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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治安防范工作内容职责

2024-07-23 阅读 2189

住宅小区治安防范工作内容

目的:使员工明确防范内容,更好的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内容:

1、在住宅小区内开设经营摊点,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

2、在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晾晒衣物,在公用楼梯间、通道、天台堆放杂物饲养三鸟;

3、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

4、从楼上往下乱丢杂物;

5、擅自撬开他人信箱、私拆他人邮件,电报、信函等;

6、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7、未经批准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8、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损坏他人财物;

9、使用气枪在小区内进行各种射击活动;

10、制造、销售、各种赌具或利用住宅聚赌;

11、利用住宅作据点进行盗窃活动;

12、利用住宅窝藏各类犯罪份子和嫌疑人员;

13、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象;

14、利用住宅进行嫖宿卖淫活动;

15、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坝穴不设覆盖物标志或故意损坏覆盖物标志;

16、故意损坏邮箱、公用电话等公用设施,故意损毁路灯、消防栓(或非火灾情况下使用消防用水)、公用天线、电梯等配套设施,故意损坏园林绿地停车场等公用地方。

篇2:商住小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5

嘉园商住小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5

为加强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维护好小区的公共秩序,服务处根据小区特点制订本规定,希望各位业主和所有进出**嘉园商住小区的人员共同遵守。

一、小区的公共秩序和治安防范工作由"**嘉园"服务处协助辖区派出所管理,服务处护管人员及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并有权拒绝出入小区。

二、**嘉园商住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不定期巡逻检查制度;护管员有权对进出**嘉园商住小区的外来人员进行查询与检查。

三、各业主应认真如实填报《客户登记表》应遵守《邵阳市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按规定向服务处申报登记临时住宿人员,并且不得留居三无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负。

四、业主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本小区内。

五、凡非本小区住户,携带手提箱、包装箱、办公用具、家电等大件物品出门,须先填写有住户签字(盖章)的《物品搬出申请表》,由护管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

六、凡住户搬离小区,就提前两天报服务处,填妥有业主签名(盖章)的,《物品搬出申请表》,服务处工作人员核实并结算有关费用后签名(盖章),由护管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

七、业主有责任关好自家门窗,妥善保管好室内贵重物品,不要在家中留存大量现金和重要文件、资料。

八、业主有权拒绝不佩带工作牌的物业服务处人员的查询和进入私人住宅。

九、小区内严禁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与行为。

十、小区业主应精心爱护小区内监控、岗亭、指示标志、路灯等公共设施,不得有损毁、移动指示标志等行为。

篇3:小区治安防范管理公约5

住宅小区治安防范管理公约(五)

为维护本小区居民生活秩序,确保居民家居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物业管理公司经公安机关批准,组成治安分队,负责本小区治安保卫工作。

二、治安分队的职责和权利是: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本小区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闭路电视的监控,随时监控本区的治安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本小区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管理,维护本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行人安全。

4.负责本区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执行公安机关人口管理规定,制止诸如收废品、商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三.在本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要迅速查问时间、原因和责任,通知有关部问,并协助查处。

6.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居民,管理人员有义务教育劝阻,直至通知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至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8.负责本小区保安设施如闭路电视系统,消防设施的养护、检查。

三、维护治安人人有责。本小区居民应积极主动参与本小区治安管理工作,做到:

1.遵守国家、公安机关有关治安管理规定。

2.遵守、维护本小区公共秩序和治安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密切配合治安分队的治安管理工作,在保安人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助。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治安分队处理。

5.及时向治安分队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留住人员应在三天内和暂住人员应在十天内持有效证件到治安分队申报。

6.爱护本小区保安设施,正确使用电子防盗门、电子防盗对讲系统,并要教育儿童不得损坏有关设施。

7.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各自车辆,进出大楼时要随手关门,同时注意不得让陌生人跟进。

四、治安人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规定,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讯,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治安、消防、交通事故不得自行处理,只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否则,居民有权向物业管理公司、治安分队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物业管理公司、治安分队一经发现、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小区居民不得违反国家、公安机关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