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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隔爆设施安装工岗位技术工作标准

2024-07-22 阅读 1108

岗位标准安全要点1.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从事隔爆设施安装的工种。2.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员工岗位工作技术通用标准》。3.隔爆设施安装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综合防尘标准》对防尘和隔爆设施的有关规定。(2)掌握隔爆设施的工作原理。熟悉隔爆设施的安装标准。(3)了解有关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4.隔爆设施安装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的安装和拆除工作。(2)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的维护。1.严格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员工岗位工作技术通用标准》。工作标准作业要点1.操作准备(1)备齐所需水槽、框架、挂钩子及所用的铅丝、高凳、梯子等工具。(2)检查安设水槽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巷道的高度及断面是否符合安装要求。2.正常操作(1)先固定框架,人员配合将框架(或吊挂钩)固定在巷道棚梁下。(2)将水槽逐个挂在框架的挂钩上,使水槽吊挂成一条直线。纵断面中线与巷道中线垂直。(3)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安装前,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4)胶带巷安装时,应与胶带司机联系好,停止胶带运行时方能安装。(5)轨道巷安装应在不通车的情况下进行。(6)安装时,如巷道超高,应用高凳或梯子,系好安全带。(7)安装时,要有专人观察工作地点的顶板、来往车辆、胶带运输等,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工作。(8)向水槽中注入清水,水量要充足。3.特殊操作(1)在顶板及附近巷道的支护有隐患时,要处理完隐患后方可继续操作。(2)安装或回撤时,顶板发生变化,应停止操作。4.收尾工作(1)水槽安装完注水后,认真检查水槽是否漏水,如果漏水及时更换。(2)把剩余材料整理好后带到指定地点。(3)上井后,向队长或本单位值班人员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填写隔爆设施安装台帐,并在图纸上标明。1.支护不好时先处理后安装。2.在架线电机车巷道安装时应停电。3.轨道巷安装应在不通车情况下进行;胶带巷安装应在胶带不运行时进行。技术标准技术要点1.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设施:(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2.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设施:(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2)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3.小于40L的水槽所组成的水槽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设施。4.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L/㎡,辅助水棚不低于200L/㎡,分散式隔爆水棚按棚区所占巷道空间1.2L/m3计算。5.集中式吊挂,水棚的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分散式布置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120m。6.首列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m范围内。7.水棚距离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得小于100m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棚区处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8.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用直径4mm~8mm的圆钢,挂钩角度为60±5°斜钩,弯钩长度为25mm,相向吊挂。9.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70m。10.每处水槽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槽,不得混用。11.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1.对隔爆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

篇2:化水车间安全监督员岗位工作标准

1主要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化水车间安全监督员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2岗位工作标准

2.1在热电厂安全总监领导下,完成岗位工作。

2.2负责监督车间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车间重大技改技措、基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参加车间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2.3负责监督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行为;当车间管理人员的行为有违反国家法规或电力行业规定时,要给予纠正。

2.4对车间的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现场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日常安全监督。

2.5对进入车间进行装置检维修、设备安装等风险性较大作业的承包商进行投标的安全资格审核。

2.6负责监督车间厂区内动火、厂区内动土、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许可制度落实情况。

2.7定期向分管安全的生产副厂长和安全总监汇报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

2.8负责监督车间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两措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落实执行情况。

2.9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重点负责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的定期试验、检查工作。

2.10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车间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2.11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参加车间领导组织的事故调查,并监督事故调查按"三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2.12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运行、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作业。组织审核车间大型检修、施工工作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及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责任与权限

3.1对本岗位出现的工作失误或失职负直接责任。

3.2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考核。

4检查与考核

4.1按《热电厂责任制考核办法》检查与考核

4.2按本单位考核办法检查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制定人:周海峰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篇3:某科技公司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科技公司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本标准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岗位工作。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1.1.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及公司财务规定,根据主管会计审核后的收付款记帐凭证,重点复核原始凭证的数量,金额是否与记帐凭证相符,无误后办理收付款项,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付讫"戳记。

1.1.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能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1.1.3根据汇款内容及时填制各种汇款单,要填写准确无误及时传递。

1.1.4随时掌握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情况、收入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每周一报送前一周的"资金动态情况表"按行名、帐号、现金、币种、收、付、存进行填报。

1.1.5负责签发转帐支票,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使用的支票必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帐号、金额、用途,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按规定缴销。

1.1.6不准擅自外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及签发空头支票。

1.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1.2.1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接受审计或会计人员的抽查。

1.2.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与总帐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1.2.3银行存款帐每月与银行对帐单位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

1.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1.3.1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负责赔偿,出入有价证券要有明细登记。

1.3.2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做好岗位安全保卫工作。

1.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不得遗失。

1.5按会计工作规范要求认真整理和装订会计凭证的附件,如工资表等,并负责记帐凭证附件齐全完整。

1.6负责审核、汇总、提现和发放工资。

2、责任与权限

2.1对库现金、各种票据的安全负责。有权拒绝私人借款或以白条子顶替现金,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持帐外现金存放保险柜。

2.2对签发的支票,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

2.3有权抵制外单位和个人借用银行帐户。

3、检查与考核

3.1财务部门领导检查和考核出纳岗位的工作。

3.2超标准完成或未按标准完成任务,视程度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

4、本标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