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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基本建设安全措施

2024-07-22 阅读 1266

石油基本建设安全一般是指石油天然气开采、加工处理、集输、贮运等工程设施的建设。如油田地面工程、炼油厂、石油化工厂、油气处理厂(站)、油(气)长输管道和泵站、油(气)贮罐站等工程的建设。

石油基建工程特点:

1.石油基建工程,特别是大型工程一般为联合装置,建设规模大,装置(设备)数量多,生产工艺复杂。单台设备体型庞大,如大型贮罐直径可达数十米,大型塔器的高度可达五六十米,重量可达数百吨,而且要在施工现场组焊、探伤、热处理、整体或分段吊装,起重、运输工作量大,尤其是大型设备吊装,施工难度大,不安全因素多。

2.装置和容器、管道中生产、贮存和流通的介质大多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工作状态多为高温(或低温)、高压(或高真空度),因此,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十分严格。特别是一些老装置的改、扩建工程,由于与原工程的联系密切,涉及隐蔽工程多,地下情况(地下管网、埋地电缆等)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因情况不明或处理不当而损坏地下管线,或因设备、管道泄漏等原因造成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

3.石油基建工程点多面广,一个施工企业要同时参与多个工程施工,或一个工程有多家施工企业建设,特别是长输管道工程,长度数十乃至数百公里,施工战线长,条件差、环境复杂,人和物的管理难度都很大。

石油基建施工企业特点:

1.石油基建施工企业大多数职工是从事野外露天作业,受自然、气候条件变化影响很大,作业环境艰苦,如雨、雪、严寒、酷暑、大风等天气不但给施工安全增加了很多不利因素,也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很大影响。

2.施工队伍流动性大,施工环境和任务、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变动频繁,不安全因素会重复出现,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3.由于工程施工多工种配合,交叉作业、立体作业、高空作业多,发生事故的几率大。

4.施工现场情况复杂,地面障碍物多,施工机具设备多,临时设施多,管线多,坑沟多,临时电线、电缆多,手持电动工具多,安全隐患多。

5.施工人员组成复杂,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同时作业,人员素质差别大,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

职业危害由于石油基建工程的特点,施工中客观上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而且这些因素也不易控制,很容易发生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常见的事故主要有:

1.吊装事故。石油工程建设中大量的设备构件需要吊装,起重设备种类多、数量大,如桅杆、起重机、卷扬机、滑轮组、钢丝绳等,吊装施工技术复杂,要求起重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司索人员和辅助人员相互密切配合,若稍有不慎,将会导致十分严重的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

2.火灾爆炸。石油工程建设施工中存在大量火灾爆炸因素:

使用大量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汽油、油漆、丙酮、木材等;

使用各种高压气瓶和其他压力容器;

经常进行用火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金属构件加热、设备热处理等;

施工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电气故障;

压力容器和管道试压;

油漆、脱脂、爆破等作业。

这些因素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尤其在连续生产的厂区施工,这种危险性更大。

3.高处坠落、碰撞和物体打击。工程建设施工多数情况为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四面凌空,有的无可靠立足点。多层交叉作业时,上、下、左、右互相干涉,管道纵横交错,施工条件恶劣,若无可靠防护措施,极易发生人员高处坠落、碰撞、物体打击事故。

4.触电事故。石油工程施工中多使用临时用电系统,大量的用电设备,特别是一些小型移动机具如电焊机、手电钻、手砂轮、电铲等的临时电线、电缆分布较乱。施工现场钢铁构件多,易对电缆造成损伤,或因电缆老化破损,尤其是潮湿的雨季,由于设备接地不良或使用操作不当,常会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或电气火灾。

预防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项目工地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技术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气管线,临时建筑设施应全面规划,合理布置,并符合国家现行防火、工业卫生等安全规定;

危险作业区域(大型设备吊装、容器组对、射线探伤、电气耐压试验、设备、管道试压、爆破作业等)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并设专人管理;

施工器材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保持整齐稳固;

施工边角余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并堆放于指定地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上岗,并严格遵守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吊装事故的预防

大型设备的吊装应符合《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安全规程》中的规定,吊装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严格执行;

起重作业人员应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信号和安全要求。凡参加吊运作业的指挥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司索人员、辅助人员都必须坚守岗位,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作业前对所有起吊机械、工具、绳索等按有关标准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并对各部位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起吊。

