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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护卫员对各情况处置制度

2024-07-23 阅读 8866

应急处理(物业护卫员对各情况的处置)

一、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情况处置

护卫员在值班执勤中,如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小区(大厦),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一)纠正违章时,要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二)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管理处汇报。

(三)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对策,若遇到个别业主、住户蛮横无理,打骂护卫人员,可由管理处出面与业主/住户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或社会上的人员故意捣乱,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发现业主/住户酗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护卫目标的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对己对人都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护卫员的处置方法是:

(一)进行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护卫目标范围。

(二)在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请他们派人领回。

(三)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护卫目标或公共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

护卫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报告护卫领班和管理处,并向其它区域执勤护卫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可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三)若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四、业主/住户家中发生刑事案件的处置

(一)值班护卫员应迅速报告护卫领班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按规定要求上报公司社区环境管理部,必要时可通知其承保的保险公司。

(二)当班护卫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三)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五、盗窃或破坏事件的处置

(一)接到盗窃报警信号,应立即派护卫员到场巡视。

(二)护卫员巡视发现或接报管理区域内有人实施盗窃或破坏行为,应迅速将情况报告控制中心,同时保持冷静,如能即时处理的可即时处理,否则应监视现场,等待控制中心的指令。

(三)控制中心接报后应视情况迅速增派适当数量的护卫员到场协助,设法将其抓获,并将嫌疑人员或破坏者带到管理处调查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如事件中涉及财产损失或人员受到伤害,应做好现现场保护工作、及时收集证据,寻找目击证人,便于公安机关了解情况。

六、道口交通阻碍的处置

(一)当发现道口交通受阻时,应迅速查明原因,了解情况,查清车主的姓名、单位、立即向管理处汇报情况。

(二)道口交通受阻时,首先应沉着冷静,掌握好对策,迅速组织人员疏散道口的车辆,并向其它车主做好解释工作,表示歉意。

(三)如果进(出)口堵塞时,可将进(出)口改为临时出入口,协调好车辆进出道口的秩序,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指派人员到就近的路口引导车辆出入。

(四)有条件的车场应迅速启用紧急出入口疏散进出场车辆,并在主要路口指派人员负责引导。

(五)如属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召集附近护卫人员在驾驶员的配合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车推到不至影响交通的位置后另行处理。

(六)如果因道口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进出场而造成道口交通堵塞的,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实行智能化的停车场可采取人工操作,对出场车辆查验核实后予以放行。

(七)对故意堵塞道口交通的车主,要耐心说服,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八)对不听劝阻,强行堵塞道口交通,造成交通严重阻塞的,在征得管理处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应及时报告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九)如果道口发生交通事故,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应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并及时报告管理处。

七、道口设施设备损坏的处置

(一)道口设施设备损坏时,首先应及时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收集证据,确定责任,并及时通知领班到场进行处理,必要时向管理处报告。

(二)若因车辆驾驶不当,造成道口设施设备损坏的,应根据现场情况、损坏程度,当事人的态度,迅速作出赔偿或恢复原状的决定。

(三)如属外来临时车辆,愿恢复原状的,应根据其损坏程度,预先收取相应的保证金,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的手续。收取保证金时应向车主书面声明,若在规定的限期内恢复原状的,保证金如数退还,否则,保证金将抵作维修费用。

(四)如属业主/住户车辆,愿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的,应核实其身份后到管理处作出赔偿或恢复原状的书面承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

(五)如车主推诿责任,应收集有关证据或查看录像资料,提供确凿证据,态度和蔼,以理服人。

(六)若遇醉酒者驾车造成道口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及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防止醉酒者失去理智,不能自控,发生意外情况;并及时通知醉酒者家属或工作单位,到管理处协商处理,并领回醉酒者。

(七)若醉酒者失去正常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状态,造成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或人员受伤的,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若车主蛮横无理,动手打骂护卫员,拒不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由管理处与驾驶员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或故意破坏,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九)因道口岗值班员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道口设施设备损坏的,道口岗值班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因自然灾害造成道口设施设备损坏的,要及时上报管理处,并做好记录,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十一)造成道口交通阻塞或停车场管理系统瘫痪时,应立即启动道口岗应急预案,疏散交通。

(十二)竖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按规定标准确定赔偿金额。

八、违规停放车辆事件的处置

(一)值班人员要勤巡逻,细观察,随时注意管区内的车辆停放情况,及时发现车主的违规停放行为,并进行制止。

(二)纠正违章时,要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三)对不听劝阻者或未及时发现的违规停放车辆,要查清姓名、单位(住址)、去向、如实记录并向管理处汇报。

