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有毒化学品使用安全措施
1.单独库存,有明显标识,且远离办公区、生活区及木工房。所有材料均要将品种、数量记录详细;在贮存方式上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物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分离贮存:在不同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2.有毒物的施工,应保持通风;
3.施工现场应有灭火器械,灭火器选择按照下表要求
4.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单独存放、销毁。贮存场所安全要求:
(1)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
(2)贮存地点及建筑物结构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3)贮存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能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
(4)有明显的照明和疏散指示;
(5)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6)按规定进行通风和温度调节;
(7)贮存量不得超限;
(8)作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
(9)作好出入库的管理;
(10)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11)设置专人负责每日定期检验。
篇2: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制度
1、建立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名单,名单包括:设备清洗剂、消毒剂、润滑剂、防锈剂和灭虫药剂等;
2、制订危险化学品各部门使用一览表:表中规定各部门允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名称及使用用途和管制等级等;各部门只能使用属于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且只能使用于表中本部门该项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用途。
3、建立新增危险化学品审批制度,对个部门申请的新增加危险化学品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其的使用不会对产品产生安全危害。
4、建立危险化学品的验收制度,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外包装、产品标签、检验单、定期的型式检验报告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数据列表等。
5、规范危险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单独存放、专人负责、实行双锁制,领取和使用实行登记制度。
6、员工培训:对保管和使用人员定期培训,考核上岗。
篇3: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不受伤害的同时也保障公司的财产,特此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入化学品时应先到公安部门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及公路运行通行证,做到凭证购买、购入的物品应有安全标签。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有毒物、腐蚀品的储存、领用和使用及外理的要求。所使用的盐酸、硫酸、硝酸等以及废水、废酸处理均应执行本制度。
4、上述物品管理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的特殊性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库房根据性质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器具,防毒、防腐、防火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在没有应急照明电源的情况下、不准夜间工作。
6、库房内禁止烟火。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物品储藏室。
7、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及相关的安全规程、危及人身和财产的均有权立即制止其工作。
8、上述物品应执行集中统一保管,需用时必须办理领用登记,使用完后立即交回仓库,严禁擅自将上述物品外借。
储存
1、制定化学品入库验收制度,严格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有无完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做到无产地、无铭牌、无检验合格证的化学品不得入库。
2、易燃、易爆物品。在领料时,任何人员不得将烟火带入。
3、严格控制化学品的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发放化学品的名称、用途和签名。做到无登记或缺少手续的不发放。
4、应经常对化学品和容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
5、对化学品分类放置,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室,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室。危险化学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室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6、剧毒、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管理。
7、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8、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9、库房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0、保持包装上完整的安全标签,挂、贴明显的标志。
11、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在露天下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12、腐蚀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露,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使用
1、使用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挂、贴作业场所标签,确保员工辨别安全标签。
3、购入的进口化学品应有中文国标和英文标签。
4、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5、对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如盐酸、硫酸、硝酸、碱等物品都应穿橡胶水鞋和带耐酸、耐碱的橡胶手套。
6、高锰酸钾的使用要实施无碰撞和隔热措施,以防后患。
7、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也应张贴安全标签。
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安全标签。
9、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10、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11、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和隔离、密封等。
12、公司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设有急救措施,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13、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签、标牌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10、公司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的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使用化学品的场所进行检查。
11、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仓库和使用场所饮食。
12、存放物品的区域内和使用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3、镀锌车间根据使用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盐酸、硫酸、硝酸、强碱)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14、装卸运输人员,应按其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处理
1、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做他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统一收回管理。
3、由镀锌车间负责人通知仓储部,仓储部负责联系环保部门对有毒、有害物品进行回收处理。质量部的废弃试剂交由仓储部一并进行处理。
4、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任何个人都不得将有毒、有害废水任意排放。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视情况轻重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