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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防护措施

2024-07-23 阅读 5211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级别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gg开放的基本条件。施工中应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职工生产安全。

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按时发放劳保用品,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5、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需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房不小于5m,临时锅炉房、配电室、厨房等间距不小于15m。

6、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二、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设施如接线、改线、新装仪器、拆除电缆等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2、电工必须配备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电工使用工具必须安全有效,手钳、螺丝刀等用具必须绝缘,绝缘套一旦出现破损不得使用。

3、所有配电,用电开关箱用电开关箱,五芯电缆均采用推荐产品。所有电气机械,电气设备,均采用保护接零,专用“PE”保护接线与现场接地装置可靠连接。接地装置现场不少于三组接地电阻不大于4?。保护接零“PE”线面积总箱至分箱不少于10mm2,分箱至设备不少于2.5mm2,铜芯线多股绝缘线。

4、施工现场用电系统采用“TN-S”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安全要求,总配电箱没有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150mA/S,设备开关箱装置设动作电流小于30mA/S,设备开关箱装设动作电流小于30mA/S保安器。

三、起重吊装

1.进行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2.做好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详细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顺序,并告诉所有参加作业人员,明了自己的作业内容及安全区域,专人监督安全生产,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域。

3.检查索具,工具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统一指挥信号,划分安全区域,专人监督安全生产,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域。

4.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性能,起重大小,多少进行试吊,确定吊点中心,保证平衡起吊就位,严禁超重吊装,对不明重量物体应查清重量并向有关指挥人员汇报批准方准按预定方案作业。

5.起吊时,吊臂下和吊件吊及吊臂的回转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上下交叉作业时,中间必须设置防护隔离措施。

6.多吊点吊装时,必须防止吊件受力不均匀遭受破坏。应根据吊装工艺及吊装措施进行吊装。

7.起吊时,吊件上禁止放置或悬挂零星物件。

8.吊装期间遇有大风、大雪、大雨禁止进行吊装工作,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9.严禁将重物长时间悬吊空中,当作业中休息或离开应将吊物落到地面。

10.当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装设备同时作业时应制定防碰撞措施。

四、电焊机使用

1、焊机必须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置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4、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触电,高空坠落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5、高空焊接、切割或临边操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6、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和建筑物金属构件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7、雨天不得露天焊接,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胶鞋。

8、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五、搅拌机安全

1、作业场地在有良好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砸措施(顶部用竹架板封闭),地面无积水。

2、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

3、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筒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4、作业中如发现有故障,不能继续运转进,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泥土,清除干净后进行检修,料斗内有隐患,工作人员须进入料筒内维修时,控制箱应断电,挂检修牌、标明,此刻正在检修,并有专人在外监控,以防他人误开电源。

5、定期检查料斗钢丝绳和传动部分的使用情况,料斗钢丝绳起次、断股、超标,应及时停机,更换后、实施作业。

六、钢筋加工机械

1、送料工作台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断。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刀。

3、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

4、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毫米以上,400毫米的钢筋,不允许送入切断机断料。

5、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七、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0)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无措施严禁同时进行施工。

11)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2)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6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13)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14)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悬空高处作业所用的索具、吊笼、吊篮、平台等设备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后方可使用。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绝不能施工。特别在特定的,较难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项目,更要创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在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带没有地方挂,这时更需要想办法使防护用品有处挂,并要安全可靠。

1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必须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可能坠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16)实现现场交接班制度,前班工作人员要向后班工作人员交待清楚有关事项,防止盲目作业发生事故。

2、防护措施我部有关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有:高边坡防护施工、塔机吊装、梁板吊装等,施工中应注意以下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佩戴好安全帽。

2、凡在高处作业或悬空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挂安全网,凡无外脚手架做为防护的施工,必须在第一层或离地高度4m处设一道固定安全网。

4、悬空作业的防护进行构件吊装、钢筋绑扎及砼浇筑等悬空作业时,所用的索悬脚手板、吊盘、吊笼、平台等设备及工具,应为经过试验鉴定的合格品。本工程主要的悬空作业为钢筋绑扎,绑扎钢筋时,注意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

