置苫布遮挡,并及时将锈屑清理起来,待统一清运到北京市规定的垃圾集中地。

2.6、防止施工扰民和民扰的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施工。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证。

(3)施工现场夜间施工尽量轻拿轻放,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噪声。

(4)现场所有强噪声机具均应避免夜间施工,现场严禁车辆鸣笛。

(5)噪音的控制:现场在进行施工时,要控制各种机械的噪音。将机械安放在平整度较高的平台上,并定期检查各种零部件,如发现零部件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以降低噪音。

(6)施工现场一律使用清洁燃料,以防止

大气污染。

2.7、防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生活区配备洒水车定时进行洒水和清扫。

(2)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所有垃圾密闭存放,及时清运。

(3)运输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和建筑垃圾时,遮盖封闭严密,以免沿途泄漏、遗洒,卸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2.8、施工现场卫生防疫措施

1)、施工现场、办公区、仓库,应实行责任区管理负责制,责任区分片包干、挂牌标示,个人岗位责任制健全,保洁、安全、防火等措施明确有效。工地大门两侧街道100m随时清扫、保洁,为保证该路段清洁干净,我公司将安排专职保洁员负责。

2)、施工现场按总平面规划设置临时厕所,并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保洁措施,设专人打扫。厕所、明沟每天清扫,保证畅通,化粪池定期抽运。现场临时厕所作到有顶有盖,门窗齐全并安装纱网,作到天天清扫杀毒。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随地便溺现象要深究严罚。

3)、办公区要作到整齐、美观、窗明地净,及时打扫和清洗脏物。清倒垃圾到指定场所,严禁随地倾倒污水污物。室内空气流通、清新,防止造成中毒和产生病菌。

4)、工地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并保证身体健康和卫生状况良好。食堂内外干净、卫生,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变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现象。

2.9、现场垃圾收集与消纳

1)、现场设置垃圾站,专门存放生活垃圾,每天由勤务队负责清运至街区政府部门指定的垃圾站。

2)、按照政府要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

3)、建筑垃圾每天由勤务队负责收清运至基坑内,同基坑土方一起运出现场。

3、消防保卫

3.1、施工现场保卫

1)、现场保卫工作组织机构: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专业工长、作业队、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治安保卫措施: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8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各施工段工长、外联队队长、外联队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电工房、办公室及围挡的保卫。

(3)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掌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每周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5)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主要领导负责保卫工作。各专业人员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6)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7)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8)配电室、食堂、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3)、治安保卫教育:由保卫小组负责人组织,定期对职工进行治安保卫次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作到召之既来,团结奋斗。每周对职工进行治安教育,定期组织保卫检查。

4)、现场保卫定期检查: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按时交工,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定期检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如下:

(1)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及各队的职工的“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立即退场,并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

(2)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施工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记录完整明确。

3.2、施工现场消防

1)、现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劳务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义务消防队:以本项目部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员、以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10名组成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3)、消防措施

(1)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2)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3)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4)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5)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深基坑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深基坑安全、技术要求

本工程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以及在基础施工期间都属于深基坑施工作业,为确保在深基坑中施工作业人员、施工设备、基坑边坡支护体系以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特制定本技术方案,以资执行。

1)、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5米时沿基坑边缘设置防护栏杆,并挂防护网和安全警示灯。

2)、清除基坑外边缘地面杂物,对基坑附近地面不稳定的高耸物根据要求或拆除或加固。

3)、施工中所有材料堆放远离基坑坡顶线3.0米以外,防止坠物伤人。

4)、基坑内施工所需材料、工具由人工从坡道处运输进基坑,不得由坡顶处向基坑内抛投。

5)、夜间土方施工期问,现场必须安装不同方向两处以上照明,并避免照明方向直接正对土方运输车辆进出场方向。

6)、夜间土方施工期间,必须采用醒目隔离架将底下管井、管沟、人防出入口等进行支挡,靠近车辆频繁行驶配的地段架设红色警示灯。

7)、基坑施工完成后在基坑周围设置水平位移观测标对基坑位移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即可后期使用安全。

8)、基坑施工完成后进行场地地面硬化,清除地面杂物,并搭设上下基坑的人行步梯,供施工人员进出基坑专门使用。

2、深基坑正常使用安全技术

为确保基坑坡面支护设施在建筑物基础施工期间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同时避免人为因素的损坏,从而保证基坑坡面的安全与稳定。现特对基坑坡面支护设施在正常使用中的使用须知加以说明。

1)、基坑顶面距坡顶线2.0米以内不得堆放重物,不得安放施工机具(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地泵、卷扬机等);距坡顶线以外2.0―4.0米范围内地面堆载不得超过1.0吨/米2。

