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物业保安部奖励细则
某物业保安部奖励细则
为了完善保安制度,加强保安队的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正确实施奖励,以责、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目的
在于维护纪律,鼓励先进,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值班执勤、学习、训练以及其他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奖励原则
1、严格标准,按绩施奖
2、确认事实,正确施奖
3、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三)奖励项目
1、口头奖励
2、书面奖励
3、通报奖励
4、荣誉证书
依次以口头奖励为最低,荣誉证书为最高
(四)奖励条件
个人或者班组遵守纪律,在值班执勤,遵守制度中能完成者给予口头奖励,完成较好者给予书面奖励,完成好者给予通报奖励,完成十分突出者授予荣誉证书。
个人或班组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绩施奖
1、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
2、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客户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
3、抢险救灾,保护客户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
4、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的保安队员给予表扬,并奖励每人50元;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奖励每人100元。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保安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
6、对在各类区以下级别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奖励每人50元;对在各类区以上(包括区级)级别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奖励每人100元。
7、被评为区、市、省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奖励50-200元。
8、年终被评为"优秀保安班组"、"优秀保安队员"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200元
9、领班责任心强,以身作则,认真监督本班队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
(五)奖励权限
口头奖励,书面奖励由领班执行,书面奖励,通报奖励由主管执行,通报奖励,荣誉证书由公司执行
篇2:酒店保安部质检工作细则
保安部质检细则
1.宾馆外围停车场汽车停放零乱而未加指正干涉。(轻微过失)
2.保安人员不使用敬语,对客人说粗话、脏话。(轻微过失)
3.保安人员未按规定巡逻,马虎了事的。(轻微过失)
4.保安人员未做好安全消防检查工作。(轻微过失)
5.物资出店,保安未按规定查验。(轻微—严重过失)
6.保安人员站姿不正或靠墙而立的。(轻微过失)
7.目睹他人随意动用或破坏消防设施、设备的,不及时制止。(轻微—严重过失)
8.对突发性事件违法犯罪活动制止不力。(轻微—严重过失)
9.对发生火警、火灾等危险情况反应不迅速,贻误时机,恶化险情。(严重—重大过失)
10.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疏散客人,自己先逃离火灾现场。(严重—重大过失—除名辞退)
11.误订或乱打报警电话的。(轻微—严重过失)
12.安全巡逻表、工作日记记录不全。(轻微过失)
13.对客人不够热情、主动、怠慢客人。(轻微过失)
14.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故意隐瞒不报。(轻微—严重过失)
15.未经同意,擅自进入客房及各工作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轻微—严重过失)
16.不执行查包制度或马虎了事。(轻微过失)
17.当值时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的宾馆财务、员工财务被窃事件。(轻微—严重过失)
18.消防监控设备保管和保养不善。(轻微—严重过失)
19.对钥匙保管不善或不按规定出借。(严重—重大过失)
20.各种资料保管不善或,造成破损或丢失。(严重—重大过失)
21.未做好交接班工作。(轻微过失)
22.无故不参加训练的。(轻微过失)
23.不及时制止代打卡行为。(轻微—严重过失)
24.不遵守宾馆的保密和安全保卫制度。(轻微—严重过失)
25.工作人员在当值时打嗑睡或工作不负责任,从而造成事故。(严重—除名辞退)
26.不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工作的。(轻微过失)
27.完不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轻微过失)
篇3:某大厦保安部警容风纪细则
大厦保安部警容风纪细则
1.着装:
帽子:佩戴贝雷帽应将帽徽置于左眉上方,前帽檐与发际和眉毛之间位置同齐。佩戴大檐帽帽前檐与眉同高,帽身端正。除在休息室、餐厅内,其它场所禁止脱帽。
制服:身着统一制式服装,衬衣下摆束于裤子中,衣领不得竖起,系好袖口、衣兜、合襟的纽扣.制服不得有污迹、皱折、烫洞、缺扣等现象,未经部门批准不得添加其它配饰。应定期换洗熨烫无异味。
领带:领带结呈倒三角形系于衬衣领口中央,松紧适度,外长内短,自然下垂,下摆处自然垂于腰带扣位置。
腰带:保证扣环四角合槽端正,配件齐全,表面清洁无污渍。
皮鞋:穿统一黑色三接头皮鞋,系好鞋带,提起后跟。每日打油擦拭,保持光洁无尘。
袜子:穿黑色、蓝黑色或灰色袜子并将其拉展(不得穿花色或与裤色反差过大的的袜子)。
工牌:别于制服左上衣兜盖处,水平端正,保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2.仪容仪表:
头发:经常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长度男不过耳、女不过肩,前发蓄于帽檐内,不烫发,不染黑色以外的颜色,不留怪异发型。
面部:男不蓄须,女不施浓状,适当涂抹护肤用品,防止干燥爆皮。
身体:经常洗澡,每日刷牙,不得纹身,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施香水。
饰物:不打耳钉、舌钉、鼻钉,上班不戴戒指、项链及其它装饰物品。
佩带寻呼机、手机不得外露,不得发出声响。
3.行为举止:
面貌: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切忌萎靡不振,下岗或下班后及时休息,保证下阶段工作质量。
站姿:站姿规范,抬首挺胸,双手背后,两脚叉开与肩同宽,目视前方,不倚墙靠物,不袖手插兜,不抱肩托腮。
行动:行动庄重稳健,步伐平稳。
行为:遵守公司守则和部门纪律。不在工作或休息区域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肆意恶言。在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事宜。待人接物先行敬语,肢体语言健康。自尊自爱,关心客户,团结同事,尊重他人。
4.礼节
a)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
着装遇领导时。
站岗、值勤、交接班时。
纠正客户违反大厦(园区)规定时。
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时,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
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
b)在参加*、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礼。
c)对日常接触的上级领导可以只行敬语,不敬礼。
6.礼貌用语:
详见《保安员值勤文明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