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采掘副部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采掘副部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2024-07-22 阅读 9873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井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合理安排矿井生产,优化采场布局,避免生产过于集中。

三、在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优先考虑“一通三防”及重点区域瓦斯治理工作的需要。

四、在采掘过程中,严格执行通风、瓦斯抽放、防火、防尘等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室所承担的瓦斯治理岗位责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采、掘、运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要配合通防部门进行处理。

六、督促矿井抓好采区内部通风巷道的维修工作,确保通风断面。

七、负责在生产调度的同时,调度矿井“一通三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井领导汇报和通知有关部门处理;紧急情况时,有权下达停工、停产处理调度命令。

八、参加“一通三防”业务部门组织的质量验收和有关安全检查。

篇2:安全副矿长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党的瓦斯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的规定。

三、督促、检查矿所属各系统落实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及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四、督促有关科、队完善瓦斯治理规章制度,组织安检人员、评估人员,对各施工现场的瓦斯治理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坚持“四不生产”原则。

五、监督瓦斯治理工作计划的落实。

六、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瓦斯治理工作,掌握矿井瓦斯隐患,并提出针对性瓦斯治理措施。

七、监督全矿职工的瓦斯治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瓦斯治理意识和技术素质。

八、矿井发生瓦斯事故后,协助矿长立即组织抢救并进行调查、勘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追查分析事故的会议,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篇3:机电副矿长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全矿机电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矿长负责。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按瓦斯矿井要求选好、管好全矿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消灭不合要求设备。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3、组织并落实机电职工瓦斯治理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加强安全思想教育。

4、按瓦斯治理要求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