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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程序规范

2024-07-22 阅读 6653

企业组织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履行下列程序,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检测。一是作业前,应严格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受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二是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者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受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三是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二)危害评估。一是作业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二是危害评估应根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三)通风。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四)配备防护设备。一是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受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二是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配备呼吸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六)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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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

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T3805?特低电压(ELV)限值

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3.1.1?密闭设备

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3.1.2?地下有限空间

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

3.1.3?地上有限空间

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2?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1针对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2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a.作业空间小,工作场地狭窄,通风不畅,照明不良,工作人员出入困难,不利于工作监护和施救;

b.作业空间内湿度较大,温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疲劳;

c.存在酸、碱、易燃、易爆、有毒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气体、烟、尘等,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d.存在缺氧或富氧、冒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5.1作业前准备

5.1.1对有限空间作业应做到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

5.1.2对有限空间作业应确认无许可和许可性识别。

5.1.3先检测确认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5.1.4分析合格后编制施工方案,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格式见附录A),施工作业中涉及到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1.5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

5.1.6应选用合格、有效的气体和测爆仪等检测设备。

5.1.7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5.1.8检测人员应装备准确可靠的分析仪器,按照规定的检测程序,针对作业危害因素制定检测方案和检测应急措施。

5.2作业安全与卫生

5.2.1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等。

5.2.2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有报警信号。有毒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和GBZ2.2规定。

5.2.3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0%。对油轮船舶的拆修,以及油罐、管道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下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

5.2.4当必须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符合GB8958规定。

5.3通风换气

5.3.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机械通风。

5.3.2机械通风可设置岗位局部排风,辅以全面排风。当操作岗位不固定时,则可采用移动式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

5.3.3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

5.3.4除严重窒息急救时等特殊情况,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5.3.5经局部排气装置排出的有害物质应通过净化设备处理后,才能排入大气,保证进入大气的有害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5.4电气设备与照明安全

5.4.1存在可燃性气体的有限空间,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应符合GB3836.1中的有关规定。实现整体电气防爆和防静电措施。

5.4.2存在可燃气体的有限空间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

5.4.3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密闭舱室等狭窄的工作场所,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

5.4.4行灯使用的降压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安全电压应符合GB/T3805中有关规定。行灯的变压器不准放在锅炉、加热器、水箱等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并定期检测。

5.4.5?固定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宜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GB/T3805中有关规定。在潮湿地面等场所使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5.4.6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5.4.7手持电动工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绝缘电阻应符合GB3787中的有关规定。

5.5机械设备安全

5.5.1机械设备的运动、活动部件都应采用封闭式屏蔽,各种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

5.5.2机械设备上的局部照明均应使用安全电压。

5.5.3机械设备上的金属构件均应有牢固可靠的PE线。

5.5.4设备上附有的梯子、检修平台等,应符合GB4053.1、GB4053.2、GB4053.3和GB4053.4标准要求。

5.6区域警戒与消防

5.6.1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5.6.2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提醒作业人员引起重视,在有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其设置应符合GB50016,GB2893和GB2894中的有关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应符合GBZ158中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6.3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封闭、半封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应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设置“禁止启动”等警告信息。

5.5.4存在易燃性因素的场所警戒区内应按GB50140设置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专职安全员和消防员应在警戒区定时巡回检查、监护,并有检查记录。严禁火种或可燃物落入有限空间。

5.5.5动力机械设备、工具要放在有限空间的外面,并保持安全的距离以确保气体或烟雾排放时远离潜在的火源。同时应防止设备的废气或碳氢化合物烟雾影响有限空间作业。

5.5.6焊接与切割作业时,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的放置,电弧的辐射及飞溅伤害隔离保护应符合GB9448中的有关规定。

5.7?其它要求

5.7.1?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5.7.2?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5.7.3?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7.4?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6安全管理

6.1企业应指定相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6.2安全责任

6.2.1企业应建立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a.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b.分管安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监督检查的责任;

d.作业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e.操作人员负有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的责任,明知违法有拒绝的责任;

f.作业监护人员负有做好现场监护的责任。

6.2.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a.参与审查有限空间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

b.审核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c.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

6.2.3作业负责人职责:

a.应认真负责,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能力;

b.确认作业者、监护者的安全培训及上岗资格,负责复核清点出入作业场所的人数;

c.定时与安全监护人保持联络,监督气体定时检测;

d.在作业期间不得自行离开负责岗位。

6.2.4作业监护人员职责:

a.具有熟悉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警觉并判断作业者异常行为的能力,接受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b.坚守岗位,在作业者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能离岗,不得进入作业空间。适时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报;

c.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即令作业者撤离有限空间,情况紧急应呼叫应急救援并报告施工负责人:

1)发现作业者出现异常行为;

2)有限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

3)监护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也应通知作业者撤离。

6.2.5作业人员的职责:

a.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b.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c.应与监护人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d.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有限空间。

6.2.6有限空间作业发包与承包责任:

a.企业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条件需要发包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b.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发包施工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c.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共同遵守本标准要求。

6.3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3.1应建立如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a.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b.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c.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d.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e.检测制度。

6.3.2应按作业工种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6.4作业人员及安全教育

6.4.1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具备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身体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符合相应工种作业需要的资质。

6.4.2企业应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a.作业前应针对施工方案,对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教育;

b.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应急救援措施教育;

c.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6.5应急救援

6.5.1企业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6.5.2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a.确定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包括:

1)启动程序,相关部门与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协调;

2)应急处置措施、医疗救助、应急人员防护;

3)现场检测与评估;

4)信息发布。

b.应急救援经费、物资和人员保障;

c.善后处置措施齐全。

6.5.3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更新:

a.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培训与演练;

b.预案演练应定期进行评审与更新。

6.5.4作业现场时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品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5.5应急用品应保证应急救援要求,放置在作业现场,且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

7事故管理

7.1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7.2发生事故后,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篇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规范

从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对有限空间作业活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多人伤亡事故。同时,有限空间中作业存在的危害,极大多数情况下均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707—2008),认真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一)在有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对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应做到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先检测确认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

(三)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能少于3次。对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同时应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五)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具备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身体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符合相应工种作业需要的资格。

(六)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前应针对施工方案,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教育;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应急救援措施教育。

(七)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八)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应与监护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有限空间。

当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时,应急救援人员应在做好个体防护并配戴必要应急救援设备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救援。其他作业人员千万不要贸然施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