吊装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当风速大于10.8m/s和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得进行室外吊装作业,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水、电、压缩空气等供应有切实保证;

作业范围内应设明显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通行;

严禁超负荷使用起重设备、不允许吊物悬挂过夜。

4.预防火灾、爆炸

施工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按监察规程的要求取得使用登记证,各种高压气瓶(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氩气、氮气、液化石油气瓶等)必须按监察规程的要求加强使用管理。

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隔离存放,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的消防器材;

在生产厂区进行改、扩建施工应按厂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并办理用火证,改建装置应停止生产并由生产单位吹洗、置换、检验合格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动用电源应办理用电手续。生产单位应为施工用火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

严禁在带压和装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和管道上施焊;

氧气瓶、乙炔瓶与用火地点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表、焊割具不得沾染油脂、沥青等;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气接触;

严禁用汽油、煤油、沥青等做引火剂,严禁用汽油、丙酮、苯等易燃物擦洗衣服和设备;废弃的汽油、丙酮、液化石油气残液等易燃物质,应按规定收集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设备、管道试压时,要严格执行试压规程,并在设备顶部装设不少于两块压力表,以防止超压;

电气设备与线路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安全用电及防火规范要求(详见“安全用电”)。

5.预防高处坠落、碰撞、物体打击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作业时应正确着装,不得穿硬底、铁掌、易滑的鞋;应正确系挂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并随作业高度位置及时调整;分层作业,中间应设隔离设施;

人员应沿专设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

雪天应将作业处冰雪打扫干净,风速大于10.8m/s和雷电、暴雨、大雾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行走,或坐在平台、空洞边缘或安全网内休息;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施工用梯子的性能应符合安全要求,梯脚应防滑,梯子应放置牢固;

严禁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梯子顶端,梯子上有人时严禁移动梯子。

6.安全用电

施工用电应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必须按规定实行TN-3接零保护系统(俗称三相五线制)及按规定使用漏电保护器,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应使用金属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防潮设施,并应装设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漏电保护器应采用两级保护,二级保护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多芯绝缘软线,并妥善接零保护;操作电动工具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告牌;停电作业应履行停、复用电手续。停用电源时,应在开关箱上加锁或取下熔断器;

施工用行灯应为防爆型,并带金属保护罩;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施工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如烟囱、水塔、脚手架、井架等应装设避雷装置,且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篇2:过石油管道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技术保证及措施

(1)、在施工时,石油管道周围5m范围之内不进行大型机械施工,派专人在机械开挖及打钢板桩进行指挥,并对石油管道进行竹胶板围挡保护,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石油管道的损伤。在施工前,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详细交代施工区域的施工情况。

穿石油管道电缆沟施工时,严禁进行动火作业,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抽烟。此处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每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时,将派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2)严格按照基坑施工规范实施每道工艺的施工,开挖坑土堆放至10m~15m(1倍桩长)以外,坑土堆放要平整最大程度的减小堆土对油管承台桩的侧压力,即时对坑内积水进行抽排。在对基层实施挖土时,挖土机械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最大程度的减小挖土机械单位受力面积,杜绝冲击荷载,对油管下承桩的破坏。

(3)建立严格的工序交接程序,制定科学、严谨、可行的施工计划,最大程度的调动施工群体的主观能动性,拟定合理的奖罚条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协作意识,高度重视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二、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或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操作性能,经专业管理部门考核取得操作证或驾驶证后上机(车)操作。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工作时集中精力,谨慎工作,不擅离职守,严禁酒后驾驶。

(3)、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后及时检修,决不带故障运行,不违规操作,杜绝机械和车辆事故。

(4)、机械操作人员做好各项记录,达到准确、及时,严格贯彻操作制度,认真执行清洁、润滑、坚固、防腐、安全的十字作业法。

(5)、设备及工具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三、安全施工措施

1、基坑顶周边设置连续封闭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护栏,防止人员坠落。

2、开挖前,先对淤泥戗白灰3m深,做好处理后开挖至设计深度。

3、为切实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制订具体措施。

4、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除企业已有的机构外,工地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工程项目设立安全小组、班组设安全员,形成一个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工地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工地日常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指导工程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对违章作业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优化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包括以改善施工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积极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危险因素,机械设备应设有安全装置。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7、施工中所有机械、电器设备必须达到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自制设备、设施应通过安全检验,一切设备应经过工前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

