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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井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2024-07-22 阅读 1487

一、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二、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均必须向区队调度员汇报作记录。

三、交班者,要把当班的信号系统,声光是否良好,清晰、畅通等情况交待清楚。

四、接班后,信号工应检查信号系统,声光是否清晰、畅通,发现问题立即找维修工处理。

五、井口信号工上岗后,不得干私活,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

六、工作前,上下信号工必须打联系信号,取得回点后,方可工作。

七、上下运行罐笼时必须由井底信号工向井口信号工发出行车信号,井口信号工再听清信号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立井绞车房司机发出行车信号。

八、上下信号工,发信号均必须及时准确,清晰易辩,井口信号工,在信号未听清楚或有怀疑时,不得向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

九、信号工在绞车运行期间,思想必须高度集中,时刻观察提升罐笼的运行,发现异常,及时发送紧急信号。

十、各信号工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时,可有其他同种信号工代替,并交待清楚。

篇2:吊盘上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特为擅自上井,不准他人代替。

2.必须严格在井下交接班,交接内容为:

(1).信号、通讯的使用情况;

(2).双层盘上、下或迎头的照明情况,灯炮数;

(3).吊盘的稳固情况;

(4).吊盘上各种管线的使用情况;

(5).吊盘上的清洁、整齐情况。

3.必须熟悉各种信号规定,工作时必须思想集中,听清信号后方可向井口发送信号,严禁打瞌睡。

4.吊桶过吊盘时,必须目送目迎,手指不得离开按钮。

5.吊桶下降过吊盘时后,必须向井底工作面发送信号,以示吊桶下井,但手指不得离开按钮,一定要注意吊桶下到工作面的高度,以防蹲缸。

6.吊桶从井底工作面提起后,立即打停点,待缸稳定后,听到工作面发出信号时,方可向井口发送信号。

7.吊桶提升到吊盘时,若尚在摆动,应打停点,再送信号。

每次起落吊盘后都应通知井口信号工走一次空钩,并告知吊盘在井筒中位置。

8.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上吊盘,应保持吊盘整齐,清洁不得乱堆物料,以防坠物伤人。

9.负责开关、下放、上提风管路。

10.负责吊盘上的小型设备及其工具的完好(灯炮、灯头、指示灯、电线、电话等)如无故丢失,损坏都由当班信号工负责。由此引起的后果,要追究责任。

11.禁止用电铃作为打电话的启动信号。

篇3:立井信号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皮带工区立井信号工是立井信号系统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职工作岗位上的安全生产工作。立井信号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信号系统、三大规程,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矿规、矿纪,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第2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设备巡检制度,保证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运行。

第3条、工作时精力集中,发送的信号应及时、准确、清晰,发送提升信号后,应目视箕斗方向,手不离停点,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及事故。

第4条、装载定量斗时应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按照规定装载量装载,保证绞车正常提升。

第5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6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与立井信号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7条立井信号工对信号、提升设施的完好状况负责;

第8条立井信号工对所发送信号清晰、准确程度负直接和主要责任;

第9条立井信号工对装载系统的使用和装载量负责,出现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10条立井信号工在副井因检修、故障等原因安排主井临时上下人时,对乘罐人员的安全负责,出现因信号原因发生事故时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发生的装载、提升事故有信号保留和现场秩序保护的权利;

第12条立井信号工有对所操作设备负责,并积极提供现场使用情况、维护情况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