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集团公司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1.集团为了加强保安工作管理,使保安人员执勤执行任务有所据;特制定本制度。
2.保安人员必须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集团荣誉和威信。
3.保安人员执勤每天实行12或者24小时倒班制,具体各班服勤时间由各单位行政部门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4.保安人员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4.1工厂、商场、办公区等集团场所的各类事故(事件)预防,并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巡逻事项。
4.2员工下班后负责单位钥匙的保管工作。
4.3全面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要求。
4.4负责进出单位的外来客人及员工的管理、联络登记事项。
4.5进出单位车辆、物品的管理、查验及放行。
4.6协助单位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完成防火防盗等安全消防保卫监督检查工作。
4.7负责完成个人负责区域内的各项工作。
4.8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保安人员除前款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守则:
5.1工作应谨言慎行,执行公务时态度和蔼端正不卑不亢;服从上级命令,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
5.2执勤时应统一着装、端正仪容,各种配备齐全完好。
5.3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惕,遇有突发事故(事件)时,应临危不乱发挥团队精神,果断敏捷,做好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4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有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现象。
5.5应熟知本单位的水、电控制阀门、开关位置及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等,防止遇事慌乱束手无策。
5.6应管制入厂人、物、车,对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公用需料外,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携入。
5.7应按规定进行按时巡逻监督检查;工厂、商场等各处,办公室、厂房、门窗、水电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有闲杂人等人员逗留。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单位部门进行处罚。
5.8单位下班后,重要部位的钥匙交由办公区保安负责,以备巡查使用。员工加班或因事需进入办公室时,要求其详细填写"A&V员工下班后出入办公区域登记表"。
5.9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执勤情况等记入"A&V员工值班记录表",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每月月末报至行政部门核阅。
6.人员管制相关规定
6.1指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辖区正常工作秩序。
6.2严格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出入门的管理。
6.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厂时(工作除外),须持审批手续离厂。
6.4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6.5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入厂应在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厂、部门人员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厂区。
6.6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入工厂者,应对照行政部门所列名单,核对无误后,在保安室登记入厂。
7.物品管制相关规定
7.1物品出厂时应凭"A&V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签认后的"A&V出门证"按顺序及类别进行装订保管。
7.2各厂商交货时所携带其他厂商物品,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A&V值班记录表"中,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7.3离厂外来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按下列程序处理:
7.3.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时间、地点。
7.3.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所携带物品的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7.3.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行政部门处理。
7.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7.4.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门开具的"A&V出门证"方可放行。
7.4.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7.5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部门主管所示处理。
7.6同仁进入工厂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产品,工厂相关人员如因业务需要,经行政部门开具证明单(注明品种、型号等)后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主管部门开具的"A&V出门证",经查无误后放行。
7.7员工出厂区时对其包裹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
7.7.1生产车间物品。如:线轴、布片、粘条、拉链、纽扣、肩垫、袖衫条、腰衬、成装等。
7.7.2办公、后勤、辅助等物品。如:电脑附件、打印纸、电话机、文件夹等;公用书籍、资料、画册等(已办理借阅手续的须在门卫《小件物品出入登记表》上登记);维修、裁断工、打板师、司炉工、电工等作业工具;各类调味品、主副食品、餐具等;洗涤、卫生等日常用品。
8.车辆管制相关规定
8.1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按下列规定办理:
8.1.1随车人员按本制度6.5条款规定事项办理。
8.1.2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8.1.3一般接洽业务检查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等人员所乘车辆,保安应指定停车位置。
8.1.4库管员下班后,遇有外来取送货车辆欲进入厂区,必须先请示其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
8.2所有进出车辆应一律接受检查。尤其应注意进厂车辆是否载有违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A&V出门证",经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8.3集团及所属各单位车辆携带物品出入、停放等,亦应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9.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理
9.1发现盗窃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9.2保安人员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应熟练掌握安全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理突发事故(事件)时应镇静,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用最有效的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9.2.1根据判断尚可消除时,
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报告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9.2.2判断无法消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119或110或120等)、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9.3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会波及本单位等情况,迅速通报行政领导。
10.保安工作考核与奖惩
10.1经月考核完成下列要求者,计发全额奖金:
10.1.1月累计出勤,无任合迟到、早退情况者。
10.1.2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不营私舞弊,能够按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者。
10.1.3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者。
10.1.4工作积极主动,提出合理、良好的建议经实施后确有成效者。
10.1.5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10.2凡保安人员,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0.2.1一次扣罚奖金50%。
10.2.2二次扣罚奖金100%。
10.2.3三次取消职务津贴。
10.2.4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10.3奖惩工作参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10.3.1保安人员工作表现突出、制止各类事故(事件)发生有功、对单位贡献显着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奖励。
10.3.2由于保安工作不到位,致使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附则
11.1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条款执行。
11.2集团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1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4本制度解释权归属集团行政管理中心。
篇2:调度业务保安制度
第一条调度员工作期间要穿戴符合公司规定的劳保服。
第二条对各车间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在日常组织指挥生产的同时,必须以安全注意事项为前提,做到安全调度。
第四条对化产区域和焦炉地下室,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严禁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存放,杜绝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动火作业,且安全监控设施和消防器材要确保完好有效。
第五条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卫生大检查,对各车间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对车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车间主管负责人,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且跟踪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做到隐患彻底消除。
第七条发现“三违”和其它险情或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并督促迅速消除。
第八条不定期的对各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查看各车间危险源管控是否有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是否到位,所属车间的生产区域是否有外来人员进入。
第十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第一时间向厂部以上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一条在深入各工段检查生产的同时,要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作业人员,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要时常向各班组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事迹和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对各车间、班组所发生的各种事故,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遇紧急情况时,经受权,可直接对厂里的人力、物力和公司车间进行调配。
第十四条对公司或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对各车间、班组进行传达和贯彻,并且对贯彻情况要进行落实。
篇3:保安公司财务公开制度
保安服务公司财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对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坚决维护财经纪律,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力保障保安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公司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坚决维护财经制度的严肃性,认真进行规范化管理,坚持财务透明、公开,厉行节约,堵塞漏洞,禁止奢侈,反对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激发职工群众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不正之风,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保安队伍建设,维护张店保安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企业正常收支及专款、专项资金;
2、营业外收入;
3、资金借入、贷款和借出、杂帐、坏帐损失;
4、绩效考核奖惩、劳务报酬和津贴的分配制度;
5、工资及各种保险费用;
6、赔偿金及公务接待费用;
7、重要财产、物资的购置和损失;
8、集体和个人福利待遇、分配情况;
9、建设工程项目或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情况;
10、其他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
1、绩效考核奖惩、油料、维修费用等在公开栏公开;
2、职工福利待遇、企业公关费用等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公开;
3、企业经费的总体运行和具体收支数据采用报告制形式,由财务公开监督组织利用有关会议向全体职工报告公开;
4、对干部收入、提成、补贴、奖惩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公开;
5、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四、财务公开的时间:
主要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的方式。财务收支年初要公开收支预算计划,年终要公开财务收支决算;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实施:
1、公司成立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会主席张艳荣同志任组长,其他组成人员由部门按1%的比例推选,其中职工代表人数应占多数。
2、财务公开审议每年进行两次,由公司职代会组织进行。
3、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公开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201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