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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十要十不要

2024-07-22 阅读 5179

烟花爆竹安全之“十要”

1、要到就近的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商店购买烟花爆竹;

2、要购买贴有数码防伪标志的烟花爆竹;

3、要放在家中远离火种或取暖器等火种或发热的地方;

4、要选择安全地点,且平稳放置后燃放;

5、要按说明书正确燃放;

6、要由大人燃放;

7、要做到离家时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火种引起家中火灾;

8、要把阳台、平台、屋顶、天井上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清理掉,预防可燃物引燃后殃及家中;

9、要把外墙处布料等可燃遮阳布、空调保护布收起来,以防火星引燃;

10、要把外墙上任何开口和孔洞采取封堵措施,防止火星飞入室内引起火灾。

烟花爆竹安全之“十不要”

1、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

2、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3、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

4、不要过多的购买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更不允许为非法销售提供储存场所;

5、不要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

6、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门窗口燃放,防止火星飞入室内引起火灾;

7、不要在明文禁止的区域或路段燃放;

8、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如棚户区、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高压线等;

9、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10、不要将头部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察看点燃后熄灭的烟花爆竹。

篇2:烟花爆竹仓库安全制度范文

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仓库区为储存重地,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2严禁在库区内动火、抽烟;严禁在库区内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试放烟花爆竹产品。

3严禁在库房内临时拉线用电照明;严禁在库房内用铁器清理垃圾。

4严禁酒后进入库房;严禁将火具带入库房。

5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进入仓库,接触烟花爆竹产品人员,必须触摸静电接地装置,导出身上的静电;严禁穿戴钉底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严禁在库房内打手机等。

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9在C级仓库内严禁存放A级产品或半成品。

10严禁在库区非危险建筑内存放烟花爆竹产品。

11仓库内产品堆放要符合规范要求:堆垛间的通道距离不小于0.7米;运输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45米;成箱产品堆垛高度不应超过2.5米;严禁过量储存超高堆放等违规堆放。

12严禁在库房内封、启包装箱、裸露、破箱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及时更换包装或作销毁处理,严禁在仓库内长期储存。

13库区内烟花爆竹的运输、装卸、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野蛮装卸。

14库房内温度超过35℃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区内的消防、防雷、防静电已及报警等安全设施不能随便移动、损坏、必须保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16仓库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7库区内不能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产生干秸秆的植物。

18必须保持库区内及周边的经常性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篇3: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制度

1.为了规范公司的安全检查行为,促使公司内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开展,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的经营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属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响应的实施细则,确保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3.公司的安全检查分三个级别: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领各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时间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检查(购销旺季为半月一次)或专项检查。

(2)各级安全检查: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的,对部门的安全检查,部门级安全检查与公司级安全检查相配合进行,尤其是购销旺季,要每10天一次大检查,每5天一次小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小组级安全检查:由各小组负责人组织本组人员对工作的安全状况进行的检查。对所在岗位和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要做到班前检查、班中控制、班后交底。

4.公司级和部门的安全检查实行逐项检查法,在进行检查前,将所需检查的内容进行列表,然后根据列表的内容检查。

5.公司级所进行的检查,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并且记录必须客观真实。

6.每次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后,必须召开相关人员的总结、分析会,汇总检查情况,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7.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尽快予以整改。隐患整改要遵循“二不推”原则,即小组能整改的不往科室推、可是能整改的不往公司推。对于较大的事故隐患,由公司进行安排处理。

8.凡因未进行安全检查,造成隐患长久存在,或对隐患拒绝进行整改的,将对责任科室、责任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在公司级安全检查及上级安监部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纳入年度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