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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站安全文明环保措施

2024-07-23 阅读 2939

一、安全措施

(一)、搅拌站

1、混凝土搅拌站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规定进行,并应在技术人员的支持下组织调试,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作业前检查各项设备、装置、仪表等,应符合规定要求,按规程有序合理操作。

3、作业过程中,在贮料区内和提升斗下,严禁人员进入。

4、机械运转中,严禁将手、脚伸入料斗或搅拌筒探摸。

5、搅拌站各机械不得超载作业,应检查电动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现运转声音异常或温升过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电压过低时不得强制运行。

6、作业后,应清理搅拌筒、出料门及出料斗,并用水冲洗,同时冲洗附加剂及其供给系统。称量系统的刀座、刀口应清洗干净,并应确保称量精度。

7、冰冻季节,应放尽水泵、附加剂泵、水箱及附加剂箱内的存水,并应启动水泵、附加剂泵运转1~2min。

8、当搅拌站停用时,应将水箱、附加剂箱、水泥、砂、石贮存料斗及称量斗内的物料排净,并清洗干净。

9、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时,应停止使用。

10、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械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11、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二)、场地、道路

1、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划好的现场平面布置图,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施工现场要采用封闭施工,属于危险作业的地带应加上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管。

3、道路应平稳坚实,且有排水设施,不应有积水和泥泞以及乱堆材料垃圾等现象。

4、现场内的沟、坑、池、井和通道口、机笼口及各种预留洞口等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栏或防护挡板,并设危险标志,在可能范围内加以封闭。

5、禁止小孩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进入现场。

(三)、施工、临时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平时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消除,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2、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安全规程,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3、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禁止存放物件,门应加锁及有防雨、防潮措施。

4、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或接地保护。潮湿或条件较差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5、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严禁漏电开关撤出或在失灵状态下运行。

6、拉闸停电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在配电箱门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

7、水泵接通电源前,水中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返回地面,严禁边抽水边作业。

8、每天下班时,必须用绳子把水泵从水中(井下)运回地面,不准利用电缆当作绳子提升水泵。

(四)、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措施

1、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2、堆放砂、石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3、袋装水泥仓库应按出厂日期先后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平台上,台底必须防潮通风,四周不得紧靠墙壁,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五)、混凝土搅拌输送车措施

1、搅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置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2、搅拌输送车装料前,应先将筒板筒反转,使筒内的积水和杂物排尽。

3、运输中,搅拌筒应低速旋转,但不得停转。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4、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冬季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

二、文明环保措施

1、骨料上料采用大倾角高挡边皮带,上下封闭,有效的控制了扬尘。

2、全封闭的主机楼,有效的降低了粉尘和噪音的排放。

3、粉料仓设计有仓顶除尘器,有效地减少了粉料运输车向粉料仓输送时产生的粉尘。

4、为防止输送车辆及装载机上料引起的扬尘,站内地面要经常洒水、湿润,及时清扫。

5、清洗搅拌机及混凝土运输车的废水、废碴应运出场外指定的地点倾放、掩埋,不得随意倾放。

6、站区内砌筑垃圾池,生产、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放,并经常清理垃圾。

7、站内及站外四周排水系统要保持通畅,并经常进行疏通,不得污染周围环境。

8、种植适当的绿化地带。

篇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二、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河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计取标准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三、在施工合同中应当与建设单位明确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并约定该费用的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

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验收时,施工单位要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监督评定。评定不合格的,应按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要求监督评定。

五、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由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切实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八、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省、市有关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不得弄虚作假、挪作它用。

篇3:文明施工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任何人上班前、上班中不得喝酒,工作时不准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围丝巾等,做好自身防护。

二、在生产中(工作)过程中,要坚守岗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思想要高度集中,时刻注意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

三、各种消防器材、电气设备,不得乱动电气开关盒,消防栓箱内及上部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四、消防栓、电气开关箱,电动机周围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并要保持通道畅通,操作者方便。

五、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防护接地接零,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须有防护绝缘手套配置。

六、一切电气设备的拆装、检查、修理都必须由电工进行,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乱动。

七、登高作业,在2米及其以上,必须执行登高作业的有关规定,石棉瓦、油毛毡等而建立的屋顶,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得登高。

八、各种设备必须做到轮有罩,轴有套,闸要灵,坑有盖,危险物品,危险物件,危险场地要设挡板,防护措施齐全,由于某种特殊用途查明原因,确有困难时,必须采取相似的临时防护措施。

九、一切运转中的设备部件,未等停稳前,不准用手操作,更不准拆卸揭开防护设施。

十、搬运重物,如设备、机件、工具、材料必须有一人指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好,传递机件、工具或其他物品不能扔甩,以免伤人及损坏工具设备。

十一、发生人身、火灾等事故,进行紧急救人,灭火绝对保护现场,并视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逐级上报,在未得到主管领导部门同意前不得破坏现场或开机生产,每次事故均应拍照保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