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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第一副站长岗位责任制

2024-07-22 阅读 7141

1、对全矿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结合规程及本局、本矿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秉公执法,对各类违章者不估息迁就,不循私舞弊。

3、按时参加和召开各种安全会议,负责组织安全工作的安排,检查,总结分析工作进展情况。

4、每天至少组织参加两次站务班前会,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倾向。

5、负责对部门各类人员工作质量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有事实、有记载,一丝不苟。

6、经常深入井下,掌握矿井安全情况,及时向部长和矿办反映汇报安全动态,并提出安全整改意见。

篇2:安监站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一、站长在矿长领导下,认真执行矿内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好本职工作。

二、每月下井不少于矿规定次数,抓“三违”不少于规定指标,全面掌握矿井安全情况,认真抓好薄弱环节、薄弱地点,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三、认真完成矿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按时参加站务会、专业会议及事故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五、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工程质量、正规操作、隐患排查整改、矿井安全评估,实现安全生产。

篇3:安监站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通知。贯彻执行本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矿委会、主管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安全业务全面责任,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妥善安排。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当好主管矿长的助手,矿工的知音。

三、坚持按正规设计和作业规程办事。对本矿的设计规划,作业规程,防洪措施有权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四、组织安排本站工作,编制年度安全任务及落实,检查督促本站人员高质量的完成分管工作,不出现空班漏检,接受安全员的汇报,群众的反映。

五、参加并组织每日三次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例会,对"三违"的领导和个人有权制止。对不的劝阻的有权处理,对不安全问题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先撤人后汇报。

六、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深入现场组织调查亲自参加分析组织抢救,但不冒险,并及时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七、协助职教部门抓好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杜绝未学保安知识人员入井,审阅各种报表,发现问题要及时安排处理。坚持参加高度会议,安排安全任务,提出注意事项。

八、教育全站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在立足安全的前提下,面向生产,不忘监督检查,主动搞好协作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