5、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现场支模、拆模、拆脚手架上下不同层次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极易造成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首先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横向的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的坠落半径。如果不能达到此安全隔离距离,就应该设备能防止坠落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即主要张拉安全网,要根据负载高度来选择平网的宽度,安全网上所有的绳节或节点,必须固定。

6、作业警示、监护在高处作业范围以及高处落物的伤害范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范围和落物伤人。

八、边通车,边施工路段

1、在半封闭施工路段的两端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示标志。标志应鲜明、醒目。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

2、安全指挥人员必须着装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

3、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交通。

4、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出(入)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标志及强制减速带。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半幅施工区与行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的隔离墩灯隔离设施。

篇2:一般缺氧作业要求安全防护措施

1作业前

1.1当从事具有缺氧危险的所有作业时,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作业开始前,必须准确测定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并记录下列各项:

a.测定日期;

b.测定时间;

c.测定地点;

d.测定方法和仪器;

e.测定时的现场条件

f.测定次数;

g.测定结果。

在准确测定氧气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1.2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所采取措施的要点及效果。

2作业中

在作业进行中应监测作业环境空气中氧气浓度的变化并随时采取必要措施。在氧气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监测。

3主要防护措施

3.1监测人员必须装备准确可靠的分析仪器,并且应定期标定、维护。

3.2在已确定为缺氧环境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使该环境空气中氧气的浓度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18%以上。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3.3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3.4当存在因缺氧而坠落的危险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并在适当位置可靠地安装必要的安全绳网设备。

3.5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应立即修补或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3.6在作业人员进入缺氧环境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3.7在存在缺氧危险的环境作业时,必须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3.8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3.9当发现缺氧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让作业人员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3.10如果作业现场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

3.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缺氧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做好标志。

3.12在存在缺氧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梯子、绳缆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3.13发生缺氧危险时,作业人员和抢救人员必须立即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3.14对已患缺氧症的作业人员应立即给予急救和医疗处理。

篇3:铸造业机械制造加工业安全防护措施

铸造业、机械制造加工业安全防护措施得当,可以减少或者杜绝职业病的发生,主要应该注意以下七点:

一是厂房车间的设计布局应符合GBZ1-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防止各工序、工种之间的职业病危害交叉污染。如铸造工序中的熔炼炉应放在室外或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铆工和电焊、喷漆涂装工序应分开布置等。

二是铸造应选用低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型砂,并减少手工造型和清砂作业;清砂应采用水爆清砂和水力清砂,安装大功率的通风除尘系统,实行喷雾湿式作业,以降低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工人要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

三是对热处理和金属熔炼过程中产生化学毒物的设备,要采取密闭措施或安装局部通风排毒装置;对某些淬火、电镀及喷漆涂装或使用胶粘剂等易产生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应制定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预案,设置警示标识,有关作业人员作业时要佩戴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等。

四是要做好铸造、锻造中的气锤、空压机,机械加工中的打磨、抛光、冲压、剪板、切割等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治理。对高强度噪声源可采取集中布置的防噪声措施,并设置隔声屏蔽;对空气动力性噪声源应在进气或排气口采取消声处理措施;对集中控制室和岗位操作室应采取隔声和吸声处理措施;作业人员进入噪声强度超过85dB(A)的工作场所,应佩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五是对铆接、锻压机、型砂捣固机、落砂、清砂等振动设备,应对设备采取减振措施或对作业人员实行轮换操作。

六是对产生高频、微波等射频辐射的设备可采取屏蔽措施以隔离磁场和屏蔽电场;对微波在工作地点的辐射,可采用反射型和吸收型两种屏蔽方法进行屏蔽。此外还可采取距离隔离防护措施,对作业人员采取时间防护措施等。

七是要预防高温作业人员中暑。对铸造、锻造、热处理等高温作业人员,要从工程技术、职业卫生保健、劳动组织管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布置与控制热源、供应防暑降温饮料、轮换作业,以及采取在集中控制室和操作室设置空调等一系列综合性预防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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