8、凡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均要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三宝”。要配合公司安全月检工作,工程项目部要实行周检,项目点要日检,施工中应抽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

10、现场施工用线路,严禁电线随地走,所有电掣应有门、有锁,有危险标志。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制度。所有电器设备及金属构架均应按规定设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护,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督,坚持经常性的安全交底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2、在施工过程中,对地面沉降、周围构筑物定期观察测量,加强对支护的监控。

13、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自用设备的负荷、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

14、配电系统分级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必须完整、牢固,防雨防尘。

15、多机作业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机和一闸多用,施工现场电缆、电线必须按规定架设,严禁拖地和乱拉乱搭。

16、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运行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

17、使用机械时,操作员要密切注意机上的仪器、仪表、指针是否超出安全范围,机体是否有异常振动及发出异响,出现问题应进行停电关机处理,不得擅离职守,隐瞒不报。

篇3:石油化工生产应急排液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针对石油化工生产中,事故情况下紧急排放可燃液体可能带来的火灾爆炸危险,阐述了在工艺上和设计上应急安全排液应采取的防火防暴技术措施。

在石油化工生产中,可燃液体的应急安全排放,是防止火灾、爆炸蔓延扩展的重要措施。甲、乙、丙类的设备均应有事故应急排放设施。为了确保排放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必须从排放设施的设计上、排放工艺上和操作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可燃液体排放设施的功能

可燃液体的应急排放设施主要是用于事故情况下的排放,当生产装置发生故障,反应物料发生剧烈反应,采取加强冷却,减少投料等措施难以奏效,不能防止反应设备超压、超温、暴聚、分解爆炸事故,应将设备内物料及时排放。尤其是在火灾状态下,为了减少物料损失或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并协助灭火,需将装置内的液态物料泄压排放。

2可燃液体的排放设施

可燃液体物料的排放系统可以利用专门的设施,或利用通常的工艺管线和容器进行排放。

可燃液体的排放设施有抽送系统和压力自流系统两种类型。抽送系统由紧急冷却器、紧急排液管线、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等组成。压力自流系统由紧急排液管线、紧急放空塔、紧急排放池及隔油、转油和排污系统组成。紧急放空塔、池设施也可以用于抽送系统。

紧急冷却器是用于冷却排放的所有料液,使之降温而消除火灾与爆炸危险的安全设备。一般为蛇管式,可以专用,也可以设计成两用的,即在正常操作时作为冷却器组的一部分。事故储槽是专门用于接受冷却后紧急排泄物料的安全设备,一般为立式钢罐。容积较大的直接火加热器、危险性较大的反应器,如氧化、硝化、氯化反应器等,均需装设事故储槽。大型石油化工装置油品的排放,需通过紧急放空塔、池进行。紧急放空塔下段有5~6层挡板,下部进油,上部喷淋冷却水,紧急放空塔下段的上部还应接入消防蒸汽。紧急放空塔可放在池内,塔池相通,但紧急放空池内应经常保持1/3以上的水,塔底应浸在水面以下。

3可燃液体应急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3.1事故排放设备设置在安全位置

设在厂房里的生产设备或容器,在紧急情况下,其内液体应放流到设在厂房外的地下或半地下专用事故贮槽或排放罐中。厂房到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的距离应与到设在厂房外的工艺设备相同。从露天装置或工艺台架到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的距离应布置在装置或台架范围以外,不应当将其设在厂房和与这些厂房有联系的露天装置或台架之间。

紧急排液时,紧急放空塔、池都有着火的危险。因此,紧急放空塔、池应设置在安全地带,通常应与其他装置或设施的安全距离为30m。用动力输送紧急排放物料的转油泵,距紧急排液池的距离应为15m以上。紧急放空塔或紧急排放池应设置在污水处理厂附近,尽量缩短排污管线的距离。

3.2及时启动排放设施

发生时故事,应能及时启动安全排放设施。事故阀门通常设在厂房外或第一层靠近出口的位置。如果阀门有远距离传动装置,则事故阀门应安在需放空的设备或装置附近,起动按钮要设在厂房外出口旁。事故放空最好是自动打开阀门,并与设备或装置停止运转的设施相联动。起动阀门的自动系统传感器,要安装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

