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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安保员考核与奖罚细则

2024-07-23 阅读 9067

物业小区安保员考核与奖罚细则

为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现制定如下考核与奖罚细则:

1、由物管处安保队长对小区安保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物管处经理不定期地抽查安保员的工作表现。每月考核的起评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安保员考评依据。

2、安保员违反上级指示,不听从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情节扣3-5分。有不同意见,必须在先服从的前提下,于事后向上级提出,不得因意见相左、拒不服从安排,影响物管处的正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3、发现异常情况,安保员有义务向上级汇报情况,对所发现的问题不汇报的,视情节扣3-5分。

4、安保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有急事需调休、请假或晚来、早走需事先向上级提出,便于上级做好工作安排。发现未经上级事先批准,该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依次类推;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者,扣除当月奖金;累计迟到、早退八次,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扣3分;一次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旷工论处。

5、交接班时必须做好详尽的交接班记录,将发现的情况、未完成的事项交代清楚,如因交接班记录不详,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扣2-5分。该月内二次出现交接班记录不详,造成工作失误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着装必须规范,穿着物管处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并佩带工作证,做到挂牌上岗。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凉拖鞋、佩戴饰物。发现着装不规范者,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依次类推;当月累计五次着装不规范,扣除当月奖金;累计八次着装不规范,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当值安保员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仪态,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面貌,站岗必须抬头、挺胸、精神饱满,成跨立姿势站立。坐岗也须抬头、挺胸、正襟危坐,两脚必须放置在吧台下。发现精神不振、仪态不端,影响小区形象的,每次扣1-2分。

8、安保员当值时,不得抽烟、喝酒、看小说或杂志,有违上述任一点,每次扣2-3分。

9、安保员不得擅离职守,有特殊事由确需离开岗位,必须有合理解释,且须在事先向上级提出,便于安排替岗。擅离职守者,扣3-5分,该月累计二次擅离职守,物管处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半年内累计三次擅离职守,物管处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0、门岗对来访客人或车辆在离岗位3-5米处伸手示意其停下,先敬礼、后询问,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主动为需要帮助的住户提供服务,不得故意刁难住户、访客,与其发生矛盾。故意刁难住户、访客,每发现一次,扣3-5分。

11、安保人员负责值班室、监控室及周边卫生。

12、门岗必须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如为外来车辆,必须换证、登记后予以放行。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进出小区时间、进出原因、来访地址及车况(即车上大致情况)。门岗须指示该车停车地点、行车路线及小区内行车注意事项。

13、大宗物件出门,必须持有业主、住户签字的出门单,并核实业主身份。业主不在家时,安保员可致电业主,经业主应允后方可放行。若因安保人员盘查不仔细,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酌情扣3-5分。

14、巡逻岗必须按指定路线巡逻小区,保持高度的警惕心和责任感,要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跟踪处理。发现问题不汇报或汇报问题不及时、不处理者,酌情扣3-10分。

15、巡逻时遇见业主、访客应主动礼貌询问,礼让先行。如接获投诉(报修),应耐心、仔细、礼貌聆听,详细做好记录,及时将所接投诉(报修)转交相关人员,并负责催办。接获投诉、报修,不转交或转交后不催办者,酌情扣3-5分。

16、必须保持监控中心的整洁,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不得对外泄露监控中心机密,严禁非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报警及时处理。泄露机密或发现报警不予处理者,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7、发现空调、太阳能、防盗窗等敏感物品进入小区,安保人员应及时汇报、跟踪处理。

18、安保人员须爱护公物。值勤所配备的警械、用具等严禁人为损坏、拆装。发现恶意损坏,照价赔偿。因正常使用而损坏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19、全体安保员必须加强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思想,主动为小区住户提供帮助,特别是老人、小孩、残疾人和孕妇等。当住户提出求助时,不得借故推托,不得充耳不闻,更不得在提供帮助后索取费用,一经发现,扣5-10分。

20、发生治安事件和其他较为严重的管理问题,应保持冷静、有礼、有节的态度处理,当事态严重无法处理时,可向上级汇报或报公安机关解决,不得因一时冲动发生打架事件。否则,酌情扣3-10分。

21、住户投诉服务态度不好或工作不负责的,经查属实者,每投诉一次扣2-3分;当月累计被投诉达三次者,奖金不予发放;累计被投诉五次者,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2、受到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一次,加1-3分。

23、对小区内破案有功者,每次酌情加1-5分。

每月考核分在95分以上者,为优秀员工。连续两个月考评分80分以下或半年内累计三个月得分80分以下者,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篇2:安保部质检奖罚细则范本

安保部质检奖罚细则

进一步完善部门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员工综合素质,贯彻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方针,特制定安保部内部质量检查奖罚细则。

一、质量奖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给予适当的奖励:

1、拾金不昧,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2、优秀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表扬的;

3、积极参与酒店的活动,并积极给明珠报写稿的;

4、工作积极主动,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

5、敢于同不法分子、违纪行为作斗争的;

6、顾大局,讲大体,积极配合各项工作,表现较好的;

7、业务技能优秀,在酒店组织的比武及各项比赛中取得名次的。

二、质量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罚10元,重犯加倍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的;

2、上班时无故脱岗、串岗的;

3、无故不参加酒店或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及各种活动的;

4、上班时在岗位上玩手机或打私人电话聊天的;

5、未经同意私自换班、代班的,双方同时处罚;

6、上岗时看书报,做私事的;

7、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的;

8、岗位上卫生较差,没有及时清扫的;

9、上岗时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较差的;

10、未按规定要求交接班的;

11、下班后无故在岗位中逗留、聊天的;

12、在值班记录本上乱涂乱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处罚20元,重犯加倍处罚。

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

2、上班时离岗睡觉的;

3、遇紧急情况不能适当处理,惊慌失措,造成处理被动的;

4、因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不好遭到客人投诉的;

5、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器材损坏的;

6、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岗,或是有未发现或发现了未加以阻止的;

7、带人留宿寝室或岗位中的;

8、值班过程中未履行好岗位职责,造成车辆堵塞或者碰撞的;

9、对发生的事故不及时汇报的;

10、不服从领导岗位工作安排的;

11、员工之间不团结,相互之间打架斗殴的;

12、在酒店质检会议或质检通报中被提出批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