1、及时通知监控中心或管理处,用对讲、电话通知车主或其家属,迅速将车改停于规定位置上。

2、在用对讲、电话联系无效的情况下,巡逻护卫员或护卫班长应上门做好工作,进行说服,督促车主及时纠正。

(四)如果私家车位被占,应根据车场的车辆停放情况,可预留一个空车位给车位被占车主,并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以免影响其他车主泊车。

(五)在一车两位占用较长时间,且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该车出场时应向车主收取双倍车位使用费用。

(六)对车主将车停放在消防通道或强行占道,不听劝告,并造成消防隐患或交通严重阻塞的,应及时通知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七)若遇车主醉酒或患病将车乱停乱放,应报告班长和管理处,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1、对醉酒或者患病轻微者,在了解其家属或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应迅速通知其家属或工作单位,及时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

2、如醉酒或患病者处于不能自控状态,将车停放在交通干道上,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安排其他驾驶员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上,然后妥善处理。

(八)对于不听劝告,蛮横无理,打骂护卫员的车主,应报告管理处,由管理处同车主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九、停车场车辆损伤事件的处置

(一)护卫员发现停车场车辆受到损伤时,应迅速赶赴现场,查明原因,阻止肇事车辆离开现场,并立即通知护卫领班或主管到场处理,通知控制中心对事发现场实施监控,通知道口岗在未得到管理处放行指令前,不得让肇事车辆驶离本车场。

(二)护卫领班或主管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了解事故原因,确认肇事车辆与被损伤车辆是否属本小区业主/住户,并通知巡逻护卫赶到事发现场维护交通秩序,疏导车辆,做好解释工作。

(三)若受损车辆的车主不在现场,应尽快与其取得联系,请其速到现场协商处理,如双方车主协商处理未果,又严重影响停车场交通秩序,应及时通知交管部门处理,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四)若一时无法与受损车辆的车主取得联系,经肇事车主同意可将其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后留存,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约定后放行,待联系到受损车辆的车主后再行处理。

(五)经证实确属本车场发生的而护卫员未能及时发现的车辆损伤事件,当车主提出索赔要求时,管理处应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让其提供出险理赔服务,并积极给予配合,力求将损失减至最低程度。

(六)现场护卫员应注意避免车主双方直接发生冲突,防止矛盾激化,同时要尽力疏散围观群众,防止发生其他事故。

十、盗(抢)车辆事件的处置

(一)护卫员发现有神色慌张、可疑的人员在停车场徘徊时,应提高警惕,暗中跟踪观察,防止其伺机作案。

(二)发现驾驶员形迹可疑时应及时通知车行出口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该车出场须进行认真核对,确认人、车、卡相符后方可放行。

(三)发现盗车贼时应迅速召集附近护卫员进行协助,并通知控制中心做好应对措施,设法将其捕获后及时扭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被盗(抢)车欲冲闸出场时,车行出口岗护卫员应注意加强自身防护,准确记录冲闸车辆的车型、牌号、颜色及逃走方向,并立即报警,报警时须讲明将案发时间、地点、车型、牌号、颜色、逃逸方向等。

十一、水浸事件的处置

(一)护卫员巡逻过程中发现水浸事件,应立即通知控制中心。

(二)控制中心接报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拦截和疏泄积水,防止水浸蔓延,尽可能减少水浸所造成的损失。

1、关闭受浸区域电掣、以防人员触电;

2、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防止水浸至附近的电梯槽或其它楼层。

3、用布、沙包或其它材料塞住漏洞;

4、疏通排水地漏、排水渠;

5、用消防水龙带泄水;

6、开启排水泵;

7、用吸水机吸水;

8、其他一切经济有效的措施。

(四)设法查明水浸来源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截断。

1、如水浸来自小区供水设施损坏和故障应当关闭相关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2、如水浸来自暴雨天洪水所致,应在各低于水位出入口安装拦水闸板;

3、如水浸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暂时将有关反溢的地下水道通往水区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水浸区域内的积水排除;

(五)水源中断后应尽快通知保洁人员吸净积水,清理现场环境,通知维修人员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功能。

(六)水浸事故处理过程中应维护好现场秩序,做好业主/住户的解释工作,尽力帮其克服因水浸所带来的实际困难。

(七)如有单位受浸,应尽快通知负责人回单位处理财物。

(八)如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受到影响,应及时发出通知,知会相关业主/住户,如水浸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应在该区域外设置警示标志或温馨提示。

十二、液化气泄漏事件的处置

(一)护卫员巡逻过程中发现液化气泄漏时,应保持冷静,迅速判别泄漏的准确部位(楼层内可通过入户门底部缝隙嗅别),并退回至安全区域将事件基本情况用对讲机报告控制中心。

(二)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作出处理,迅速关闭泄漏区域的燃气阀(智能控制),通知工程维修人员或燃气公司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理。

