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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安监员工作岗位规范

2024-07-23 阅读 6698

1责任范围

1.1在安监科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分公司范围内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对其行使安全监察权。

1.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职工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状况,对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三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参加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日常检查,并随时掌握本分公司生产过程的隐患和安全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按“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资金”

的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并按期复查。

1.4积累总结本分公司安全方面的经验,随时掌握并为领导提供基层安全生产有关情况。

2岗位标准

1岗位技能

1.1熟悉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露天煤矿安全技术设备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化标准。

1.2熟悉露天矿采矿、矿山地质、机电等专业知识。

1.3握生产组织、调度、协调等方式方法。

工作内容与要求

.1在安监科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分公司范围内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对其行使安全监察权。

.2常深入现场了解职工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状况,对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三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日常检查,并随时掌握本分公司生产过程的隐患和安全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按“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资金”

的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并按期复查。

.4参加有关安全会议、工程验收和本分公司主要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5参加与本分公司有关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本分公司有关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的文件、档案整理、记录等内业工作,及时签发安全监察意见书,对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要仔细备查,作为总结、考评业绩的重要依据。

.7积累总结本分公司安全方面的经验,随时掌握并为领导提供基层安全生产有关情况。

.8协助单位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

.9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当分公司作业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调查原因,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篇2:安监员岗位安全行为规范

(1)安监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担任过采掘班队长职务或具有5年以上现场经验,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上岗。

(2)安监员上岗期间,必须自觉遵守矿、处有关制度,熟知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现场作业标准,严格按“三大规程”监督监察。

(3)安监员入井必须负责经过区域的候罐乘罐、候车、乘车、乘坐皮带的秩序。

(4)入井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巡视,对发现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问题进行处理、解决、落实。

(5)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不解决不落实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离开现场。

(6)在指定地点、时间按规定交接班。

(7)对负责区域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问题负有检查、监察、管理责任。

(8)对发现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问题和落实处理情况,必须记录在个人工作手册上,并由现场人员认可签字。

(9)安监员交接班后,必须共同检查现场,对问题认可交班人方可离开。

(10)接班人接班后,必须与班长、瓦检员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停止现场生产作业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生产。

(11)要对负责区域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落实处理。

(12)对发现的“三违”行为、不按质量标准施工行为及文明生产不合格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3)公正文明执法,对事不对人。不得出现执法标准不一,随意提降标准、说情、吃拿卡要等行为。

(14)离开工作现场,必须经现场班长在工作手册上签字。

(15)因特殊原因不能共同巡视现场必须经现场班长在工作手册上签字认可。

(16)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必须在升井后向信息站汇报,并认真填写在记录纸上,遇有重大问题,必须在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和安监处汇报。

(17)现场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汇报,并组织进行抢救、抢险,并负责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人员查明原因。

(18)遇有安全重点,必须盯防在现场,问题不处理不离开。

(19)对现场共同负责的班长、瓦检员有监督职责。

(20)将矿、处有关安全、质量指令落实到现场,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

篇3:安监局行为规范制度(范例)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天河区安监局贯彻《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配套制度之一

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和衙门作风,依据《天河区贯彻%26lt;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26gt;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管理和服务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来电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的制度。

第三条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求:

(一)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办理。

(二)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三)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均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四)各科室(所)要制定办事服务指南和一次告知材料,以备办事人员索取。

天河区安监局贯彻《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配套制度之二

限时办事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勤政、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形象,依据《天河区贯彻%26lt;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26gt;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事制度是指管理和服务相对人到机关或局属事业单位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科室(所)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第三条各科室(所)要根据自职能要求,提出各项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

(一)对即办事项,在管理和服务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二)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限时办理事项收件回执单由科室(所)根据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自定。

(三)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天河区安监局贯彻《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配套制度之三

文明执法制度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营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天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人员应知法、懂法。要全面掌握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做到熟读、熟知、熟用。

二、执法人员要做守法的模范。执法过程或日常生活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不搞特权,不滥用权力,不拉关系,严格守法。执行公务时应佩戴执法证或工作证上岗。

三、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做到执法不走形、不变样,坚决排除个人主观臆断,坚决抵制人为因素干扰,坚决杜绝徇私枉法,坚决维护公平正义。

四、执法人员应当积极普法。在执法过程及日常生活中,要积极向群众宣传与本职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五、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应当说明执法依据,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做到执法对象清楚明白,将执法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六、执法人员应当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执法过程中,应当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群众咨询办事,对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当场可以一次性告知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执法时坚决杜绝粗暴、蛮横等不适宜的方式方法。

七、对于群众要求告知监督方式的,执法人员有义务告知,告知内容包括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天河区安监局监督电话:)。

八、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本局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

天河区安监局贯彻《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配套制度之四

文明办公制度

为落实《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我局机关办公秩序,依据《天河区贯彻%26lt;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26gt;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设有服务窗口的单位应在对外办公场所向服务对象公开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办事制度、办理程序、申报手续,经办人员及举报电话。

二、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的内容、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不违反政策,不推诿扯皮,不以权谋利,不刁难基层和群众,不暗箱操作。

三、管理有序。下级服从上级,政令畅通;办文、办事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有计划、有总结;文件档案材料有专人管理,及时归档立卷。

四、美化环境。合理布置办公设备,做到整洁有序;净化、美化室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卫生;禁止办公时间在办公场所吃东西、进行娱乐活动或玩电子游戏、大声喧哗、嘻笑闲谈及其它影响正常办公和行为。

五、优质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对外服务窗口要设置便民服务设施,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创新服务方式,有效减少办事环节,尽量缩短工作时间,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天河区安监局贯彻《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配套制度之五

文明用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区属各机关单位及其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行为,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文明办公程度,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根据《天河区贯彻%26lt;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26gt;的实施意见》及六项配套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工作人员有日常工作中要自觉使用规范性文明办公用语,在对外服务和日常工作中,要本着以人为本、高度负责、热情服务的原则,自觉使用文明办公用语。

二、将文明办公用语与日常礼貌相结合,亲切自然,恰当使用,不生搬硬套。

三、优化行政环境,体现良好素质,举止端庄,微笑服务。

四、增强服务意识,为服务对象营造文明、热情、便捷、周到的环境,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五、要遵守“文明办公用语”规定,在接待来访、接听电话和拨打电话时,做到待人热情,礼貌周到,用语规范。

六、与来访者交谈,态度要真诚,语言简洁明白,解释要清楚,回答要准确,做到百问不厌,百答不烦。