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部作业标准
小区保安部作业标准
一、门岗作业标准
1、在指定位置,指定面向立岗,严禁脱岗。
2、立岗姿势端正,身体挺直,双手自然下垂,两腿呈站立状,不准稍息呈依椅状或其他姿势,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业主进入敬礼。
3、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正门16小时立岗保安服务。
4、物业管理区域的正门6:00-24:00实行开启服务;00:00~次日6:00关闭时,如有人员车辆出入,当班保安人员应及时提供开门、关门服务。
5、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侧门7:00~21:00实行开启服务,21:00~次日7:00关闭。
6、根据来客来访登记制度,对来客来访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严禁废品回收人员、小摊贩、推销人员及发传单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7、雨雪天为业户提供方便雨伞、伞套等便民服务。
8、对进出小区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
9、对物业管理区域搬家及大件物品实行出入证制度,保障小区内业户财产安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10、对人流量和车辆进行及时疏导,确保行人安全和车辆出入畅通。
11、交接岗时按时规范操作,在指定处休息,做好门岗处清洁工作。
二、巡逻作业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全天候保安服务。
2、为防盗、防火、防灾和维持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按制定的巡视路线,确保两小时巡遍全部公共区域,对重点部位做到每小时巡视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制止占用公共场所任意施工的行为。
4、确保夜间及节日不产生装修燥音。
5、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习每年1-2次。
6、巡逻中遇到业主要求及时提供服务或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理。
7、当接到监控中心对讲机呼叫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将处理结果反馈监控中心。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执行。
8、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必要时可带到管理处处理。
9、引导施工人员将建筑垃圾袋装完后放在指定部位。
10、保持车库出入口通畅,定时定点到车库内巡视,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向班长报告。
11、督促车辆遵守禁令标志,纠正违章行驶、停放的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12、车辆凭管理处所发停车证放行,及时登记进车库时间、车号、车位。
13、无停车证车辆应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车库,但不得占用业主车位。
14、禁止无关人员、助力车和摩托车进入车库。
三、监控岗作业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监控系统24小时开启,由专人值班,对可疑情况进行跟踪监视,同步录像,监控录像最少保留一周。
2、值班人员应坚岗位,思想集中,严禁脱岗,离岗,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各级领导指挥,充分发挥监控室作用,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情况和处理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3、监控保安员在当班期间应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中控室设备运行记录表,当监控视屏显示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班班长。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外访者进入监控室必须做好登记手续。对有事进出机房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设备机房进出登记表。
5、负责对讲机,应急电筒的充电,保管,借用手续。监控室物品保管完好,交接班无差错,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借。凡外借物品应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6、发现监控设备、室内空调有故障时应及时报修。
7、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卫生。
8、监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检查标准见表
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备注
1监视屏图像、亮度、电源开关图像清晰、附件完好
2摄像机图像、光圈、变焦图像清晰、附件完好
3录像机快进、快倒、时钟、录放功能完好、能录像放像
四、消防岗作业标准
1、把预防火灾视作自己的日常职责,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管理处应专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2、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让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处以罚款,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3、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方能动火,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发火灾。
动火前的"七不"
○1、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及排放干净的不动火;
○5、凡储存有易燃物品的场所中,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动火;
○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7、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动火中的"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刻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中"一清"
配电房及重要机房清理干净,不准堆放可燃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5、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住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焚香、烧纸。
6、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
7、维护消防设备,按公司规定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篇2:某广场保安部安全巡逻标准作业程序
1.0目的
规范保安队巡逻工作,防止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场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投资广场内的安全巡逻工作。
3.0职责
3.1经理负责抽检,指导安全巡逻工作。
3.2保安队主管负责安全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3.3保安队领班/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巡逻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安全巡逻员要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转,以确保完成巡逻工作任务。
4.1.2检查安全、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4.1.3巡查广场内各个重点部位、安全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对在投资广场内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属"三无"人员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要求对"三无"人员进行处理。
4.1.5对投资广场内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安全巡逻的基本任务。
4.2.1预防和制止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4.2.1.1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投资广场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
--阻碍投资广场内的交通工具正常进行;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它方法,煽动扰乱投资广场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4.2.1.2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其它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它管制刀具的;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4.2.1.3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写恐吓信或者其它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胁迫或者诈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的邮件、电报的。
4.2.1.4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它票证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注射*等毒品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其它公用设施的;
--违反投资广场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违反投资广场规定,在投资广场内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
4.2.1.5预防和制止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碍消防通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命令,影响灭火救灾的;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专用通道的;
--埋压、圈占或损毁消防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4.2.1.6预防和制止违反户口或身分证管理,出租屋管理的行为:
--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4.2.2保护各类安全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4.2.3维护投资广场内交通秩序。
4.2.4协助投资广场内租户的报警。
4.2.5为行人、租户指引带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病人、老人和儿童。
4.2.6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公司保安部门。
4.2.7巡视投资广场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公司的有关部门、租户,清除隐患。
4.3安全巡逻工作的检查。
4.3.1保安巡逻员对投资广场的违章停车、违章行驶进行检查。
4.3.2保安巡逻员对投资广场区域的安全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4.4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
4.4.1保安巡逻员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认真详细的记录在《安全巡逻记录本》内。
4.4.2保安队领班将巡逻情况收集并记录在《保安队一日情况汇总表》、《值班情况记录表》的记录内容进行审批后,交管理处内勤存档、保管,保存期两年。5.0记录
5.1《安全巡逻记录本》
5.2《安全巡逻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篇3:广场保安部安全巡逻标准作业程序制度
广场保安部安全巡逻标准作业程序
1.0目的
规范保安队巡逻工作,防止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场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投资广场内的安全巡逻工作。
3.0职责
3.1经理负责抽检,指导安全巡逻工作。
3.2保安队主管负责安全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3.3保安队领班/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巡逻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安全巡逻员要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转,以确保完成巡逻工作任务。
4.1.2检查安全、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4.1.3巡查广场内各个重点部位、安全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对在投资广场内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属"三无"人员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要求对"三无"人员进行处理。
4.1.5对投资广场内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安全巡逻的基本任务。
4.2.1预防和制止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4.2.1.1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投资广场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
--阻碍投资广场内的交通工具正常进行;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它方法,煽动扰乱投资广场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4.2.1.2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其它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它管制刀具的;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4.2.1.3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写恐吓信或者其它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胁迫或者诈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的邮件、电报的。
4.2.1.4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它票证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注射*等毒品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其它公用设施的;
--违反投资广场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违反投资广场规定,在投资广场内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
4.2.1.5预防和制止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碍消防通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命令,影响灭火救灾的;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专用通道的;
--埋压、圈占或损毁消防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4.2.1.6预防和制止违反户口或身分证管理,出租屋管理的行为:
--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4.2.2保护各类安全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4.2.3维护投资广场内交通秩序。
4.2.4协助投资广场内租户的报警。
4.2.5为行人、租户指引带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病人、老人和儿童。
4.2.6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公司保安部门。
4.2.7巡视投资广场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公司的有关部门、租户,清除隐患。
4.3安全巡逻工作的检查。
4.3.1保安巡逻员对投资广场的违章停车、违章行驶进行检查。
4.3.2保安巡逻员对投资广场区域的安全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4.4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
4.4.1保安巡逻员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认真详细的记录在《安全巡逻记录本》内。
4.4.2保安队领班将巡逻情况收集并记录在《保安队一日情况汇总表》、《值班情况记录表》的记录内容进行审批后,交管理处内勤存档、保管,保存期两年。
5.0记录
5.1《安全巡逻记录本》
5.2《安全巡逻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