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某商场开封场制度

某商场开封场制度

2024-07-23 阅读 7670

商场开封场制度

1、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熟悉设备运行状况。

2、做好开封场巡查工作,不得遗漏任何照明开关、扶梯开关、风机开关,工作完毕后要进行核查。

3、定彻底关闭电源,对为提前申请的部门不能送电、送风和保留电梯,以确保安全。

4、过程认真检查各类用电设施,同时关闭应急灯电源。

5、人员在开封场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误开场而影响正常营业的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7、场后认真做好记录,并向下一斑做好交接,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科长汇报。

8、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篇2:商场办公区防火制度

商场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篇3:商场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商场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LH商厦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LH商厦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商场安保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商场安保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8.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9.经营单位应服从LH商厦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商场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H商厦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