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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矿长职业健康岗位责任制

2024-07-22 阅读 3694

第一条协助矿长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协助矿长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排布置分管范围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三条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措施。

第四条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第五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协助矿长做好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和检验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饮用水水质化验,并登记造册。

第七条负责与分管科室负责人、队长签订责任状。

第八条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篇2:后勤矿长岗位责任制范本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矿长的领导下,主管全矿的后勤工作,直接对矿长负责,具体分管办公室、生活科、保卫科及星村矿的对外协调工作。

第2条负责星村矿后勤工作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并监督各相关单位落实实施。

第3条负责组织召开后勤保障会议,监督落实会议安排的事项,提高为一线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第4条定期对分管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帮助解决。

第5条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生产,提高服务质量,搞好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

第6条协调好地方关系,维护企业利益,及时向矿长请示汇报。

第7条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情。

第8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矿井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及时的得到落实、或因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损失,将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3: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设备选型、设备升级及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标准、和上级要求及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全部机电设备隐患整改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的安装、调配,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对本单位的全部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隐患整改负全面责任。

三、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系统图配置绘制,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认真组织机电设备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的编制执行情况。

五、对因设备长期失修,有重大隐患或因防护装置不安全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六、做好各种大型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转和隐患的检查记录。

七、严格把关各种机电设备入井前的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所有下井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和行业要求,禁止不合格产品入井。

八、对临时进行的设备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