(三)现场处理人员进入气体泄漏区域时,应首先关闭对讲机、脱鞋,在泄漏区域严禁按门铃、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打电话、严禁开关电器、严禁使用无线通讯设备、严禁抖动身上的衣物,谨防电火花引燃气体发生爆炸。

(四)进入泄漏区域后,应首先打开泄漏区域的门窗,加快气体扩散,及时关闭现场的燃气分阀,如现场有人中毒,应及时组织抢救。

十三、停电事件的处置

(一)立即与运行班联系,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二)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主要公共部位及通道的照明。

(三)如在末知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停电,应尽快派护卫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小区出入口维持秩序,采取必要措施,严防有人趁机制造混乱,从事盗窃或破坏活动。

(四)如突然接到通知将

在短时间内停电,应立即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在停电前十分钟,向业主/住户发出通知。

(五)处理期间应耐心接待客人的询问和向业主/住户作好解释和疏导。

十三、爆炸事件处置

(一)接到放置爆炸物品信息时的处置

1、得知管理区域被放置爆炸物品或接到扬言爆炸的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不要挂上电话),认真记录,同时以最快速度报告管理处领导,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管理处立即成立防爆炸指挥部,增派护卫人员,加强出入口管理,对于陌生或行迹可疑人员严加防范,认真查验证件,检查携带物品。

3、立即通知各安全岗,检查各区域(特别是车库)是否有遗失包物,并加强巡逻,发现无主物品不要随便碰触,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社区环境管理部。

4、确定爆炸物品时,立即疏散人员,同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二)发生爆炸事件时的处置

1、值班人员接到发生爆炸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确认后立即向管理处领导报告,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引起火灾即刻报119火警;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向120急救中心呼救,并派人迎候公安、消防、急救部门的车辆、人员,引导其进入现场。

2、管理处立即成立临时指挥部,由公司主管领导、管理处负责人、各部门主管、社区环境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

3、维修人员迅速切断爆炸现场电源,防止人员触电,护卫人员组织疏散爆炸现场附近的业主/住户,并在距爆炸中心30m处设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组织人员对公共区域进行巡视,检查是否放置有其它可疑爆炸物品。

3、控制中心高度戒备,监视有无火灾等可疑情况,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密切注意有无可疑情况。

4、管理处负责提供楼层平面图,供公安人员破案时使用。

篇2:学校锅炉房紧急情况事故处置规定

学校锅炉房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置规定

一、锅炉房紧急情况和事故的定义和范围:

1、热水炉:炉水汽化、水击、锅炉超压等。

2、蒸汽炉:缺水、满水、超压、汽水共腾、水击、水位表玻璃管(板)破裂、爆管等。

3、附机:循环泵电路或机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补水泵电路或机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送风设备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排气(烟)设备、电接点压力表及变频控制系统失灵导致压力失控、泄压电磁阀电路故障导致泄压阀启闭失控等。

4、电、水:外界原因引起的锅炉房突然断电、锅炉配电系统电路故障导致的全面停电、电路或机械故障引起的火灾、电路或机械故障导致的人身伤害、外界原因引起的锅炉房断水、锅炉房内部供水系统故障导致的停水和水灾。

5、操作工人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以上各类事故。

二、处置程序及规定:

1、当班操作工人在遇到上述事故苗头时,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及早处置,将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事后要在值班记录上完整准确地做好记载,并向下一班操作工人明确交底、提醒下一班操作人员注意。

2、当发生上述任何事故时,当班操作工人应积极主动地予以抢修或控制,按照各种事故的处置办法和程序果断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同时报告有关的管理人员。

3、凡发生电气火灾事故时,当班操作工人应果断关断电源,并利用现场消防灭火器材予以扑灭。

4、凡发生破坏性事故时,当班操作工人除应积极控制并防止事故扩大外,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5、凡发生操作工人人身伤害(电击、烧烫伤等)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或公司领导,由主管人员或公司领导安排人员处置,未受伤的操作工人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6、因天然气设备故障导致天然气泄漏事故,一经发现,在立即报告安宁区天然气服务站和公司的同时,操作工人应果断关闭供气管线上的电磁阀,迅速打开地上门窗和排风扇,加强通风换气,人员立即撤出锅炉房。遇到此类情况时,禁止操作任何电源开关(含继电器、接触器等),以防止电火花导致爆炸事故。

7、在交接班前或交接班过程发生事故时,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置,接班人员予以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在事故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离岗,特殊情况由主管人员或公司领导协调。

篇3:电梯异常情况处置管理规范

电梯异常情况处置管理

当电梯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都要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寻求比较安全的解决方案。

1、发生火灾时的处置:

1)、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的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箱。电话通知工程部并拨打119电话。

2)、井道或轿箱内失火时,司机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通知工程部。若火势较猛就应拨打119,以便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电梯遭到水侵的处置:

电梯的坑道遭水侵,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试梯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