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物业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花城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小区。
三、方法与过程控制
3.1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挪用消防水源。
3.2严禁未申请审批即进行室内装修。
3.3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气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需经服务中心装修管理员审批检查后方可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
3.4严禁用不符合防火要求,未经防火处理的材料进行装修。
3.5烧焊等动火作业,必须持特种操作上岗证,并向服务中心装修办提出申请,审批后在小区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方可作业,严禁未办理手续和非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3.6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天台出口或其他安全出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上进行喷油漆等加工作业。
3.7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等。
3.8严禁在户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小量存放时必须避开高温撞击;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而且不得存放。
3.9严禁储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及各类剧毒品。
3.10严禁把烟头及其他带火物品投向户外。
3.11严禁在小区内及阳台堆放燃油、油漆、天那水及其他可燃性溶剂,及泡沫塑料类、纸布类等易燃易爆物品。
3.12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服务中心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篇2:液体槽车消防安全规定
1、凡从事危险品运输的槽罐车,技术等级一级以上,有危运标志牌、准运证,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液体槽罐车必须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3、装载时必须事先检查阀门、及各个压力表是否工作正常、静电接地是否连接好,装载完毕后,检查阀门是否关好。
4、槽罐车不允许在人口稠密区停放。
5、卸货时必须专业人员亲自操作,严禁违章卸货。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车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原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图报等有关资料负责收集、整理、存档。
1、台账管理
①对驾驶员按驾驶证、违章肇事及处理结果,受奖情况进行登记。
②对机动车持车辆类型、型号、行程里程、使用年限、技术状况进行登记。
③对事故按时间、地点、文体、检查部门及整改措施、处理结果进行登记。
2、档案管理
①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档案:宣传教育活动文件、活动主持单位、参加人员、内容等记录。
②培训档案:所有参加人员名单、内容、考试成绩、发证情况等内容记录。
③安全合同档案:各级、个人安全合同。
④隐患整改档案:包括道路、交通、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及结果。
⑤月报、年报档案。
⑥挂靠车辆档案:包括挂靠车司机、车辆、安全行驶里程、违章记录、安全奖励等管理内容。
篇3:学校基建处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规定
学校基建处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1、能够挂放的灭火器材,一定要符合规定要求,从顶部至地面距离不得超过1.5米。
2、对于不能挂放的灭火器材,应装在器材箱内摆放,如因资金较为困难,不能解决器材箱时,也可制作铁架、木箱并添刷红漆摆放。
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与所防护物品的距离,手提式灭火器不得大于20米,手推式灭火器不得大于40米。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指定专人并挂牌管理,不能有积尘、锈蚀、损坏等现象,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属于特种装备,严禁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