紧急排放的管道要向事故储槽或排放罐一侧倾斜,并且尽可能取直线减少弯曲。除设备闸阀外,所有事故放空管道上不准安装闸阀。

紧急排放管线要经常检查,如有可能,应经常用300℃、0.3MPa(表压)的过热蒸汽吹扫,以确保其畅通。

3.3事故排放设备应有足够容积

主要紧急排液安全处理设备的规格,需依据最大紧急排液量来确定。最大紧急排液量一般按在同一时间内只有一个装置发生事故来考虑。如果几个装置或全厂共用一个紧急放空设施,则按一次紧急排液量最大的装置考虑紧急排液安全处理设施。在炼油厂,一般最大紧急排液量按管式炉或分馏塔底油考虑,如60万t/a或120万t/a的催化裂化装置,一次最大紧急排液量为300m3,50~60万t/a的热裂化和延迟焦化装置为200m3。一个事故储槽可以同若干个容器相连,其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个容器的容积。

在车间里,一些容量不大的设备,如计量槽、分配器、压力箱、燃料柜、淬火池等,不必设置专门的事故储槽。它们可利用设在室外或设在毗连的厂房内,但需用实体墙分隔开的生产容器作为紧急放空排放储罐。此时,液体的放空只能采取自流式。

3.4控制排放液体流速

处理事故要求的时间较短,小于10~15min,最好采用抽送和压放的方式排放,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就是采用此法排放其中物料的。利用惰性气体压放,既可加快排放速度,又可消除在设备中发生爆炸的可能性。

通常在操作中出现异常事故,或在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在火灾情况下须进行紧急排放的易燃易爆液态物料,都是处于沸点的温度条件下,通过管线进入紧急放空塔等设备中,若流速过快,易引起闪蒸。另外,排液速率过快时,生产装置内可造成瞬间真空,吸入空气或火焰,带来更大的爆炸危险。因此,应适当控制排放速率。对于密度较大而泄放压力较小的液态物料,一般闪蒸量较少,紧急排液时间也可较长,一般按30min考虑,如石油炼制企业的常减压蒸馏、延迟焦化、热裂化等装置,主要应采用自流排液方式,经紧急排液管线、紧急冷却器转送紧急放空塔、紧急事故罐等储存处理系统。

紧急排液管直径应根据排液量和紧急排液的限制时间及安全性来确定。石油炼制企业,60万t/a或120万t/a的催化裂化装置要求紧急排液时间较短,排放管径应较大,其余装置的排放管径一般与加热炉入口管径相同。

3.5防止排放设备发生火灾爆炸

为了预防排放的液体物料发生闪蒸,蒸出的可燃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紧急冷却的冷却面积要足够大,保证其冷却效果。紧急放空塔的冷却水量,应根据最大紧急放空量和泄放物料的温度确定。

事故储槽要制成密闭式的。但它在使用过程中可能积存凝结水。此时,若放进高温液体,可能使水急剧汽化,槽内压力急剧上升而发生蒸汽物理性爆炸。因此,积存的水要定期放掉。事故储槽的底要做成有坡度的,以便将水排干净。

为了防止高温液体流入封闭式事故储槽和空气接触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发生爆炸,排放高温液体之前,要用水蒸气或惰性气体吹洗事故储槽及其管道。

3.6排放设施的安装符合要求

紧急排放的物料温度往往较高,因此,紧急排液管线要认真考虑热补偿问题,防止管线受高温作用,破裂失效。事故放空管道应用水封保护,以防火焰沿管发生蔓延。

事故储罐上面要安装呼吸管以控制罐内压力,呼吸管应对着安全方向,并且阻火器加以保护。如果排放的油品较重,事故储罐应具有保温或加热设施。蒸汽加热盘管的面积应按48h升温30℃设计。

几个装置共用一个放空塔、池设施排液时,冷却器就布置在装置内,由各装置自行管理。几个装置共用一条紧急排液管线时,其连接处必须各加单向阀,防止物料窜流。

紧急放空池应设简易的隔油设施和可将污油抽送至污油罐或燃料油罐的蒸汽泵或电力油泵。污油泵的输送能力以8h内送完一次最大排放量选定。池内污水应靠自流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安全和净化处理,并且宜设置用蒸汽吹扫污水管的接管。

3.7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应急排放可燃液体物料属于火灾危险性操作,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应制订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且严格执行,确保操作安全。在紧急排液的状态下应实施消防现场监护,及时处理意外情况。紧急排液后,必须用蒸汽吹扫整个排放管线和冷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