2)、不得往坡面上扔、投重物,避免砸坏坡面喷射混凝土坡面;坡面上严禁开槽、洞;不得悬挂重物;支撑物不得设在坡面上。

3)、注意周边现场管线情况,杜绝管道水渗漏,护坡安全的最大隐患是水,为此施工过程中对少量地下滞水,一定要将其引出。同时对地表水亦应做好排水工作,不能使其渗入。

4)当坡顶部分地段的土质情况不好时,采用通过锚杆设置地面拉筋的办法进行固定。

5)在坡面变形较大的地段另补设土钉或锚杆,通过槽钢对坡面施加预应力的方法来控制坡面的变形,必要时可将该坡面回填,待变形得到控制时再将该坡面挖开。

篇3: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

减少高处坠落及施工坍塌事故和中毒窒息,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整治目标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为零,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施工安全监督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肃查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勘察制度,现场围挡、大门、道路硬化、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理责任,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对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有关规定未按照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进行修订的,企业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标准配备的,要迅速组织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对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标准配备有一定工作经验、文化水平高和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结合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毕节”的要求,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方面:

1、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对现场围挡、大门、道路硬化、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断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采取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工作方式,工作不断完善、不断细化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进一步把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将此项工作作为亲民、爱民、为民的一项大事来抓,采取各种方式,把专项整治的内容和重点宣传到每一个企业、施工现场和每一个作业人员。进一步改善作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环境。

对下列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进行清理和整改。

(1)防护用具类: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密目式安全立网、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电闸箱等。

(2)施工设施类:

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防护棚、外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扣件、物料提升机;基坑、管道沟的边坡支护;模板支撑系统。

(3)施工机械类:

电锯、电刨、钢筋切割机、弯曲机、卷扬机、砂浆搅拌等。

(4)建筑起重设备: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设备存在质量隐患的,安全设施装置不全的,基础下陷造成机体倾斜的要立即整改,,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无法维修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清出施工现场。未办理编号的,未经检测单位检测的,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禁止使用。

(5)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符合jgj46-2005技术规范要求,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

四、专项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聂?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副组长:吕善进?管委会副主任

曹清培?管委会主任助理、小坝镇党委书记

成?员:胡成勇?党政办主任

陈?燕?政治部主任

杨?柯?财政局局长

张?碧?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局局长

曾家勋规划建设与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福军国土分局局长

吴?坤质监分局局长

李晓红工商筹备组组长

唐新春地税筹备组组长

赵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局副局长、高新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

刘?朝小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方平远小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龙?鉴小坝镇派出所所长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指出:搞好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我区目前,在建设工程中存在着企业自身监督管理不力,舍不得投入,施工现场存在不合格的防护用具、施工设施,设备等问题。有的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恶劣,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需求发生了矛盾,已到了大力气进行整治,彻底改变安全生产落后的时候,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亲民、爱民、为民的一项大事来抓,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专项整治的内容和重点宣传到每一个企业,施工现场和每一个作业人员,确保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式的良好局面。

(三)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规程的内容多,项目多,政策性强,难度和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整改的要求,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不走过场,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限期停业整改。

(四)防止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的技术措施。

1、加强洞口与临边防护,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施工现场的洞口与临边,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严密防护,要做到所有临边处都要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并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每一处洞口要有合适的防护物,楼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固定牢固的盖板或防护栏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标准化、工具化的固定栅门;外脚手架严格按规范搭设,特别是竹脚手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技术规程》(贵州省地方标准db22/47-2005)搭设。

2、为防止发生坍塌事故,主要是对深度超过2m的深基坑、管道沟的支护及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的高大模板支撑工程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批,按照要求进行专家论证审查,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的监控措施。

(五)加强专项整治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重点监管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监督企业和施工现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立即加以解决,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做到“真整、真治”。

(六)监督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改善施工现场的生产条件。

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改善生产条件,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在施工现场开工时要制定专项整治的落实方案,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防护,对施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进行整改,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并及时书面上报开发区安委办。

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加强施工过程中危险部位和操作环节的安全监理工作,检查施工现场的洞口与临边防护、基坑支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七)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要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对一线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每一个作业人员都了解施工现场救援预案,具有一定自救知识和救护能力,知道事故发生后如何报告、抢救。

(八)依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因专项整治措施执行不力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惩,及时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和处理,并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制度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情况。

(九)依法工作,不留死角。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对不合格的防护设置要疼下决心坚决清理;对不规范的安全设施要不论工期长短立即整改;二是要严格执行。对严重违反标准、规范、规程和整改不力的,将依据有关规定,有理有据地进行处罚,决不手软;三是要进行综合执法。工作中涉及到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一事一办,决不拖延。要顶住说情风,不放过现场。四是要秉公执法,对执法中优亲厚友,不严格执行的追究其责任。

(十)因安全生产问题,一年内对同一企业作出5次以上(含5次)责令停工处理的,将于最后一次处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管理机关,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机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查,被核查安全生产能力的人员30日至90日之后方可提出考核申请。

(十一)因安全生产问题,对同一项目作出2次以上(2次)责令停工处理的,将于作出第二次处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能力的人员30日至90日后方可提出考核申请。

五、专项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宣传发动阶段。

4月份,各有关单位全面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的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

5-6月份,施工单位全面自查、全面整治。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

7-11月份,进行全面检查督导,迎接上级部门全面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实效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区安委办。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12月份,上级主管部门将组织对我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和完成情况。

各施工企业应根据我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