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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常识

2024-07-22 阅读 9648

培训内容:

劳保防护用品

(一)安全帽

1.企业必须购买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购入的产品经验收后,方准使用。

2.安全帽不应贮存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处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3.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

4.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5.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6.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禁止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7.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8.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9.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0.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或者损坏。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安全带

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2.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3.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三)安全网

1.高处作业部位的下方必需挂安全网;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m时,必需设置一道随墙体逐渐上升的安全网,以后每隔4m再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在外架、桥式架,上、下对孔处都必需设置安全网。

2.使用前应检查安全网是否有侵蚀及损坏情况。施工中要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支撑合理,受力平均,网内不得有杂物。搭接要严密牢靠,不得有缝隙,搭设的安全网,不得在施工期间拆移、损坏,必需到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3.要常常清理网内的杂物,在网的上方实施焊接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焊接火花落在网上的有效措施;

4.安全网在使用时必需经常检查,并有跟踪使用记实,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网应及时处理。安全网在不使用时,必需妥善的存放、保管,防止受潮发霉。新网在使用前必需查看产品的铭牌;立网和平网必需严格地区分开,立网毫不允许当平网使用;架设立网时,底边的系绳必需系结牢固;

5.安全网要有出产厂家的出产许可证、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四)、防护手套

1.劳动保护手套: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时一般都使用这类手套。

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碱手套:主要用于接触酸和碱时戴的手套。

4.橡胶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触矿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种溶济作业时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电、火焊工作业时戴的防护手套,应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由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经同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专职电工配置要满足要求,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2、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配电室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宜使用专门生产设备厂家的产品,禁止使用木质配电箱,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线截面选择、架空线路、电缆使用、室内配线等应符合规定,线路必须具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隧道现场潮湿地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现场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实行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电焊机械开关箱必须按照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起重机作业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对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的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同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5、接地与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等低压电器,接地线采用多股铜芯线。

6、线路架设: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脚手架及树枝上严禁架设电源线路,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芯线或绝缘铝芯线,电源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深度应不小于0.7m,电缆上下均铺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复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7、现场照明:灯杆高度小于2.4m,应当使用木杆或绝缘的物品,确保用电安全,潮湿环境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易燃易爆品包括的种类很多,我们坐火车、汽车等各种交通工具的时候,经常就可以看见,听见各种关于易燃易爆品的种类,但是和我们施工、生活密切相关的也就是几种,如:煤气、燃油、烟花爆竹、氧气乙炔等几类,我们重点讲的是氧气乙炔和煤气。

1、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2、氧气、乙炔瓶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3、氧气瓶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4、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7、乙炔瓶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乙炔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0、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1、氧气、乙炔瓶发生器、减压器、焊割炬、回火防止器、胶管等必须按规定认真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

12、食堂的煤气使用要经常注意检查回火阀、胶管是否完好,煤气是否发生泄漏,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术语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四口: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的防护。

3.五临边: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4.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者纪律。

6.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五同时:企业的生产组织领导者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

8.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9.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篇2: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三条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五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九条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按实签证支付。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结合危险源清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量清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报批开工报告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费用支付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后报请业主予以支付。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安全质量部对工程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须专项记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须认真核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和实物等。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工程交、竣工验收,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作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用于安全生产的物资设施,要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使用记录台账一一对应,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设施真正用于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篇3:路桥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有关责任,做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各工地实际情况,特制本办法:

一、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项目部根据生产安全需要,成立安全保卫科,下设安全组长(施工员兼任),施工队队长和爆破员为施工队安全员;

二、落实责任,要求项目部工程开工时,即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三同时,并在承包合同附有安全条款,民工包头为工地第一责任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做到时常实地检查,在检查时要有详细记录,同时工地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三、加强宣传教育,项目部做到每月有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存在确属解决不了的发全隐患,及时报告安全股,对施工队要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指导,提高民工安全意识;

四、加强工地危爆物品管理,做到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跟踪管理,不得流失,工地按实开证,完工后及时协助收回;

五、开边山、备料组必须要持有效证件签订工程合同,视工程量大小,每组不得少于1-2名爆破员,同时与局安全生产股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工地施工,凡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时刻配戴安全标志,施工地段要有明显的警示牌,局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工地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七、凡属项目部所管工地机械安全生产(包括小车)按机务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做到责人责机,准驾机型上机,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上机,擅自上机所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