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檀溪物业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檀溪物业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2024-07-23 阅读 4982

檀溪湾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确保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物品出入的管理与控制。

3.0职责

3.1护卫主管督促并规定的贯彻落实。

3.2护卫班长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3.3各护卫岗具体操作执行。

4.0管理规定

4.1物品的搬入

4.1.1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小区(大门)内搬运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4.1.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4.2物品的搬出

4.2.1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手续,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称、数量及大致时间,并留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放行通知单》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管理处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放行通知单》。物业使用人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4.2.2当班护卫员收到业主/物业使用人交来的《放行通知单》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放行通知单》的相应栏目上签名,护卫员则登记业主/物业使用人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护卫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放行通知单》须交回管理处。

4.2.3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放行通知单》,护卫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5.0相关文件与质量记录

5.1文件《大门岗岗位职责》、《道口岗工作职责》、《车库场岗岗位职责》

5.2记录《来访登记表》、《值班记录》、《物品放行通知单》

篇2: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管理,保证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三、职责1、安全主管副经理指导出入库的管理。2、库管员全面负责出入库的管理。四、程序1、民爆器材的出入库。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科负责人的领导下,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入库、出库,必须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库存及出入库的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准确无误。2、收存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入:即(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它规定的手续不入库;(2)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3)库内混存、超量不入库;(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入库。3、发放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发:即(1)没有本单位发货单据不发;(2)运输爆炸物品的工具不当和没有押运人员的不发;(3)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发;(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发。4、产品出入库之前,安全管理人员、库管员,认真检查专用运输车辆是否合乎安全要求(是否带防火罩、静电接地是否完好等),保证安全可靠后方可进入库区。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出入库区车辆的记录。5、产品出库时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按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出库。6、出入库时必须有专业的安全人员在现场监督,装卸人员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按装卸规程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7、库管员必须定期清点库存量、入库数、出库数,应详细准确,做到帐物相符。收、发爆炸物品要有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8、库管员负责监督核对非电导爆管雷管出入库编码登记工作。9、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10、危险品库房的各种管理帐目记录清晰、准确无误(危险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合格证、危险品运输证等),详细认真填写。五、记录来客登记表(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库区日志)。

篇3: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二、民爆器材进库时,库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库,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实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三、爆炸物品出库时,应先核对《购买证》、提货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专职押运员随车押运,然后按提货票据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发货,由押运员当场检查核对是否有误。

四、做好出库登记,登记出库日期、时间、提货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编码等,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五、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

六、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土堤外进行。

七、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八、仓库内使用的运输及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九、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严禁将BB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库房。

十、库区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十一、库房的温度应小于35℃,相对湿度大于65%,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十二、认真填写好民爆器材的收、发、存台账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爆破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